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冒用身份证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怎么投诉
这个问题其实挺麻烦的。
1、信用社贷款需要本人提供合同副本,签字,盖章,按手印,首先你要确定这些资料上的所有个人证明都不是你本人的,贷款也是在你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贷出的。如果你确认,这就是冒名顶贷了。
2、你家的信用社是什么级别的?如果是信用社的分,县级联社,信用社,分社。如果是合作银行或者是农商行的话分中心支行,支行,分理处。你可以直接向省联社或者市联社、办事处反映这些问题,不要相信客服,客服会把你拖死的。
3、向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举报你们信用社的违规行为。如果你真的不知情的话,你的同事是犯罪,信用社是违规,当然信用社可以随便以一个工作疏忽的借口就搪塞过去,所以你要明白,你的目的是把钱还上,把你的信用记录中的不良清除掉。
4、向省、市关于民生新闻的电视台提供线索,记者听到这样的消息会高兴地不行,媒体施压是最有效果的。
5、记住!信用社是个企业,不是什么暴力机关,金融单位的声誉是最重要的,是在不行,你就只能到上级,记住,是到上级信用社耍无赖了。。。。
6、要还不行,只能法院见了,不过那将是一个漫长,麻烦,费钱,劳神的事,不到万不得已尽量别走这一步。
7、最后,一旦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成了,记住关键的一点,要求信用社在个人征信系统,将你的不良记录向人民银行申请抹掉。根据央行规定,央行不会改你的信用记录,你只能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由商业银行申请更改你的信用记录。
PS:保管好你的个人身份证明吧,这件事信用社顶多算是贷前审查不严,主要是那个万恶的同事,其次在你自己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明,不要把问题都推到信用社,你们都有责任的。
信用社冒名贷款赔偿标准
冒名贷款构成 贷款诈骗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 立案 标准为6万元,达到6万对冒名贷款对责任人处以5000至10000元罚款。给予有关信贷住责任人,经办人记大过或开除记录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全额经济损失赔偿,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 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被别人在农信社冒名贷款十年不还,自己又不知道情况怎么办?
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你可以直接向殷保监会投诉,这个办理贷款的营业网点的,如果没有经过你同意,没有,你本人签字的话,这个贷款就发放出去,放贷是不合规的,你也可以索要相应的赔偿
冒名贷款的治理对策
(一)加大信贷管理制度执行力度,防范操作风险
切实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严把贷前调查关和贷中审查关,堵塞贷款审批环节中的漏洞,加强贷后资金的跟踪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冒名贷款的产生。同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客户的资金需求,细分产品市场,采取提高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增加服务品种、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满足客户正常合理资金需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调整贷款操作流程,强化相互制约。一是强调前台真实性调查。农联社要修订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农户贷款的真实性审查条款,以及违规后的责任处理。聘请信誉好、有一定知识水平的本地人员协助农户贷款调查,解决信贷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增加中台合规性审查。中台人员可由农联社指派的内勤主任担任,内勤主任除对信贷员填写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与审批决策文书等进行审核外,还要与借款人见面,以解决单人调查的弊端。三是强化后台规范性操作。后台人员在办理农户贷款入账、农户填写借据和支付现金的每一个环节,强调按章办事,严格执行现有的规章制度,严格审查借款人真实身份,对于大额现金支付进行备案。
(二)完善贷款档案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要妥善保管农户信贷档案,特别是已经结清的农户贷款资料要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不能随意丢弃。二是要完善档案管理要素,可在借款借据上预留借款人印鉴、指纹等重要信息,便于追查冒名贷款行为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要对贷款档案信息及时更新,记录每一笔贷款情况。四是开发农户贷款档案管理程序,并在联社系统联网使用。这样既能减轻信贷人员工作量,又能及时监测农户负债情况和偿债能力,对负债情况不正常、有冒名嫌疑的,可跟踪检查。
(三)完善内部稽核方式,提升内部审计效率
由于农户贷款面广量大,内部稽核要做到逐笔审核比较困难,农联社应在提升内部审计效率上下功夫。一是改变目前每年进行信贷大检查的模式,对每个信贷人员所经办的业务进行抽查,如抽查中发现问题,可集中力量对该信贷员的每笔业务进行逐笔排查。检查时可组织业务职能部门、基层信用社交叉进行或独立实施突击检查。二是落实检查责任,对检查中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或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真相的,要追究有关检查人员责任。三是加大对责任人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要综合运用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多种手段,震慑违法违规为。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监控,强化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一是加强和完善对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察,发现有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报告的股票买卖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要即行调离原岗位,并要对其原来所办业务进行审计。二要采取交叉调查形式对客户进行调查,通过不同的人与客户进行联络,减少客户对其腐蚀的可能性。三要经常开展案例分析,加深员工对法律、监管规定的认识,提高其对道德风险的警觉性和抵御能力。
(五)加大对冒名贷款的查处力度,有效防范冒名贷款风险
监管部门要将查处冒名贷款工作作为推动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出重拳、下猛药”制定防治方案,定期不定期地对重点农村信用社进行跟踪检查,对查出的冒名贷款责任人及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要从严处理;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强对冒名贷款风险的认识,正确处理自身效益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合法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下,发放大额贷款,从而有效防范农村信用社风险。
本人的身份信息在农村信用社被冒名贷款怎么处理?
