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赔偿
保险在保障责任范围内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情况如下:
1、由侵权行为引发。如,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2、合同责任约定的情形。合同中明确约定由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3、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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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第三者可否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案情】某旅游公司拥有一辆大型旅游车。该公司以旅游车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为《机动车辆保险条款》(99)中基本险部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及附加险部分中的车上责任险(具体项目为车上座位险)。保险期内,该车在运营时与风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该保险车辆乘客受伤和车辆损失。经交警部门认定,旅游公司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旅游公司就该交通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风某承担全部损失的80%,即8万元,旅游公司承担全部损失的20%,即2万元。判决后,保险公司向旅游公司赔付了其承担的2万元。旅游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应由风某赔偿的80010的损失部分8万元(其中包括车辆损失和乘客损失两部分)时,因风某无履行能力,被法院中止执行。+旅游公司遂转而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旅游公司在风某处未得到赔偿的部分,保险公司拒绝了其请求。旅游公司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争鸣】原告某旅游公司提出,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条款第1条中约定: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旅游公司未安全将乘客送至目盼地,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乘客的损失。旅游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应该是乘客的全部实际损失,那么保险公司也应赔付旅游公司的这部分损失。
被告保险公司提出,根据《保险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有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的标的,既非财产亦非人身,而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是为第三者的利益订立的,当发生保险事故后即当被保险人给第三者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是被保险人而是受害的第三者。旅游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车上责任险条款第1条中约定: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j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计算赔偿。该约定明确表明车上责任险是责任险,保险公司应按被保险人旅游公司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由保险人(被上诉人)承担理赔义务。而本案的交通事故责任80%为第三方风某的责任,保险公司已根据旅游公司20%的责任进行了赔付。因此,旅游公司主张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车上座位险8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法官点评】
本案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交通事故中应当由对方赔偿的损失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付?首先,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合同约定,即《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旅游公司起诉的实际包括两部分,即车辆损失部分和乘客损失部分。对车辆损失险的损失,因《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第19条中已有明确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予以赔偿。应当由保险公司向旅游公司赔付。在保险公司赔付后,即可取得向第三方风某的代位求偿权。因此对这部分不存在争议,但对车上责任险部分即乘客损失部分,因《条款》无明确规定,从而在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
其次,本案中涉及的三个法律关系。第一个是旅游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签订了保险合同,从而在保险公司与旅游公司之间形成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第二个是因乘客搭乘旅游公司的客车,从而在旅游公司与乘客之间形成的运输合同法律关系;第三个是旅游公司与风某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本案要解决的是保险公司与旅游公司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本案中,旅游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责任险(具体为车上座位险)。对于车上责任险也即车上座位险部分,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条款第1条中约定: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即集中于此条款中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此条约定,保险公司赔付旅游公司的车上责任险的范围是根苦旅游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大小来确定的。但在本案中,旅哮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不明确的,它可以有两种理浑:一、旅游公司与乘客之间,因旅游公司未安全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勺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应理解为广义上的赔偿责任(即在运输合同基律关系中,旅游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二、旅游公司和第三方风之之间,因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而应由旅游公司承担的责任(即在损}赔偿法律关系中,旅游公司承担的20%责任)。如果按照第一种解事,旅游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应该是乘客的全部实际损失,那么畏险公司也应赔付旅游公司的这部分损失。如果按照第二种解释,旅孛公司只承担20%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也只承担20%的损失部卜,对剩余的80%部分则由第三方风某承担。根据《保险法》第31}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入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E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因此,对双方发生争议的内容,应当作有利于旅游公司的解},按第一种解释来理解,即旅游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是指旅游}司因违反运输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赔『的数额是旅游公司应当向乘客赔偿的全部损失。由于保险公司已经7旅游公司赔付了20%的损失,故还应当赔付剩余的80%的损失。再次,第一种理解的误区,,首先是将保险法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规:直接适用于车上座位险(车上责任险),其次是适用此规定的结果:同样不能改变《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关于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的经济赔偿责任这句话的两种理解。同时,从第三者责任险:身的意义而言,这个第三者是针对与被保险人无任何关系的其他.,例如,一保险车辆将路边行人轧伤,该车辆被判应负20%的责’,行人自负80%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也只当按车辆所负20%的任给予理赔,而对另80%的责任则无论该行人是否有能力支付,保险公司均无义务赔付。但本案中的车上责任险,有它的特殊即乘客和旅游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按照此合同,旅游公司对乘堵担的责任是100%,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的车上责任f第一条对此约定又明显不清楚,从而导致旅游公司在本案中的t偿责任可以作出两种解释。
最后,关于旅游公司与第三方风某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问题。案中,保险公司认为法院已经明确判决了应由第三方风某承担8(的责任,故这部分不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了。本案中确定双方当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是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而旅游公司与风某之间的害赔偿法律关系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与本案无关。实际上,在保险司向旅游公司赔偿后,即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取得向第三方风某赔的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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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保险赔偿怎么赔
严格来说没有全险概念,一般所谓的全险指的是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车损险,交通事故后可以在所投保险范围内进行理赔。
理赔流程
1.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及时报案很重要
