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催收通知书
贷款催收通知书是在贷款人迟迟未按规定还款时,收款方就会发出催收通知书。
催收贷款的通知书范文篇一
_________:
根据农借合字第___号借款合同,〔或(______)农借延协字第___号还款协议书〕,你单位尚有本金(大写)______元,利息(大写)______元逾期未归还,请积极筹措资金,抓紧归还。
特此通知。
xx行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_____(公)章保证人:_____(公)章
签收人:_____________签收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此通知单由借款方、保证方签收后,借、贷、保证方各留存一份。
催收贷款的通知书范文篇二
借款人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借款人:
你于 年 月 日在我社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至 年 月 日到期,截止通知书下发之日未归还贷款 元,请你对该笔贷款予以确认,并承担一切法律制裁。
担保人或保证人:
在信用社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至贷款通知确认日未归还贷款 元,由于你进行了贷款担保,请对上述贷款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借款人意见:上述贷款到期催收通知书已收悉,真实准确,我将积极采取措施于 年 月 日之前归还贷款本息。逾期不履行手续我将接受一切信贷制裁。借款人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保证人或担保人意见:以上借款,我担保属实,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担保义务,经核实,情况无误。逾期不履行归偿手续我将接受一切信贷制裁。
担保人或保证人签字 : (手印) 年 月 日
签发单位:xx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xxxxxx信用社 信贷人员:
催收贷款的通知书范文篇三
xx(先生、女士)您好!
您于20xx 年月日日购买我司开发的雅典世纪花园商品房 号楼 号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补充协议第1、2、3、4、条约定,您已逾期 xx天未办理付款及按揭贷款事宜,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之日三天内履行付款及按揭贷款手续的义务,否则我司将按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视为您方违约,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交款项不予退还,该商品房由我司另行出售。
注:
1、本公司及办理按揭贷款银行已于200 年月日之前 次电话通知您前往输付款及按揭贷款事宜。
2、本通知系按您(买受人)提供的地址邮寄,一经投递(以投递邮戳为准)并经当地邮政部门规定的送达时间,即视为送达。
xx行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_____(公)章保证人:_____(公)章
签收人:_____________签收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催收贷款的通知书范文篇四
致:xx 有限公司
因贵司拖欠货款等行为,已对我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为避免更加不利的局面发生,也为维系与贵司的合作关系,我司特此就有关事宜致函贵司。
我司系贵司的长期合作单位。xxx年 月份,贵司与我司签署了合同编号:《长期供货合同》(下称长期供货合同),安排我司向贵司供应原材料。
xxx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贵司采购产品含税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经与贵司对账完毕后,我司开具了相应的发票并按时交给贵司,但贵司至今仍未付款
上述情况发生后,我司多次主动与贵司沟通,并表达了足够的诚意,希望能友好协商解决,但却均未得到积极回应货款催收通知书范文通知,启示。无奈之下,我司现郑重函告贵司:
否则,我司将不得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届时,贵司将会承担全额货款、逾期付款损失等款项,还将负担诉讼费等费用,更为不利的是,贵司的信誉及声誉也将遭受损失。其中利弊得失,还请贵司斟酌。
特此专函,顺祝商祺!
致函人:xx市 有限公司
(盖章)
xxx年 月 日
催收贷款的通知书范文篇五
xxxx
贵公司与我公司于xxx年 xxx月xxx日签订xxxxxx合同,贵方合同号为xxx,我方合同号为 xxx货款催收通知书范文货款催收通知书范文。合同约定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xxx货物/服务,该批货物/服务总价为xxx 元人民币(RMB xxx 元)。我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
贵公司付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万元): 应付金额 xxx,实付金额 xxx,逾期金额 xxx。
依据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合同,上述款项已逾期未支付,望贵公司尽快支付。
如对本传真内容存有任何异议,请于xxx年xxx月xxx日前书面通知本传真发件人,我公司将从速派人与贵公司友好协商解决。
如届时未获答复,我公司将不得不遗憾地引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处置。
如蒙尽快回复,将不胜感谢!
