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四川成都关于取消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相关政策
从4月22日起,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作调整,按照原来的规定,职工购买期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担保公司会按照3‰的比例收取担保费。此次政策调整将担保公司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承担,不再向贷款人收取。
具体文件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都公积金2015年4号文。

2015四川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推进异地贷款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获省政府同意,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给各市州相关部门和单位。
此次发布的意见包括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优化办理程序、取消中间费用、扩大提取范围等政策。
推进异地贷款
就业地缴存公积金 可在户籍所在地购房
考虑到大量公积金“沉睡”的问题,意见提出推进异地贷款。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业内人士认为,异地互认意味着公积金实现全国流通,将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极大地便利流动性强的人群,尤其在外务工人员,并将鼓励他们在原籍购房,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购房计划、福利水平及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都将有直接影响。
此前,居民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缴纳房租存在诸多不便,此次意见明确将优化办理程序,细化到了工作时长。具体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理、审核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放宽贷款条件
首套房最低付两成 二套房最低付三成
该政策一方面是国家政策的正式落地,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我省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量较多、盘活潜力较大的现状而出台。省政府要求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分城施策”原则,采取“放宽贷款条件,放宽提取政策”的措施,充分释放结余资金的潜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
据悉,意见要求提高贷款额度,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同时放宽贷款条件,明确了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和改善居住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
具体为: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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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都2015年可以多套房子一起贷款吗
可以。成都2015购买多套房子的贷款政策显示,根据房产限购令的实施,是成都本地户口的可以在成都主城区贷款购买两套房一起贷款,非本地的在成都主城区只能购一套。
成都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中国银行贷款政策信息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借款人可以向所在城市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
二、中行首套房按揭贷款政策:
1、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中国银行各分行已于2014年10月1日起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首套房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中国银行还将授权各分行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并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2、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3、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体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请详询当地网点。
三、根据央行、住建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进行了不同情况的下调,具体规定如下:
1、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请您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2、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3、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体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请详询当地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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