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责险的费率及保额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大约为“2.5‰~3.5‰”。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分为10万、20万、30万、50万等多个档次,保额不同,所以其保费也是不同的。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不同的企业级别有不同的取费系数,一级企业,其他直接费率5.3% 、 施工管理费6.5% 、现场经费8% 。二级企业,其他直接费率5.% 、 施工管理费6.% 、现场经费7% 。三级企业,其他直接费率4.5% 、 施工管理费5.5% 、现场经费6%。显然,企业级别越高取费率越多,工程造价越多。
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针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其实,他们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建筑人员来说,是应该及时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的,万一,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故,还可以拿到这份钱,来进行住院,或者是去医院进行及时的治疗,不至于,当自己受伤了或者是自己不能进行体力劳动的时候,导致自己或者自己的家庭没有经济来源。
建筑行业,属于一种高危行业,针对于这种高危行业,我们更应该缴纳一定的保险,万一,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意外,或者是身故了后,还能让自己的家人或者是自己的子女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金,不至于让自己的亲人,白白的牺牲,所以这也是对于自己负责任的一种表现,能够提前考虑到家人,这才是每一个做建筑行业,应该考虑的事情。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计算方法:
1、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2.5~3.0‰报价;
2、第三方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2.5~3.0‰报价。
3、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
4、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引水供水工程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对象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三、)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工业厂房、电站;
公路、铁路、飞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四、)第三方责任险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五、)性质
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方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工程合同保险总金额要求80万以上,要怎么分配?
工程保险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的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对工人们造成人身危险或者经济伤害的一项保障。保险款项平均分配于: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工程保证保险、职业责任险、建筑安装一切保险、安全生产保险、建设工程相关保险等等一切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是对以土木建筑为主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投保人对施工者(或者第三方)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保障。
安装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也被简称为安工险,是以建筑工程保险为基础的保险中的一种。是对所涉及的工矿企业的器材设备或者安装建筑物的配置时间的保证,上述所有一切危险造成的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或者是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危险,此保险会依法应替投保人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
工程质量保险:这种保险被分为两种定义。一种是指工程中潜在危险的保险,是由工程的建设方去投保,保险公司会根据法律和保险条款对在保修范围与期限内出现的潜在危险所引发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的保险。第二种是指由保险机构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损坏的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包括工程质量潜在危险、工程质量保证的保险。工程质量潜在的危险是指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的标准以及合同的保证,在建设过程中出的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保险承保的是投保人的经济责任,不包括投保人应依法承担的其他的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工程保险如何分配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保额是多少
一次性缴费的标准是:按税前工程造价的0.06%计取。以工程项目一次性缴费形式参保的农民工,在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内发生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核发工伤保险待遇。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缴交工伤保险费期间雇用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及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标准予以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 第三者责任险 费率: 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具体描述如下: 一、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及赔偿范围 该项保险是指由于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也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中。保险期为生效之日到工程保修期结束。 在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以承包商和业主的联合名义进行“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且还规定了这种保险金额的最低限额,即此保险金额至少应为 投标 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承包商可以按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与“工程一切险”合并在一起向保险公司投保。 第三方责任险 的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在发生这种涉及第三方损失的责任时,保险公司将对承包商由此遭到的赔款和发生 诉讼 等费用进行赔偿。但是应当注意,属于承包商或业主在工地的财产损失,或其本公司和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而属于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范围。领有公共交通和运输用执照的车辆事故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也不属于这项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范围,它们属于汽车保险范围。 二、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1)包括: ①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于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 意外事故 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②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 诉讼费用 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③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 赔偿金 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保险人应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且所有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2)除外责任 包括: ①属于工程险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物质损失及各种费用; ②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③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和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的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④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有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⑤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⑥被保险人根据他们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四、保险期限 (1)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①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起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②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间如何规定,保险公司仅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③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五、赔偿处理 在发生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①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结伴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②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公司的利益支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③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上述即为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的具体内容
对于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和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怎么计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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