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9000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十级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5、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6、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 社保 工伤保险赔偿 标准是多少 社保工伤保险 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 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平均 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本人工资40%归配偶,其他人30%,一次性 工伤 补助金,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20倍支付,因公致残按照残疾等级支付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 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 六级伤残 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 十级伤残 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二、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补助标准,按照本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标准本人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工资75%支付,五级伤残补助标准按照本人工资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补助标准按照本人16个月工资标准,七级伤残补助标准按照本人13个月工资。
工伤保险能赔多少钱
关于 工伤保险 能赔多少钱,可以参考如下标准: 一、 医疗费 1、治疗 工伤 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 医疗费用 、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 工伤事故 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 侵权行为 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工伤了老板走保险怎么赔,能赔多少钱一个月
职工在工作场所或是工作时间因工受伤属于工伤,通过医院治疗以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所谓劳动能力鉴定,就是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越高的伤残赔偿金就会越高,最高能享受到本人工资2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伤残等级鉴定是决定伤残赔偿金高低的重要条件。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个不属于伤残等级的赔偿金,主要用于对工伤受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用。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按照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40%计发;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30%计发。这部分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来负责支付的,支付的时间主要为停工留薪期间。
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赔偿金,也称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来支付,其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这个标准来看,伤残等级越高,本人工资越高的人,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会越高,最高的赔偿标准是一级伤残,为本人25个月的工资,最低的为十级伤残,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例如本人的工资是每月6000元,如果十级伤残,只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2000元,如果是一级伤残,则可以获得162000元的赔偿。
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难以安排工作的,还要按月计发的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七级到十级伤残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不再发给伤残津贴。
一到四级伤残必须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到四级的工伤职工基本上都是按照病退的条件提前办理退休。
五到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七到市级伤残的,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能赔偿多少钱
一级至四级 伤残赔偿 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 工伤保险 ,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 a、一级为27个月×本人 工资 ; b、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 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 d、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 2、 伤残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 退休 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a、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 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 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 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 3、生活 护理费 :(需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伤残 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 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 工伤 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5、 医疗费 :应到 社保 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 六级伤残 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 b、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a、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 b、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按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合同解除 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 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 赔偿金 ,除非劳动者符合《 劳动法 》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a、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 b、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 c、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 d、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注: 1、省内各市、县、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为准。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停工留薪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以上就是工伤保险能赔偿多少钱的详细解答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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