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解读
201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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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强化管理服务等提出了明确部署和安排。
为进一步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任务目标,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再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同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人均120元。为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有关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通知》,对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8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就确定了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从2007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2014年的320元。2015年,国家再次大幅提高居民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在2014年人均32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是党和国家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是建立完善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保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实现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
新增筹资将主要用于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的提待目标,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实现居民医疗保障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继续做好居民医疗保障门诊统筹工作,不断完善居民医疗保障门诊统筹保障机制。
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制度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利用好新增筹资,并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居民医疗保障参保人员。进一步提高经基本医疗保障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水平,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并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政策衔接和费用结算服务。
2015年,强化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要这么做
为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强化管理服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建立和完善基金运行分析与风险预警机制。巩固和完善市级统筹,探索省级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定期对基金情况进行分析,监控基金支出增长速度、基金结余等关键性指标;做好基金风险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好基金收支不平衡问题;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中长期精算工作,将基金结余保持在合理水平。
深化医疗保障支付方法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全面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控制等复合付费方法,切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将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明确基金监管职责,分类处理监管发现的问题。
强化医疗保障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快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和服务;优化信息化监控手段,建立医疗保险监控系统;利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成果,做好与商业保险机构的系统对接,确保数据安全;逐步形成支持城乡联动和跨地区协作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此外,各地还要主动稳妥推进其他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商业保险经办大病保险业务,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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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交费的?
从2016年开始。《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拓展资料:
1.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能合并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中吗?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是两个独立的医保险种。居民医保对缴费年限是没有要求的,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但职工医保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必须累计缴费满25年。而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能合并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当中的。
2.什么情况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让家庭成员使用?
参保人的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给家庭成员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1、参保人正常缴费且没有办理门诊慢性病确认手续;2、家庭成员参加有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正常缴费;3、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在1500元以上;4、参保人已办理授权个账代付手续。
缴费时间
湖南
2020年度湖南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特殊情况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为确保广大群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安全,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风险,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截止日期由2020年2月29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攻坚行动的通知》,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由3月31日再延长至6月30日。
今年居民医保交多少钱?
7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资金,确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切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城乡居民医保怎么缴费2022年
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
通 告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52号)、《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实施细则的通知》(十医保发〔2021〕24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原异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但常住本市人员,需在原参保地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后方可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参保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三、缴费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
四、参保方式
城乡居民按照属地参保原则,不受户籍限制,以个人身份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学生、在园幼儿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参保。城镇居民(含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各县(市、区)居民、新生儿、学校(幼儿园)学生参保核定、在辖区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参保人(代办人)在规定时限办理参保登记时,请携带参保人(代办人)有效证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2、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市内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参保,新生儿本人在市内落户的可在落户地参保。
新生儿父母均未在本市参保缴费,新生儿落户地也不在本市的,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新生儿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有效身份证件(本地户籍还需提供户口簿)、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我市居民医保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未取得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可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取得身份证(或户口簿)后,还需办理身份证号补录手续。
3、我市各类院校学生(含: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园幼儿、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等),由就读学校、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并统一代收居民医保费,落实“应保尽保、按期尽缴”责任。
4、各类符合资助参保规定的特殊人员缴费由各级政府按规定予以补助。
五、缴费方式
线下缴费:已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件到建设银行、农商银行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需要缴费凭证的参保人可到银行网点打印缴费凭证。
线上缴费:已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自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楚税通”)、“鄂汇办”APP、协作银行提供的网办平台、手机APP等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六、待遇享受期
参保人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的90日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从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七、逾期参保缴费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再受理补缴。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公布!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
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
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
在2022年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具体提高多少呢?
目前,伴随着大家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大伙儿越来越注重自身健康,以前的农村,并没创建医疗保险制度,那时候的医疗保险制度并不健全,看病基本上都是自付,之后,伴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还在2002年的十月份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中的决策,而且在这个确定之中明确提出要“逐渐构建以大病统筹为主导的新式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此项制度已经跟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完成了并轨,通称“城乡医保”。
现今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跟以往不一样了,基本上都是一卡通,群众看病也十分方便。但我们在参保的过程当中,大家也都体现了一个问题,那便是医保的交费标准每年在提升,从从前的三十元早已涨到每人每年三百二十元,而且这个标准仅仅上年发布的标准。
目前,新文件早已颁布了,小编从最近公布的文档《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之中了解到了一个最新资讯,具体内容也明确指出在2022年还将继续提升城镇居民医保筹集资金标准。实际提升多少啊?我们继续往下看。
据《通知》所提出的标准,2022年会继续加强对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的交费补贴幅度,平均政府补贴标准还会新增加三十元,做到每人每年不少于六百一十元的财政补助标准,而个人缴纳的标准也同歩增涨三十元,做到每人每年三百五十元。
换句话说;2022年医保缴费工作中启动时,城乡医保缴费最少标准约为每个人三百五十元,如果一个农民家庭有六口人得话,那样参保费用也要比上年多付款一百多元。
自然,这一仅仅《通知》发布上涨标准,对于地区的标准多少钱,你们可以掌握当地标准,而且每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不一样,执行的标准也不一样,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清晰,因为有的群众交纳的级别不一样,参保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此外,除开个人缴纳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上涨以外,在这个《通知》中,有关部门也提到将放宽学生就业形状从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口限制。
换句话说;从今年起将贯彻落实一个新的参保制度,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持暂住证参与当地城镇医保现行政策了,在工作单位就能参保,无需在老家那边的医保中心交纳医疗保险,非常值得高兴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之后也会依照当地居民同样的标准给予补助,当地财政补助标准多少钱,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便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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