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有哪些?
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两种情况。
1、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1)由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2)由单位通过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退休人员既可通过单位,也可通过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1)在“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医保查询”中“城乡居民定点”中进行修改。
(2)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3)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居民医疗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账户信息采集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待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修改”并“提交”。
北京定点医疗机构怎么选
(一)选择方法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直接就医。
(二)19家A类医院名单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A类医院为动态管理,请注意每年发布的最新文件)。
(三)变更定点医院的时间参保满一年方可申请变更定点医院,变更一年后可再次变更;退休人员变更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受满一年变更的限制。(四)定点医院名单查询方式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网址:)。
法律依据: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医保卡定点医院
以下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8家三甲医院,不在医保蓝本上也可以报销)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8、北京积水潭医院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11、中日友好医院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14、北京市健宫医院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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