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给公司合法吗
个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向个人借款一般需满足公司章程符合的条件以及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拓展资料: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
听说个人对外发放借款100万元或5笔以上违法,对吗?
个人以放贷款是属于民间借贷的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而国家的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一旦违法发放一百万以上或造成损失二十万的,国家的司法部门对这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判罚这类人员的相关刑期,确保国家的金融市场的经济秩序,发放贷款的银行和金融组织应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这类案件。
法律分析
将贷款划拨给不满足借贷条件的主体的行为都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放贷不仅会给借贷的银行带来经济损失,其利用借贷资金有可能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故此任何人在发现银行有违法放贷的行为时,都可以向相关国家机构举报。违法发放贷款罪系行为犯或结果犯,即以侵害行为具备一定的情节或者发生一定的危害后果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果侵害行为未达到严重程度,则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于违法发放贷款行为之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是从客观方面进行考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行为人基于违反民法典、贷款通则、贷款证管理办法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而发放贷款,则构成犯罪,如果违反的只是所在单位内部规定,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所发放贷款数额是否巨大。如果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则不构成本罪。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个人发放贷款是否违法
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犯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应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民间借贷是违法的吗?家里有闲钱可以拿去放贷吗?
现在的民间借款许多早已背驰了初心,最初的民间借款该是根据礼教血缘关系和其它各种各样人际关系所造成的零星短期贷款资金周转个人行为,但如今基本上早已变成运营赢利性生活了。我还记得几年前以前有部分省区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依法查处了一些民间借款个人行为,在司法界异议特别大。并且民间借贷纠纷非常容易与违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子造成恩怨。近期人民法院也关注了这种情况,局部地区设立了职业放贷人规章制度。
对职业放贷人的案子是严格把握的,有关借款合同能够被确认失效。也有一部分人民法院协同税务机关对民间借贷纠纷实行回家的账款征缴个税。家中余钱去发放贷款,依据《合同法》的要求,彼此中间产生“借款协议”,法律性质为“借款协议关联”,也就是常说的民间借款。民间借款违不违法,重点在于贷款利息合不合理合法,贷款的目标总数,因此这儿说起一下贷款利息和贷款总数的难题。
亲戚家这种抵押借款,一定要记住好像房、车、船等房产或独特动产抵押,以这种独特资产为负债作保证的归属于质押,应当在登记机关开展备案,不然,假如负债期满后,借款人回绝清偿债务,债务人可能遭遇无法执行的困境。如果以自筹资金开展发放贷款,并且以发放贷款为业,且贷款目地具备生产经营性,归属于从业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别名为”职业放贷人“,其所签署之民间借贷合同因违背强制性规定。
会被人民法院确认为而失效。”职业放贷人“的借出个人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且中行商业保险监管联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安部、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中央人民银行,四部门也下发文件,《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说明我国严厉查处职业放贷个人行为,由于此情形比较严重搅乱在我国金融体系,搅乱金融业纪律,导致金融体系监管混乱。
个人给大学生放款是否违法
个人给大学生放款当然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依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只有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从事贷款业务。但如果个人向大学生借款的,是属于民间借贷的行为,只要大学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就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借贷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就是属于高利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禁止所有网络贷款平台向在校的大学生发放贷款,如果发放贷款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个人给大学生放款是否违法的涉及到比较多的法律问题,如果是民间借贷的,如果借款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就是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如果是校园贷的,同样是违法的情形。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教育部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千万记住,不管和非法校园贷约定的是每天利息多少,每周利息多少,每月利息多少。只要利息标准超过年息24%,超过月息2%,超过周息0.46%,超过日息0.065%,只要超过这些标准,就算是出借人起诉你们,超过的利息部分,法院也不会同意你们偿还的。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大学生们应好好记住“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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