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养老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那么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补缴问题有哪些,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08年全省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应核实2007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已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中断或虽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现自己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将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应补缴的时间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至以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未缴费的时间,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进行补缴。原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从2007年开始向前补缴或向后继续缴费。男缴至满60周岁、女缴至满55周岁,缴费不满15年的可缴费满15年以上,办理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手续。原在企业工作时间,符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视同缴费年限。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1993年1月前养老保险费,应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一直是临时工,且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现企业已经灭失,不允许补缴。上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规定计算,从补缴完成的下月起计发,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以前不补调、不补发。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养老保险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养老保险最低缴纳年限为180个月这算为年限大致为15年。养老保险交的年限较多的在领取退休金时则可以多领取费用。养老保险的缴纳是允许间断性缴纳的,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单独办理养老保险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
养老保险包括哪些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养老保险,就是退休后可以拿养老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养老保险交得多以后领得多,交得久以后领得多。累计缴纳满15年(中断过也没关系),到达退休年龄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2、医疗保险,就是生病了医疗费用可以报销。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满一定年限(大部分城市为男25年、女20年),退休后不用再继续缴纳,也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就是女性生育时可以报销因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产假期间还能领取生育津贴。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4、失业保险,就是你被迫失业后能拿到赔偿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5、工伤保险,就是发生工伤后可以获得赔偿。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2021年城镇工人养老保险怎么办
城镇工人 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的交费部份纳入社会保险兼顾基金,不记入 个人养老保险 账户,因此,如果参保人以灵敏就业方式交费的,其中60%的个人交费要纳入社会兼顾基金,只有40%记入本人的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而城镇 居民养老保险 无进行兼顾,不论是个人交费、政府补贴、集体补贴、还他人资助全部记入本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工人养老保险与 社会养老保险 的差别:一是面对人群分别。城镇工人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任职工人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无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爱人、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二是交费准则及来源分别。城镇工人医保由用人单位和工人个人共有交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交费准则总体上低于工人医保,在个人交费基础上政府予以适当补贴三是待遇准则分别。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准较低,医疗待遇准则总体上略低于工人医保。四是交费要求分别。城镇工人医疗保险设立最低交费年限,达到交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交费即可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 居民医疗保险 不设立最低交费年限,必须每年交费,不交费不享受待遇。
职工怎么办理退休养老保险
【法律分析】:1、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人员,每月10-15日带本人身份证、档案、职工养老金手册到大厅待遇审批窗口。
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保险福利科(大厅待遇审批窗口)递交退休书面申请并认定退休条件。
3、到社保局业务窗口审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4、到社保局业务窗口结算个人帐户,核实退休待遇。
5、到社保局财务窗口(企业离退休人员协会)办理档案存放手续。
6、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保险福利科(大厅待遇审批窗口)审批待遇。
7、到社保局指定银行开户。
8、到社保局退管窗口登记个人信息。
9、到开户银行领取退休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 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 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 延长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保费缴纳:
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个人缴费:
(1)缴费基数与比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月储存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一般情况下,职工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或以上;二是本人必须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中,退休年龄一般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三是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并履行缴费义务。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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