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怎么操作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6.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怎么办理
一、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btreeid=1058wbnewsid=3954
西安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张先生在渭南缴纳过两年的公积金,从来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如果想在西安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符合申请条件吗?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小编为您解答。
异地贷款范围: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
异地贷款条件:
1、若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简称“缴存地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在省内缴存地所辖范围以外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贷款地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
2、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资格认定、审批要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执行贷款地中心的相关规定。
3、申请人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申请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地中心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还款期内不能再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注意: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能申请异地贷款。
办理流程:
一、申请:借款申请人张先生向缴存地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制式申请表)
二、缴存地中心根据《申请表》进行授权,对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异地贷款标注,暂时冻结其他使用申请,并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
三、张先生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和贷款地中心规定的材料,向贷款地中心或其受托经办银行提交申请。
四、贷款地中心受理并审核:贷款地中心要通过缴存地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络查询系统和职工提供的贷款材料核实借款人张先生的信息,最长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
五、审核通过:按贷款地中心贷款流程办理贷款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反馈缴存地中心。
审核未通过: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申请人和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解除异地贷款标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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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安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哪些条件、材料
; 贷款对象
1.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2.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职工。
贷款条件
1.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2.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4.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5.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贷款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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