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保险车辆若发生非道路(如小区等)保险事故后应向公安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保险车辆若发生盗抢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还应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做笔录及现场勘查;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到养路费稽核处办理停驶手续;公安机关侦察;三个月内被盗车辆找回,保险公司赔付因盗抢引起的修理费用,三个月后车还未找回就到保险公司办理权益转让书;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手续,办理理赔。
TIPS1:所有报案一定要在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否则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TIPS2:报案时可向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进行后续理赔步骤咨询,记录下报案编号和相关人员的工号很重要。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注释:
为了能够尽快赶到出事地点,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都设有网上定损点,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
1、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处理。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2、不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事故车辆拖至离事故现场较近的修理厂。如该修理厂是保险公司的远程定损点,可直接对事故车辆定损。不是的,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前去定损。
3、如果保险公司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派定损人员到定损点进行查勘、定损的,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商议,申请驻点的物损评估机构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对评估机构的定损应当予以认可,但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真实性有勘验、调查的权利。
4、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不认可的,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可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核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定损仍不认可的,可向评估机构的上一级机构要求重新核定;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可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TIPS1: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没有定损的车辆不能自行修理,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可选择将事故车拖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的(建议),修理厂会尽快将您的车辆修理好。同时修理厂也可以帮助您共同处理理赔方面的问题。也可选择将事故车拖到自己熟悉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TIPS1:事故车必须按定损项目及定损金额进行修理,若有项目及费用的变动,应事先与保险公司协商。
TIPS2:少数不法修理厂为了自己利益将客户送修车辆伪造二次事故骗取理赔金。请提高警惕,建议客户去那些资质较佳或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单位进行事故车修理。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注释-案件审核: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单证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核验证有关单据,调查核实有关证明及资料分权限核批。
1、不超权限业务。单证齐全,审查核定正确无误的,在限定时间内给与赔偿;如果在审查核定中发现与被保险人提供的数据不符或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与被保险人共同调查核实予以赔付。
2、超权限业务。交通事故重大赔偿金额超过一定的限额,当地保险公司要向上级保险公司进行汇报,由上级保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注释-赔款领取:
保险公司通常在案件处理完毕后,会第一时间致电私家车客户领取理赔款(企业客户通常是银行划帐),只要带好相关证明(如身份证,保单,赔案回执)去保单所属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领取即可。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做到的。事实甚于雄辩,车主一定要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单方事故
(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定损修理
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六、赔付
双方事故:
A:多方肇事(无人伤亡,)-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多方肇事:指不涉及人员伤亡,但涉及第三者财物损失、事故责任明确的双、多方交通事故
举例1:车辆追尾,后车负全部责任,对方或两方车辆均损坏
举例2:碰撞防护栏,车辆负全部责任,护栏损坏也需赔偿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提醒: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要求向交警报案时,保险公司人员无需到现场处理!
三、第三者修理
1、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提醒: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2、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也就是说第三者将与车主去不同的修理厂进行车辆修理时,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因为担心事后找不到车主或者事后车主不认账),切记:一、现场掏钱,一定要立收据;二、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因为也有可能发生事后第三者不认账的情况)
提醒1: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然后拿到第三者的修理发票及维修明细才能进行保险索赔的,如果事后第三者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找不到第三者时,第三者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能赔付的
提醒2:虽然上文提到在现场掏钱时,要第三者立收据,虽说这种收据是不能作为赔偿依据的,但是这种收据至少可以避免第三者事后不认账的情况。因为第三者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如果没有这个收据,第三者万一不认账的情况下,车主到底应该在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支付多少钱呢?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多方事故
多方肇事(有人伤亡)-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多方肇事(有人伤亡):指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双、多方交通事故。
举例1:碰撞行人,行人受伤
该类事故因为涉及到人员伤亡,所以处理起来比较复杂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提醒: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伤者治疗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及护理人数。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以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赔偿调解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厦门岛内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第三人、岛外可以作被告)。
七、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九、赔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1年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哪些呢
包含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
拓展资料:
三者险赔偿项目有: 一、人身伤亡部分: 1.受伤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因伤致残的,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2.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等。 二、财产损失部分: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的三者财产损失,比如:车辆、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房屋建筑、道旁农田庄稼、家禽、车上货物、人伤随身物品的损坏等等。
第三责任险就是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换句话说就是,第三责任险只管第三方的经济损失,不论是对方车上人员受伤,还是车身损坏,都属于第三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假设是小明自己受伤了,就无法从第三责任险中获得赔偿。但要注意的是,故意造成的损失是不在第三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的。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赔率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1)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2)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第三方保险是什么意思?
i云保:保险第三方平台说白了就是我们负责去对比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然后按照各个用户的需求量身定做推荐最合适的保险产品或者推荐不同保险公司的组合产品,旨在让客户用更实惠的价格得到更实惠的保障。
关于第三方诉讼保险和第三方保险机构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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