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按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现如今,其实不管者是购买期房还是购买现房,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其实都是可以向银行申请的。但在购买预售的时候可能在条件上要求比较严格,那预售商品房按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现如今,其实不管者是购 买期房 还是购买 现房 ,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其实都是可以向银行申请的。但在购买预售的时候可能在条件上要求比较严格,那预售商品房按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预售商品房按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采取按揭方式促销,对于预售各方均为有利,但是由于预售的是未竣工交付的房屋,因此,存在着 房屋预售 方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或按揭人不能依约偿还贷款的风险。所以,应对以按揭方式预售商品房的行为,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预售商品房按揭通常须具备以下4项要件:
1、按揭合同是要式合同,应该按照法对于要式合同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方为有效。该合同中应明确按揭人与按揭权人及有关第三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按揭行为,以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同时,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2、按揭所依附的预售商品房的主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从担保的角度讲:按揭属于特殊的担保形式,但仍然具有的从属性。它随着主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而成立生效。因此,预售商品房主合同有效,按揭合同方能有效。如果主合同违反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被认定为无效,作为按揭的从合同也必然无效。
3、按揭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由于按揭合同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较多,法律关系又复杂,如果不采取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不但难以严格履行协议,一旦发生纠纷,也因为缺乏合同依据,而难以正确处理。口头形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4、按揭的标的物,即预售商品房应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按揭人应将正本交给按揭权人保管,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商品房的抵押登记手续。房屋竣工后,以房屋作为抵押物,按揭权人代领房地产证,并办理 房地产抵押 登记手续。
二、预售商品房按揭方式
按揭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在楼宇建筑期内,商品房预购人将其与 开发商 (预售方)签订的《》中预购人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预售方作为,并保证银行为受益人,如预购人或担保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时,银行即可取得预购人在《 商品房预售合同 》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
按揭购房步骤: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2、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3、贷款银行: 信贷 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5、国土局 产权 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 房产 产权抵押登记手续。6、通知 发展商 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8、贷款行信贷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办理按揭贷款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给银行:身份证明、 收入证明 、 购房合同 、借款合同(如果非本地人 按揭买房 还需提供持有本地户口的担保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即可。银行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手续及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开发商返还购房者合同。按揭手续自己办理。
则需要满足上述的条件,否则的话是没有资格申请按揭贷款的,而即使向银行提出了按揭的申请,最终也是无法获得贷款批准的。
预售证下来是不是就可以贷款了
有了预售证是可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购房者无论是购买住宅还是商业项目,购房前查验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非常关键,一定要仔细查看自己要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楼号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预售房屋按揭贷款流程
1、开发商选定银行,并与银行签订 按揭贷款 合作协议 书 2、 购房 人选定欲购买的 商品房 ,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或 销售合同 3、银行对 购房合同 、购房借贷人贷款资格予以审查 4、购房借贷人、开发商与银行签订按揭保证贷款合同 5、银行占管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并办理按揭备案 6、银行一次性向开发商支付购房借贷人的贷款。 《城市房地产 抵押 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 身份证 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 抵押合同 ; (四)《国有 土地使用权 证》、《 房屋所有权 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 抵押权 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商品房预售贷款由谁负责办理
期房在新房市场上的占比是相当高的,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期房还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新房预售由哪个部门管理的呢?
新房预售由房管局进行管理的,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而开发商取得预售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投入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有明确的新房预售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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