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开什么证明
去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开什么证明?
失业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经历的,但是当发生了也没办法,但是只要我们买了五险,我们失业就有保证,我们可以领取失业金,那么领失业金需要什么证明材料,相信不少人都有疑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个大家讲讲这个问题。

1、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2、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失业金停领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暂停失业金需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失业职工证明》及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于每月1-24号工作日内至市人社局办理暂停手续。
申领失业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您好!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据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放劳动合同书;
(三)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放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金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
2、《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3、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
4、居住证复印件;
5、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
6、涉及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什么证明?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失业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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