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银行贷款股东会决议需要百分之多少以上同意
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差不多百分之六十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银行贷款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需要,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七十四条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已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并对借入方处以相当于银行贷款利息的罚款。
银行贷款股东会决议是什么?
在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时,对于借款人是企业的,银行一般会要求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出具的有关向该银行借款的决议,若没有决议,银行通常不会为该企业办理有关业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从外观上看可以代表一家公司借款的真实意思。银行对股东会决议进行审查,一方面是为考察这家企业具有真实的借款意图,避免少数股东或高管借公司之名借款,保证贷款资金安全,另一方面,银行保留的股东会决议,在追偿贷款时可作为一项重要证据,有助于贷款的追回。
公司申请贷款,是否通过董事会决议
很多公司一般情况下,是要有董事会决议才能通过对外申请贷款,如果没有董事会决议,公司申请是无效的。
如果董事会决议决定由董事长或法人代表或总经理全权负责银行融资,那么年度内由被授权人签署申请书即可。
但如果公司章程约定是由股东大会决议,那需要提交股东会研究决定。
拓展资料:
在申请很多商业银行的贷款产品时,都需要填写完整的贷款申请书,一般贷款申请必须填写的内容有:姓名、地址、身份证号、职业、收入、贷款需求、资金用途(如:贷款创业、贷款消费、贷款买房等等)及还款途径。
详细、完整的贷款申请书更有利于贷款申请的审批。
关于向上级单位借款的借款申请书怎么写?
模板
关于增拨经费(借款)的申请
XX部门领导:
我单位年初核定的经费总额是XX万元,由于物价的上涨(或其他原因,你自己最清楚自己写吧),某些项目已经超支,且超支额度很大,虽然单位做了不少工作提出不少措施努力降低支出,但缺口仍然很大,现提出借款XX万元.请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单位: XXXX
年 月 日
注意
借款是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条件:
1、独立核算,有经营自主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营业执照。
2、有一定自有资金,并建立了自有流动资金补偿制度。
3、在银行开有存款账户。
4、企业的借款计划须经银行审查批准,在贷款时要逐笔提出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
5、企业的借款申请书经银行审核同意后,还须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这些手续办妥后,银行即将贷款转人企业存款账户,由企业按规定用途使用。
借款申请书是企业向开户银行申请贷款时填写的文书。企业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短缺的,可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借款单位名称;申请借款种类;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原因;自有资金情况;还款来源等。
介绍企业借款申请书中需要说明的事项有: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发展情况;贷款的用途及还款来源。
能够充分的说明自身企业的状况,让借款人/银行能够清晰的了解此企业,分析此企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个人经营性贷款为什么要签股东会决议
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具体要看公司的章程是如何约定的。
一般情况下,是要有董事会决议通过方可对外申请贷款,如果没有董事会决议,公司申请是无效的。如果公司章程约定是由股东大会决议,那需要提交股东会研究决定,不过股东大会一般都是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大方向的,融资问题审议很少,除了重大的公司重组等情况:如果董事会决议决定由董事长或法人代表或总经理全权负责银行融资,那么年度内由被授权人签署申请书即可,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总之,对外融资是需要经过董事会决议的,即使是年度授权。
公司到银行贷款前需要提供股东会决议吗?请有法律知识的人帮帮忙
需要。企业向银行借款的时候当然需要召开股东会,任何让企业负债的行为都不能由公司的某一位领导人员单独决定,公司借贷属于重大事项,如果绝大多数的股东都不同意借款行为的话,私下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全部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这是股东大会一般决议。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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