xxx股份有限公司
xxx年 xxx月xxx 日
银行寄来的催款通知单是什么样子的
银行寄来的催款通知单分以下几种:
个人
企业
公司贷款
一般只要有逾期现象产生,银行会在大概两周时间内,进行短信通知。多次出现逾期的行为,而且逾期还超过一个月,那么银行会跟你电话交流。
首先是来自客服的通知,然后是来自专业电话催收人员的通知。若银行方面有超过一个月无法联系到你,那么就会直接联系你的亲戚跟朋友,通过他们告知你要还钱。
如果电话跟短信全都没能解决还钱问题,银行方面将会聘请律师,给你下发律师公函,作为最后的通知。
以上三种方式都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若时间已达三个月甚至半年之久,银行会将你的案子委托给外包催款公司,给他们点钱,然后催款公司就会找上门。如果找不到本人,就会从父母或者是工作单位着手,对你进行威胁等不正规的手段。
经过多次沟通催款都不还,且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利进行起诉,但起诉方面也是有限定的,如果你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名下有个人资产,但是不愿还款,或存在制造假信息办卡tx 等诈骗行为,银行会根据以上情况,判定对你进行(侵占财产)或(诈骗/虚假信用资质/恶意tx )等罪名进行起诉。
如果银行长时间无法联系到你,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因为只要你有欠款,就算只有几千块钱,你的拖债行为也会让你成为银行的黑名单,你的欠款不会因为你的消失而消失,反而利息越滚越大,信用黑户将伴随你一生。
所以当你发现你有银行欠款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还上,不是说等银行起诉你了,才进行还款。如果你实在还不上钱,可以跟银行沟通,然后每个月一点一滴得慢慢还上,以免不良记录影响你一生的信用。
扩展资料:
若真是遇上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还贷时可以提前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延长贷款期限。条件是:
1、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2、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般
3、长期贷款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借款人未申请延期贷款或申请延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的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所以借款人一定要在确定自己无法如期归还贷款的情况下,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就可以避免大麻烦了。
法院在民间借贷进行调解时,协议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吗?
法院在民间借贷进行调解时,协议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从两个方面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1、调解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而判决书是债务人被动接受的协议。因为不管你愿不愿意,必须按照法院的裁决执行。
2、调解书,是双方协商后的意愿,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按照协议完成,双方还可以协商,直到履行完偿还义务。但是法院的判决书则不同,一般而言,法院裁决后会给你一个期限,比如十天,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在这个期限内必须履行义务,否则就会被判为拒执罪。
3、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调解书履行偿还义务,那么债权人需要维权,只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庭审裁决,最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而判决书则不同,如果债务人限期内未能履行偿还义务,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再经过庭审。
二、判决书并不比协议书有效
调解协议书,时间可长可短。而判决书则有规定的期限。可能大家以为,只要法院判决了,债务人就有了压力,更利于还债。或者有了判决书,就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甚至将债务人搞进黑名单,让债务人寸步难行。其实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对于每一个债务人来说,说都不想摊上官司,谁都不想跟债权人搞得水火不容。但是,一旦债权人一意孤行的将债务人告上法院,从此就在债务双方之间筑起一道壁垒。将债务双方置于敌我的矛盾之中。
此时的债务人,不但承受着失败破产的压力,还要忍受着债权人的极端催收,更重要的是因为自己卷入官司,颜面扫地,甚至因为背上“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头,最后寸步难行。基于以上原因,债务人心理产生逆反情绪,甚至仇恨。
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没有哪个债务人会主动的还债,而是千方百计的规避执行,包括转移隐匿破坏财产,甚至跑路,让债务陷入死循环。
而调解协议则不同。双方能够协商成功,就意味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理解和包容,债务人对债务规划方式的认可。而且,协商过后,债务人不会接受方方面面的限制,反而更有利于债务人翻身,东山再起,更有利于债务的化解。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就是债务人格债务人之间的合约,没有特殊情况,一定按照协议的内容执行,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及时的跟债权人协商解决。但是如果法院裁决,就是债务人跟法院之间的法律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执行,就会涉嫌犯罪,轻者拘留,重者有牢狱之灾。
总结
对于债务人来说,一定要分清这二者的区别。不管是跟债权人之间的私人预订,还是跟法院之间的法律约定,都必须信守承诺。对于债权人来说,对于债务人的包容,理解,反而会让债务人心生愧疚,更会促使他们积极履行偿还义务。而一旦这种愧疚感没有了,甚至有了仇恨,那么债务自然就很难化解。
民间借贷调解协议书
民间借贷调解协议书1
