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积金贷款买房最高能贷多少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第九条 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5万元,其中:购买住房所有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含80%);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含50%);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的前提下,可在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基础上追加一定额度的装修贷款;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可参照购买住房所有权的贷款额度执行。 所有贷款情形的贷款额度均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第十条 贷款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由借贷双方商定,但最长不超过30年,原则上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新内容
★ 调整一: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需按住房消费行为的品种支付给相关银行账户(售房单位或开发企业销售账户、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六城区范围内)、商转公贷款银行专用账户),2018年9月30日后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不再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
★ 调整二:
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已全额付清房款的购房职工提交的住房公额金贷款申请。购买商品房时间按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间》签约时间确定。
解读: 根据本条规定,缴存职工9月30日后购买住房并已经全额付清房款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为了维护缴存职工权益,避免政策给调整前已经按中心原执行的政策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带来不便,我们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设定缓冲期,9月30日以前全额付清房款购买住房、同时购房时间在贷款申请之日前三年以内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购房时间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 调整三:
停止受理本地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行政辖区范围外购买住房的贷款申请。
解读: 根据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的,不能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在异地购房的,可以在我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后直接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调整四:
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时间按照购房人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协议签署时间确定。
解读: 为了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市公积金中心等五部门与2018年5月16日下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方案》并针对开发企业阻挠、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目前,大部分开发企业不再拒绝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必先申请商业贷款然后三个月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既节省了缴存职工重复办理贷款的时间,又不必支付至少三个月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差,减少了费用。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可直接持公积金中心认可的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需要在公积金中心相关分理处进行咨询和办理。同时,该条款设定缓冲期,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9月30日前办理了商业贷款并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时间限制,该调整对9月30日前办理了商业贷款的缴存职工没有影响。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时间按照购房人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协议签署时间确定。另外,如果缴存职工在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遭到开发企业拒绝,可向公积金中心12329热线进行投诉。
★ 调整五:
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以在交易过程中由买卖双方在太原市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申请为主,停止受理2018年9月30日后已完成交易过户的六城区范围内二手房贷款申请。交易过户时间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日期确定。
解读: 为了提高二手房贷款的办理效率,公积金中心上半年与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税务局、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联合组建了“太原市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并对原有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实现了二手房交易和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步受理、审批同步推进和资金同步到位,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可以在服务大厅直接在交易环节申请公积金贷款来支付购房资金。在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是大大减少了交易过户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间,二是避免了买房人按照以前流程需要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经过约2个月的磨合,目前办理流程已经基本完善。同时,为了不影响已经按照旧流程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的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设定政策调整缓冲期,缴存职工9月30日前购买二手房并已经完成交易过户手续并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规定可到中心城区各分理处办理。过户时间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日期确定。
★ 调整六: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具备预抵押条件的,应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

太原“首付两成”政策落地 贷款额度怎么提?
春节前夕央行为购房者送上的“降低首付”的福利在太原实施了。“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首付两成”政策对楼市会有哪些影响呢?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于之前的房贷政策,“2.2新政”将首套房贷的最低首付由30%降至20%,二套房贷的最低首付由40%降至30%,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买房人的门槛,缩短了其“圆梦”的路程,对于促进楼市成交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一利好若能有楼盘实实在在的让利和银行明明白白的利率折扣“辅佐”,其作用将会不言而喻。
首付款攒够了,贷款额度不够怎么办?别急,跟大家分享一下提升贷款额度的方法。
提升贷款额度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找到合适的银行
对于银行的贷款,可以货比三家,去与多个银行进行议价,最后确定一家贷款利率和额度都合适的银行,进行合作。
二.申请接力贷
接力贷要求较多,共同借款人中的父亲(或母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稳定职业、收入,且年龄不超过60岁。
2共同借款人中的儿子(或女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限于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但应有较好的职业前景。
3本笔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与共同借款人家庭月合计收入之比应不高于50%,共同借款人家庭月所有债务支出与其月合计收入之比应不高于55%。
“接力贷”可以帮助购房者解决“钱和时间”的问题,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也会让人有所顾虑,有产生产权纠纷的可能。
三.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
平时一定要注意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这体现在点滴小事上,如信用卡是否有拖欠、还钱滞后的情况,这些都会对信用度有影响。
四.单位靠谱 工作稳定
对于银行来说,工作稳定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证明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是并不是所有工作稳定的人都符合条件,一般像在事业单位、世界500强等背景很“硬”工作的人更容易获得最高额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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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买房:组合贷款办理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目前常见的房贷方式有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三种。公积金贷款因其利息低,是购房者首先考虑的对象。但由于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额度有限,商业贷款利息又相对较高等原因,多数人会选择组合贷款。
那么选择组合贷款应遵循什么原则?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又该如何办理呢?看看下面内容吧。
一、选择组合贷款应遵循两原则
1、组合贷款的最优组合原则,如果购房者选择了组合贷款,要做到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比商业性贷款要优惠,可以节省更多利息;
2、首期付款的宽松原则。首期付款不能把手头的现金用完,以免因为贷款批不下来,影响房屋款项的缴纳,不过这也需要和个人承受能力相结合。
二、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身份,也就是说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
2、借款人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这点根据区域不同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组合贷款。
三、办理组合贷款的具体流程
1、借款人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供贷款资料,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2、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资料,前往贷款行申请配套个人住房贷款。
3、贷款行受理之后,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借款人资信、职业、收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借款人答复。
4、贷款行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其中会有两种担保方式可以选择,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6、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7、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划款扣款协议书》。
8、贷款行按照《划款扣款协议书》将组合贷款划入借款人制定的银行账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理组合贷款的相关知识,希望帮您早日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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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太原“房地产36条”出台,首付最低2成,放宽购房资格
5月23日上午,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太原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会议上,相关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包括六大部分、36条举措。
新政内容涉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保证人才购房需求,加快发展租赁住房等新的发展模式,支持新市民新青年和多孩家庭购房需求,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做好市场预期引导等诸多方面。
其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调整为最低20%(此前30%),并且根据不同住房不同面积提供相应的契税补贴,面积在90㎡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契税。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只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已结清首套房贷款,再次购买新房申请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支持人才购房需求,对不同人才给予不同的购房补贴,最高一次性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自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不受缴存年限限制,最高贷款额度按照100万元核定。
购房资格方面,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不再要求提供落户、社保和纳税等相关证明;对于我市范围内居民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不再要求落户、社保和纳税等相关证明;山西中部城市群区域内居民购房时享受同等住房支持政策。
“太原房地产36条”全文内容如下:
关于太原买房贷款新政策2015和太原买房商业贷款政策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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