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的国家助学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人?
不需要担保人。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扩展资料:
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金:
1、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4、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5、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根据《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担保人条件
1、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一致;2、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果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会由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到60周岁之间;5、如果共同借款人之前也申请过助学贷款而且还未还清的情况,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助学金贷款承诺书
现如今,我们使用上承诺书的情况与日俱增,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助学金贷款承诺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助学金贷款承诺书1
_____学院学生助学管理工作中心:
我是贵校__________谋学院__________谋专业20____级学生_____的家长。我同意我的子女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承诺作为我的`子女国家助学贷款的永久联系人,及时向学校和银行提供我的子女的联系方式。我将积极配合学校和银行教育我的子女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人,毕业后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本人知晓本承诺书和助学贷款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明白违反承诺或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家庭固定联系电话:(如家长本人无固定电话,可以填写最近的亲戚、村委会、单位的固定电话,不填写固定电话的将不予审批。)
家庭详细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不详细的将不予审批)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家长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家长亲笔签名(捺印):_________
贷款学生QQ号:_______________
贷款学生手机号:_______________
贷款学生亲笔签名(捺印):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温馨提醒:
1、银行对违约还款金额(含违约本金、利息总额)按照同期贷款利率的130%计收罚息。2、违约将影响本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如车贷、房贷)和办理信用卡、保险等,违约记录一旦生成,需在终止违约行为后5年后才能消除。
3、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个人贷款还款等信用报告情况可以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下载。
5、根据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我国将在20xx年全面建成社会信用体系,个人信用负面信息将影响本人、甚至家人的职业生涯和日常生活。6、_____学院学生处(学生助学管理工作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_
助学金贷款承诺书2
_______学院:
本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系(院、部)__________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7、本人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并保证在还清贷款前的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用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供银行扣付当年利息;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所在院(系)(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助学金贷款承诺书3
本人在校期间分别于20_____年、20_____年、20_____年、20_____年共_____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_____________元(贷款余额)。现因毕业离开学校,为切实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本人郑重承诺:
1、积极配合银行、县资助中心和学校,及时提供毕业还款确认工作所需材料;
2、诚实守信,遵规守约,积极履行还贷义务:本人应该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在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_____ 月_____日前按时偿还本金。
3、每年12月1日前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
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如本人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还款时,及时告知银行,并办理相关手续,决不恶意拖欠贷款;
5、本人充分了解违约所造成的经济、名誉、信用等方面的不良影响,并愿意承违约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捺印):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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