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老河街房贷2021年多少钱吗?
房贷一般是多少钱?
1、一般来说,抵押的房产不同,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商品住宅的抵押可以达到70,而商铺抵押可以达到60%,工业厂房的抵押可达到50%。
2、影响房子抵押贷款的额度的因素有很多。房产的评估是接影响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钱的一个重要因。
3、房屋抵押贷款限额与借款人所拥有的资产也有着直接的关系,假如是只有一套房产的话,那么多只能贷到房产评估值的一半;如果有多处房产,那么就可以贷到房产评估价值的7~8成。
4、个人收入的多少,也会被银行考虑到贷款因素范围之内,如果个人收入较低,银行会考虑到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则银行就会降低贷款额度。
购房贷款多久批下来?
1、现在通胀压力较大、流动性过剩,央行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因此每个月银行放贷的款额是有限的。有很多贷款手续贷款资质没问题的客户,至于放款时间的长短,每个银行也有所差别的。
2、因此现在不好具体说多长时间能批下来,总之等待的时间比以前长了许多。如果你的贷款资质没问题的话,就耐心等一下吧。这不是你个人的问题,也不是建行的问题,是整个金融界的问题。如果申请房贷的同时办理了信用卡,审核时间需要20-25个工作日。
3、所以什么时候收到,不是根据房贷哪天批来算的。若信用卡审核通过了,在通过后的3个工作日左右给你寄出卡片,一般10天左右可以收到,寄出后发短信通知。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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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楼市新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两成,购房还有补助
继十余城出台稳楼市新政后,河南省驻马店市也加入队列。驻马店市明确,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精准施策,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冲击。
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冲击。
《意见》提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升到5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同时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除了各类人才购房,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购房都有相应的购房补助。
这也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首个宣布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的城市。
在业内人士看来“首付比例政策的调整,有很强的‘暖市’效果,能够很好的刺激购房需求,预计3月份开始,伴随着疫情的逐步好转,政策效应会逐步释放,购房行情有望改善。”
具体来看,驻马店市发布的《意见》指出,将各县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房价实际,不断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仍执行30%不变。同时,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意见》亦明确实行购房补助政策,对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购买首套居住房屋的给予补助,补助对象和标准分别为:各类人才补助标准200元/㎡,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补助标准150元/㎡,农民工补助标准100元/㎡,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中心城区补助资金按属地税收受益比例由市区两级分别按50%承担。
在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方面,《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不能搞“一刀切”。已经完成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审批的,要及时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推动金融机构适度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已经进入审批程序的个人按揭贷款,要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增加企业有效现金流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内的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降低或取消融资担保项目的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不超过1%。
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冲击,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科学判断,精准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建设全国一流地级市”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政府调控引导作用
1.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经市政府批准的工业、物流等重点项目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按评估价款的20%缴纳;经市政府批准的群众安置用地(如与商品房混合开发,按安置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例折算享受政策土地面积)、纯商业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按评估价款的30%缴纳;其它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由原来按评估价款的50%缴纳调整为按评估价款的40%缴纳。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黎联系方式:18739639933
2.调整停车位配比比例。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部分车位配比由每户1:1.5调整为不低于1:1.2,并分区域分套型差异化确定。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黎联系方式:18739639933
3.规范商住比比例。已出让修规未上会且未动工的商住用地,商业地价高于住宅地价时,商业占比可进行下调,但不得低于规划条件的50%。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黎联系方式:18739639933
4.杜绝规划建设车库、停车位去功能化。凡规划建设的车库、停车位,必须保证停车使用功能,绝不允许改作他用。对改作他用的,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并恢复原有功能。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王洪言联系方式:13938357939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完善项目预售监管制度
5.降低商品房预售门槛。在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前提下,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施工形象进度”调整为:中高层以下(9层以下含9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基础结构部分完成至正负零;高层(10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两层(含地下室)结构封顶。市住建部门对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发放预售许可证,并积极探索差异化管理的办法。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责任人:张新运联系方式:13803965688
6.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一是将监管资金中不可预见费用部分由20%下调至10%。二是将调整后的不可预见费用作为倾斜资金,根据企业社会信誉度和项目建设经营情况,按30%、60%和90%三个层次进行差别拨付。三是将原来的“六节点”拨付调整为“十节点”拨付,增加“建成层数达到地上设计层数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四分之三”用款节点,力争实现精准拨付,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四是对符合条件的资金使用申请,由原来5个工作日内压缩至2日内办结。五是将保底资金由“重点监管资金的5%且不低于200万元”调整为“重点监管资金的5%且不低于100万元”。
牵头部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第一责任人:谢彦涛联系方式:18790399111
三、推行积极信贷支持政策
7.加大房地产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信贷支持,在存量不变的情况下对增量予以适当倾斜,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降低抵质押率,合理满足房地产领域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住房按揭贷款LPR利率定价机制,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调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对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兼并重组或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房地产企业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第一责任人:李俊岭联系方式:13939609291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
8.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适时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各县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房价实际,不断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仍执行30%不变。三是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要推行组合贷款业务。四是免收抵押登记费用。免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登记费用,自2020年元月1日起,由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支付。
牵头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第一责任人:张新领联系方式:13839616596
四、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
9.明确地下车位、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关系。根据自愿原则,权利人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地下车位(人防车位除外)、社区配套用房权属登记。
牵头部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第一责任人:谢彦涛联系方式:18790399111
10.实行购房补助政策。对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购买首套居住房屋的给予补助,补助对象和标准分别为:各类人才补助标准200元/㎡,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补助标准150元/㎡,农民工补助标准100元/㎡,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中心城区补助资金按属地税收受益比例由市区两级分别按50%承担。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综合窗口,统一办理补助发放事宜,补助起止时间以契税凭证时间为准,具体办法各县区另行制定,中心城区办法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进城购房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入托,与市民同样享受就医、就学、住房各项惠民政策。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人才办、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1.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一是金融机构要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不能搞“一刀切”。已经完成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审批的,要及时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二是推动金融机构适度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已经进入审批程序的个人按揭贷款,要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增加企业有效现金流入。三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内的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四是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降低或取消融资担保项目的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不超过1%。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第一责任人:李俊岭联系方式:13939609291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
