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规定是这样的!
; 合肥是国内非常重要的一个城市,有不少人在这里工作、学习、生活,很多人选择在合肥贷款买房,那么肯定会关注的房贷政策。除了一套房贷款外,合肥二套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也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8年10月8日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其中有关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内容。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此可见,在合肥购买第二套房,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5、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6、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管理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
7、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8、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依据国家、省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所以可能会有变动,大家要随时关注合肥公积金官网公告。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55万元。其中,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然后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额度是55万元。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一、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下面条件来计算:
1.申请人的贷款金额不能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贷款额度不高于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3.申请人和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管理中心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
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扩展资料: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
申贷人在申请及办理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参考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查询网
合肥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额度与这些有关!
; 不少打算买房的人,都非常关心公积金贷款额度,毕竟现在房价比较高,一套房动辄几十、几百万,如果公积金可贷额度太低,有可能会被拒贷。其实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很多因素有关,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合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相关内容。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具体贷款数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结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实际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确定。
另外,合肥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以下限额标准:
1、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简单的来说,假设房子总价100万,首付30万,那么所贷额度不能超过70万元;
2、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同城市最高限额相差巨大,建议大家直接去公积金中心咨询;
最高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金公积缴存情况,结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3、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上述计算公式中,如借款人未婚或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月工资收入只限借款人单方,所以大家要保持公积金缴纳的连续性。
4、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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