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金在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
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归什么部门管5分
保险失业金归劳动保障局部门管。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我国失业保险的管理机构是?
我国失业保险的管理机构是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职工社会保险业务的事业单位。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调剂、储备,以及基金的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主要取决于国家的政治经济条件、社会保险的指导思想和历史上的管理传统等因素。此外,鉴于各个社会保险项目所具有的不同性质与特点,往往会在一个国家的不同社会保险项目上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的特点:
1、强制性。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
保险失业金归哪个部门
保险失业金归劳动保障局部门管。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_
保险失业金归哪个部门?
保险失业金归劳动保障局部门管。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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