五、营造良性市场发展环境
12.支持“四改一拆”项目加快推进。一是优化资金调度。经市政府批准的“四改一拆”项目中的危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三类项目,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土地出让收入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0%(不含省级计提的3%)上解市财政,剩余部分统筹用于该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和本辖区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辖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二是降低改造成本。“四改一拆”项目中安置房建设涉及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一律免缴。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3.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服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管网原则上要与市政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确保房地产项目及时具备通水、通电、通气、通暖条件。供水、供气、供热所有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报装业务统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供水报装时限由7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供气报装时限由9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供热报装时限由1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水、电、气、暖企业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意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王洪言联系方式:13938357939
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
14.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流程。实施区级一次会签,市级财政审核,政府快审快批。企业提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区级政府要完成一次性会签(所有签字人员到场,一次开会研究并现场签署意见)。对符合减免政策的项目,市财政部门要在接到区政府(管委会)申请后即时上报市政府,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一事一议”的项目,市财政部门要在接到区政府(管委会)申请后即时上报市政府,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
15.落实环保保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扬尘治理、污染防治上实行差异化管理,不搞“一刀切”。一是对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包括医院、学校、拆迁安置房等),经“市长一支笔”签批同意并报省攻坚办备案同意后,在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标准情况下,允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下应急管控期间正常施工。二是各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使用国四级以上柴油车,禁止使用农用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三是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心城区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和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对符合扬尘治理和污染防治要求的施工车辆,由原来3个工作日内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通行证。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第一责任人:郭丽君联系方式:13592662796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6.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减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联审联批和网上审批,简化材料、简化环节、简化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行拿地后同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安置房项目、“四改一拆”项目和一般房地产项目,修规方案经规委会同意后即可开工建设,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确保报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前提下,商品房预售许可由法定7个工作日内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法定1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第一责任人:罗宇威联系方式:13839939523
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六、附则
17.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10条、第11条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以往出台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施行期间,如上级出台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020年2月20日
驻马店公积金装修贷款要如何办理
您好,公积金装修贷款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第二步: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第四步:担保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第五步:银行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第六步:还款1.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原则上须持有与经贷款人认可的装修企业签定的家居装修协议或合同及装修工程预算表;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承担连带责任;6、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家居装修总额30%的存款证明或已自筹并支付30%以上的装修款的证明;7、落实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驻马店市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需哪些材料
我在驻马店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的资料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消费贷款。
一、 贷款对象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8个月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申请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含县区)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已获得当地有权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书;
5、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证明;所购住房已办理产权证的,须从发证之日起一年之内;
6、已支付不低于总房款30%的首付款(首次公积金贷款且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不低于20%),或提供不低于50%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有资金证明;
7、同意用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现房抵押、期房抵押、公务员保证或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质押等);
8、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房产提供的备案资料证明;
9、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期房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证明;
10、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贷款6个月以上且目前征信信息良好,无恶意不良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1、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超过6个月或未婚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本(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其它有效工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售房单位出具的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首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书或不超过一年的房屋所有权证;
6、有权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
7、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说明;
8、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贷款期限
(一)抵押、质押贷款
1、购买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正常退休年龄顺延5年;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二)保证贷款 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五、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市(含区)最高35万,各县最高30万元,不超过总房款的70%,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贷款额度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基础核定。
1、购买二手房或所购房屋已办理房产证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60%;
2、首次公积金贷款且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80%;;
3、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50%;
4、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建房预算资金的50%;
5、采用公务员保证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15万元;
6、采用公积金余额质押、大额存单、国债质押贷款的,质押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
六、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贷款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目前执行的利率情况如下: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0%
贷款期限5年(不含5年)以上,年利率4.5%
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现行利率的1.1倍。
七、贷款程序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贷款材料;
2、管理中心审查借款人送交资料,审批后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办理抵(质)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4、办妥手续后,管理中心按借款合同规定发放贷款。
八、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均等额还款法分期还款。需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的,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咨询后办理。
嗯嗯驻马店银行建设银行今天上班吗
您要问的是驻马店银行建设银行今天上班吗?驻马店银行建设银行今天上班。因为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详细信息显示:营业时间是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30,今天是2022年10月31日,周一,是在营业时间内的。所以驻马店银行建设银行今天上班。
对于驻马店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和驻马店房产抵押贷款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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