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意外险的区别
1、保险性质不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意外险的法律基础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工伤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
3、实施目的不同:意外险是通过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要求而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行为;工伤保险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4、保费缴纳方式不同:意外险的保费是由投保者个人承担的,当保险公司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不给予任何补贴;工伤保险的保费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无需缴纳。当企业收支不平衡时,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5、保障范围不同:意外险的保障是不分时间地点以及受伤原因的,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同时,如果被保者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还可以按比例赔偿残疾津贴;工伤保险只对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工伤意外险哪个保险公司最好
在哪个保险公司购买工伤意外险,需要关注服务、利益和实际方面。
1、服务很重要
现在市场上的意外险种类产品太多,在选购时难免犹豫不决不知从何下手。实际上,对于一家保险公司来说,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在最后的理赔上,如果理赔售后服务不到位,那么产品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建议应把产品的售后服务放到第一位上来考虑。
2、利益关系分清楚
由于是给企业的员工购买意外险,那么就肯定人数并不只有几个。如何能做到人人有保障,且保障刚好是每个人所需求的,企业应该就要把个人的利益区分开来。综合考虑每个人的实际需求,把企业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分开进行考虑,因为有些产品的保障规定了员工和老板的利益并不相同,如何做到既不影响老板利益的前提下,又可以把员工的保障做到位是一件值得商议的事。
3、按照实际出发
由于每个人的实际需求不一样,企业可以把员工最倾向于的保障做全做足,比如伤残、手术、住院、门诊等等,这些都是大部分员工非常在意的福利点。
此外,工伤意外险具体可选公司:
1、中国人民保险: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目前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中国人保还持有中诚信托32.35%的股权。
2、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以民生保障类产品创新为突破口,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人身保险保障,努力建设成为偿付能力强、业务品质好、服务质量优、品牌知名度高、诚信合规、综合竞争能力一流的平台型寿险公司。
3、中国人寿保险: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全球财险市场前列。
4、阳光保险公司:其是一个集团公司,同时也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旗下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阳光资产管理公司等。阳光财产保险主要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阳光人寿保险主要是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
5、安联人寿保险:凭借国际风险管理和本土金融领域技术的最佳结合,中德安联以度身定造的保险方案,专业的培训系统和诚信的服务态度盛誉市场。公司通过代理人团队、银行、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等在内的多渠道营销模式,为个人及团体客户提供全面完善的专业保险金融服务,范围覆盖养老、投资、教育、医疗、意外等各领域,全方位满足客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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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险包括什么
工伤意外险,顾名思义,就是针对由于工作过程中的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障险种,按照具体的配置途径的不同,工伤意外险中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由公司进行统一配置的,这之中也包括了两种,分别是社会保险中涵盖的工伤保险;还有一类是公司统一为员工购买的商业团体工伤意外保险产品。
第二类就是由员工自主配置的商业意外险产品,是可以针对个人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的产品。
拓展资料:
1.工伤认定范围 :
a.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b.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c.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d.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e.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f.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g.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h.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i.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包括意外险吗
工伤保险不包括意外险。意外险包含工伤,而工伤的保障范围通常包含因为工作或者是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但是意外险保障的工伤不包含职业病、急性病猝死以及丧葬补助。工伤意外险和社保中的工伤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申请工伤理赔,前者需要由保险公司认定,后者需要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根据伤残情况进行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工伤和意外保险的区别
一、区别如下:1、保险性质不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2、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意外险的法律基础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工伤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3、实施目的不同:意外险是通过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要求而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行为;工伤保险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4、保费缴纳方式不同:意外险的保费是由投保者个人承担的,当保险公司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不给予任何补贴;工伤保险的保费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无需缴纳。当企业收支不平衡时,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5、保障范围不同:意外险的保障是不分时间地点以及受伤原因的,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同时,如果被保者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还可以按比例赔偿残疾津贴;工伤保险只对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二、向人保局申请仲裁,在工作的时候因工作内容受伤的,必然是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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