甲方:xxx,男,汉族,195x年 7月11日出生,住成都市xxx路516号7栋1单元10楼1001号,身份证号:5125011955071。
乙方:xxx,男,汉族,196x年12月3日出生,住宜宾xxx街南段61号,身份证号:512527196xxx。
甲方与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xxx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4)xxx。现甲方、乙方在xxx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经充分协商,就该案件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确认: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45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约定的月息2分计,自2014年10月1日起(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利息已经支付),暂计至2014年12月31日为27000元,以后按借款的约定的借款利率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3、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律师费计22500元;
4、该案件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5、该案件财产保全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成都市xxx1幢11层1104号房产中登记乙方及其配偶xxx名下的产权份额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
三、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xxx人民法院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提交xxx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民间借贷调解协议书2
原告范文超,男,生于1951年4月20日,汉族,农民。
被告耿金长,男,生于1954年,汉族,农民。
原告范文超诉被告耿金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09年8月18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0月21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于2009年11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范文超、被告耿金长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范文超诉称,原、被告双方有生意上的来往,自1999年至2001年间被告以用于生意之名借原告现金46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但被告始终未还,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款。
原告在法庭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原告范文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被告给原告出具四份借条,用于证明被告欠其借款的事实。
被告口头辩称:原告曾用耿X(系被告之子)的房产证抵押贷款,贷过款后,原告不及时归还银行借款,导致银行申请拍卖耿X房子,被告为了要回房产证向法院支出了6000多元诉讼费,原告让我写的这些借条实为原告支付我的诉讼费。
被告在法庭指定的期限内未向法庭提供书面证据材料。
法庭调取如下证据材料:
1、2009年10月22日对耿金长的调查笔录一份,证明被告在原告处借现金共计3800元的事实。
2、2009年11月24日对范文超、耿金长的调查笔录一份,证明被告给原告共出有欠据3800元的事实。
以上原告提供的证据和法庭调取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条,故本院予以采信。
经庭审质证、认证,依据采信的证据,及当事人一致的陈述,本院依法确认如下案件事实:
自1999年2月12日至2001年8月1日,被告共借原告现金3800元,并给原告出具四份借条,其内容分别为:
(一)“借条 今借现金玖佰元整 耿金长 99年2月12日”;
(二)“借条 今借范文超现金壹仟贰佰元整(银行月息6厘,乡政府管理费3%,一年期限) 99年8月10日,借款人耿金长”;
(三)“借条 今借文超款300元整,大写叁佰元整,耿金长 2001年8月1日”;
(四)“借条 借支人姓名耿金长,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 2000年元月30日”。以上四份借条均系被告亲笔书写,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但被告始终未归还,原告送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欠款。
本院认为,被告耿金长共欠原告范文超3800元,此事实由被告给原告出具的借条为证。原、被告双方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的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另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超出上述3800元部分的诉求,因原告没有提供书面凭证,也没有相关的证据予以佐证,且被告不予认可,故本院不予支持。被告耿金长以范文超没有履行南召法院已生效判决书“判决范文超承担6560元诉讼费”为由进行抗辩,本院认为该主张和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该主张不成立。本案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耿金长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欠款3800元,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范文超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50元,由被告耿金长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贷款调解通知书样本图和借贷调解书范本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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