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随着各地医保水平提高,现在也逐步有很多地区将更多的疾病纳入特殊病范围。
“三特病”
通常所说的“特殊病”也称“三特病”,指特殊病一般范围包括如下三种疾病:
1、肾功能不全需长期透析治疗;2、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3、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特殊病种”定点医院的选择与变更
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北京市基本医疗定点专科和中医医院中确定一家为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经本人就医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并经单位同意、医保中心批准,就可以去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批准期限为360天,一年内不得无故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变更或继续延长。参保人员患特殊病一旦选择并经医保中心审核批准了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因其他疾病住院也不需要交起付线费用。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易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同本市。
“特殊病种”的审批手续
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单》)。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加盖医院公章。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到本人单位,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
“特殊病种”就医管理
1、“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3、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医疗保险特殊病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审报
一、门诊特殊病种解释
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无需住院,但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具体是以下几种常见特殊疾病:
肺结核、肾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Ⅰ型、Ⅱ型)伴心、脑、肾、眼底及神经损害之一者、原发性高血压伴心、脑、肾及眼底损害之一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各类恶性肿瘤、白血病、列入诊疗项目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二、参保人能同时在2家医院享受特殊病待遇吗?
“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周期为一年。申请人需提供医院“特殊病种”诊断证明书,经单位同意后出具加盖公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医保中心批准通过后就可以去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批准后有效期限为360天,一年内不得无故变更。
三、特殊病可以享受什么报销待遇
①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
②“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
四、特殊病审批注意事项
①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异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同本市。
②“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才开始计算,往后推360天为有效周期,并不是从审批通过的当天开始计算。
③对于本市职工的特殊病审批没有参保年限的限制,但是对于外埠职工必须连续缴纳医疗保险满24个月才能申请特殊病审批。
目前,很多特殊疾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审批后,发生的门诊特殊病费用可以按照社会统筹住院比例报销,报销比例由2万提高到30万,减轻了患者负担。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对于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和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单能多家医院使用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