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九级赔偿是多少?
九级工伤当事人可以享受九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总的说来,九级工伤,一般赔付标准在8万---10万元之间。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符合规定的员工强制性购买的保险,所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到伤害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时,用人单位都应当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补偿标准支付劳动者工伤补偿金。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存在于工伤这种伤残情况下的,一般工伤补偿金相对于商业保险要赔偿的更多一点,但是是否购买商业保险是由老板个人意愿决定的,通常是老板购买来冲抵员工工伤时由公司支付的那部分补偿金的,所以如果是老板同时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时,劳动者也只能享受工伤保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没有买社保但买了商业保险,我的鉴定为工伤九级,这应该怎么理赔,请专业回答
1、九级在保险公司人保是4%,35000里面医药费扣掉非医保范围内用药我估计为10000左右,即工伤部分赔35000-10000=25000,即保险金额为25000/4%=1250000万;保额太高,不成立;、
2、那肯定保在平安等公司九级赔偿25000/10%=250000/人;医疗费10000限额;
而社会保险的赔付是参照社保标准,根据你的年龄和工资等来算的,我测算应该赔300000*20%=60000元人民币以上;
如果保险公司保的是意外险60000+35000=95000都是你的了;
如果是雇主责任险那你就那60000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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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厂里给交了商业保险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九级一共能赔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结合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收入来进行确定,一般可以享受到九个月本人的工资,而且在工伤期间还需要按规定给予停工留薪的工资作为补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比如职工月工资三千元,那么赔偿标准为二万七千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商业保险工伤9级伤残
工伤9级伤残可以获得下列待遇,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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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单位为我买了商业保险赔偿多少
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就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九级工伤就应该按照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还要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已经住院伙食补助等等。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支付(工资除外。由单位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承担。
单位参加的商业保险,只能减轻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负担,不能减少对职工的待遇,商业保险赔偿不足的,依然需要单位承担,
公司没有买社保但买了商业保险,我的鉴定为工伤九级,这应该怎么理赔,请专业回答?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8、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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