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和工伤可以双赔吗
车祸后工伤和保险可以同时赔付。受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赔偿后仍然可以获得意外险理赔,在实践中劳动局一般认为医疗费不能得到双倍赔偿,其他费用则要双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拓展资料
换单位工伤保险有效吗
工伤保险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也可以直接要求原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或者停止缴纳社保即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说明工伤保险关系从用人单位填写缴费申报表、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之日起生效。
工伤保险是否双重赔偿
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并存的双重赔偿的。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双重赔偿范围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范围为,1、住院伙食补助费;2、停薪期间的工资;3、医疗费用: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7、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8、伤残津贴;9、丧葬补贴;10、供养亲属抚恤金;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可以获得双倍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民事侵权的受害人。
工伤双重赔偿范围是工伤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如果是属于职工所在单位的责任,则工伤职工应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福利待遇,但是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的赔偿。如果劳动者受到了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则第三人是不能免除民事的赔偿责任的,即工伤职工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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