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佣金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保险从业人员佣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 [(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附加)×(1-40%)-法定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保险佣金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保险佣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0,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800;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x(1-20%)。
劳务报酬所得的适用税率有3级,分别是: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20000元但不超过50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2000;超过50000元的税率是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保险个税怎么扣除
保险个税扣除标准如下:
1、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2、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3、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测一测你的抗风险指数,专家为你免费解读!
保险赔款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赔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保险赔款的个税征收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具有明确规定,原文政策条例如下: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测一测你的抗风险指数,专家为你免费解读!
对于保险个人所得税和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