一、公告检举法。
稽核人员进驻被稽核单位后,首先向被稽核单位班子成员通报检查方案,强化同被稽核单位沟通和交流,力争得到被稽核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其次会同被稽核单位采取召开职工大会或向各营业网点下发通知等形式,对广大职工讲明冒名贷款检查的重要性及其对信合事业的危害性,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和QQ号码等联系方式,鼓励全体员工通过各种方式对所知道的冒名贷款向检查组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督促被稽核单位公开承诺不打击报复举报者,对于查证属实者建议信用社给予举报人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座谈询问法。
冒名贷款的主要知情人之一就是信贷员,检查组进驻被稽核单位后,检查组要对所有信贷员进行逐一约见谈话询问,告知其冒名贷款的危害和后果,讲明“查出从严、坦白从宽”的基本政策,督促其主动列出所知道的自己和他人经办的所有冒名贷款清单,同时要求信贷员对除已知假冒贷外的其它全部贷款写出无假冒贷款承诺书,承诺书应载明如发现假冒贷款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这种方法对于非其责任造成的冒名贷款及易于清收的冒名贷款相当有效,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三、人员排查法。
按照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中“九种人“的界定标准和排查方法,认真排查所有原信贷人员和现信贷人员,发现有涉及黄赌毒、经商、炒股、负债较大、经常旷工、超过轮岗时限、交友混乱、有不良记录、违规操作等行为的的信贷人员,立即重点排查其所经放、管理的所有贷款,必要时可协同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对其生活、经营及社会关系入手,理顺其自贷、介绍、经放、管理的所有贷款项目,有条件的可查清信贷资金流向,顺藤摸瓜彻底搞清有无冒名贷款嫌疑。
四、档案查询法。
1、调阅信贷档案,查看贷款程序是否合规,借据、合同、身份资料复印件有无涂改、伪造、变造现象及原则性的瑕疵等,发现问题及时查证。 2、查看借款时借款人年龄是否偏小或偏大,重点查看借款人借款时是否小于18岁或大于60岁,结合贷款用途核查其贷款真实性。 3、关注承贷人为农村女性的贷款,在农村地区,家庭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仍然为男性,此类贷款应了解其相关情况,核实贷款真实性。 4、审查贷后管理资料,查看客户贷后检查表签名是否和申请、借据、合同等档案资料上所载明的签名一致,贷后检查报告是否有涉及冒名贷款相关情况的描述。 5、调阅传票,查看贷款发放、回收、收息所使用帐户户名是否和贷款户名一致、帐户发生存取款业务时的签名是否和借据、合同、申请书等一致。对于以上方法发现有疑似冒名贷款情况的,应进一步重点查证。 五、公示举报法。
按行政村打印贷款公示清单,张贴于村委会公告栏进行公示,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冒名贷款对个人信用的危害性,督促其按照已公示名单核对自己所承贷、保证贷款的笔数和金额是否相符,同时公布投诉电话和通讯地址,接受广大知情群众的举报,具备条件的如能利用村上的“大喇叭”广播几遍,效果更佳。对于较为偏远、住址分散的贷户,可选择在人员较集中的集市、庙会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后接到投诉或举报的,应重点调查核实。此方法效果较好且节省人力物力,但可能会因“泄露个人信息”之嫌遭到部分贷户抱怨,故一般适用于不良贷款。
六、询证查实法。
制作统一格式询证函,两名以上稽核检查人员持函逐笔到户核实询证,无异义的现场签字确认,有疑义的,当面记录贷户异议,并让贷户签字确认,以便向贷款介绍人、经办人、保证人等贷款关联人进一步求证。外出打工的,具备条件的应予以电话(短信)、信函、快递、传真等方式进行核实,长期找不到人的,可协请当地村民委会员、借款人相关亲朋、邻居等知情人帮助核实身份真假,并了解其相关情况,为下一步核查打下基础。此种方法工作量较大,耗时费力,但准确性较高。
上面罗列的检查方法只是众多检查方法中常用的几种,还有很多方法如关注村组、企业负责人贷款、关注被稽核单位是否存在违规高息揽储孽生冒名贷款等。冒名贷款检查工作是一项细致、艰辛的工作,实际检查中并没有哪种方法能“包治百病”,检查重在“多策并举、注重实效”上。在审计稽核实践工作中,广大审计稽核人员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相信会有更多更好的检查方法在排查冒名贷款一线实践中被运用并得到升华。
怎样防范基层信用社冒名贷款
如何防范:
一是严格执行“贷款新规”。基层信用社(包括办理贷款发放业务的分社)应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贷款面谈制度、合同面签制度、双人办理保证制度,对于自主支付的贷款,应将借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同时坚持不懈地抓好贷款会计出口把关,真正将“三核对、三现场”具体动作做到位,从根本上遏制冒名贷款发生。
二是用好现有技术性约束机制。县联社在对信用社开展贷款真实、合规性检查时,充分运用身份证核查系统,核对借款人肖像资料、贷款人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等,及时发现冒名贷款者,从技术上防范冒名贷款发生。同时对于新增贷款,严格落实“市联社按照县联社网点10%的比例实地抽查,县联社对辖内信用社新增贷款函证检查面(按网点数)50%
,基层信用社主任新增贷款检查面100%”规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并认真整理和保管好各自的检查档案,出现问题分级追责。
三是加大违规惩戒力度。对于存量的冒名贷款,在对责任人扣发100%绩效工资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原则,逐笔限期清收;对于新发现的冒名贷款,在事实清楚、证据确琢的前提下,严格按《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处理暂行规定》处理,真正形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从制度上防范冒名贷款发生。
关于山西联社农户冒名贷款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案件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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