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贷款可以做哪些抵押物
下列财产可作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一、借款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系共同享有住房的,在取得共有人同意证明后,可按借款人所有产权的份额设定抵押;购买现房的,可凭所购房产的产权证书和保险单设定抵押权;购买期房的,可凭购房合同设定抵押权。二、贷款人认可的属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所有的各种有价证券(包括定期存单)及其他财产。下列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一、 土地所有权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三、 不能强制执行 或处理的;四、已经设定抵押的;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或强制措施的;六、依法不得抵押或质押的其他财产。相关法规第九条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必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贷款行认为要公证的,借款人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及登记费用由借款方负担。第十一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其 抵押物价值 的确认,可由贷款人或其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经抵押权人确认。评估费用由借款人负担。第十二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借款合同签订前到保险公司按指定的险种办理或由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借款的全部本息;投保期至少要长于借款潮半年;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贷款人权益的限制性条款;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第十三条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其房产证、保险单据由货款人保管。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抵押或质押双方应证式 签订抵押合同 或质押合同,并详细开列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解除。抵押或质押解除后,贷款人将抵押物或质物归还借款人。第十八条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在借款人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基础上,必须由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有效担保。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应为借款人所在单位;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必须在贷款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银行贷款抵押物有哪些
银行能接受的贷款抵押物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有形财产,另外一种是无形财产。有形财产包括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无形财产包括专利权、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国库券、提单等)。这些抵押物一般都是被银行认可的。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比较:
抵押贷款与按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转移占有为条件。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买房者)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安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 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有哪些
抵押贷款是常见的借钱方式,许多银行或者贷款公司都有类似的业务,这种贷款额度高、利息低、门槛低,只要你有符合条件的抵押物,就可以很轻松的借到大额贷款。不少人并不清楚哪些是贷款抵押物,下面来盘点一些,你可以参考一下。
常见的贷款抵押物
一、不动产抵押
简单的来说,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有经济价值的物品。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等土地使用权;
二、动产质押物
质押也是现在常见的贷款方式,以下是常见的动产质押物。
汇票,支票,本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资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信用抵押
其实纯信用贷款无需抵押,这里指的是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依据你的信誉给予贷款,所以信用和资质就是你的抵押物。
四、担保
一般是符合要求的人才可以作为保证人。
具有代位清尝债务能力的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除了抵押物以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具体要求以贷款机构为准。
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有哪些?
; (一)抵押人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
(三)抵押人购买的预售房屋;
(四)抵押人拥有所有权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六)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八)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除开上述财产外,土地所有权、耕地、国家机关财产等不允许做贷款的抵押担保,具体有:
(一)土地所有权及其他依法禁止流通或者转让的自然资源或财产;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三)国家机关的财产;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五)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司财产,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并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的除外;
(六)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七)经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八)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的财产;
(九)租用或者代管、代销的财产
(十)已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和未定租赁期限的出租住宅房屋;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租用或者代管、代销的财产;
(十一)已经折旧完或者在贷款期内将折旧完的固定资产,淘汰、老化、破损和非通用性机器、设备;
(十二)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哪些东西可以做为质押贷款的抵押物
很多企业的财产都可以作为抵押物用来抵押贷款,具体总结为以下几种: 1、首先当然是企业的房产和地产,如厂房、有产权的土地等。这类不动产也是贷款机构最容易接受的抵押物。 2、企业的设备、交通工具等。比如说动力设备、工作机器、科研仪器等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可以是车辆、运输设备等。 3、企业的流动资产。比如说燃料、商品、提单等。 4、企业的有价证券。比如企业依法拥有的国库券、金融债券、银行本票、公司股票等有价证券。 5、企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这类抵押物通常是用来质押贷款比较多
抵押贷款所用抵押物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抵押贷款所用抵押物包括哪些、抵押贷款所用抵押物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