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居民医保怎么交费的?
1、
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20元后,财政补助580元。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线上缴费可选择使用“皖事通”平台、当地微信公众号缴费,也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参保登记、扫码缴费。
2、
安徽城乡居民医保通过支付宝缴纳:
支付宝——搜索: 城市服务——市民中心——定位:安徽——社保——社保缴纳——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及参保类型——提交——勾选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80元——提交即可。缴费成功。
3、
(一)已参保居民。上年度已参保居民可以登陆“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居民参保”,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行参保缴费。居民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缴费的,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帮助居民通过微信公众号续保缴费,或通过“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参保登记、代收代缴医保费用。
(二)新参保居民。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登记,由社(村)居委通过“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录入参保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代收代缴医保费用,打印《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以下简称《专用票据》)。
(三)中小学生。中小学生参保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
(四)高校学生。在肥高校学生,由所在高校组织参保缴费登记。
(五)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费用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个人无需缴费。
(六)其他人员。
1.未在参保期参保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外国专家共同生活子女、精神障碍患者(需持有市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卡),可到市、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补保手续。
2.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可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据介绍,2021年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为每人58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4、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本次缴费将于2021年11月底结束。为了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各项待遇,请大家积极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以免错过参保时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范围
除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以外,户口在和政县城关镇的所有群众一律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务工企业代缴或在外地缴费的群众,需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供缴费凭证。
二、缴费标准
(一)全州统一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二)特殊人群参保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
2.农村一、二类低保每人资助220元,三、四类低保每人资助160元;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每人资助160元,易返贫致贫人口、已脱贫人口每人资助100元;
4.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
5.资助人员先行全额缴费,缴费完成后,由镇政府通过“一卡通”返还资助费用。
三、缴费时间
请于2021年9月11日 — 10月30日完成缴费,11月1日开始汇总。
四、参保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我 → 支付 → 城市服务 → 社保 → 甘肃社保缴纳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输入有效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 缴费。缴费成功后,把缴费凭证截图发给户籍所在村(居)委会。
2.支付宝缴费:支付宝 → 点击左下角“首页” → 市民中心 → 社保 → 社保缴费 → 居民医保缴费。缴费成功后,把缴费凭证截图发给户籍所在村(居)委会。
3.现金缴费:微信、支付宝缴费方式操作存在困难的,可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进行现金缴费。
五、待遇享受
(一)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 — 12月31日。
(二)全额缴费后享受如下待遇:
1.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2.享受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享受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3.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5、
首先查询自己地方市是否退出新农合微信缴费,推出的话可以关注所在地推出的农合公众号,然后进入公众号,输入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在聊天页面的下方点击找到 新农合缴费,点击缴纳既可完成新农合缴费。
也可以在皖事通上实现医保缴费等

安徽省2022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截止日期
2021年12月31日截止。
安徽2022居民医保缴费时间:10月1日至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320元。2022年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将启用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信息系统,为保持全省各地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同步,结合“皖事通”征缴系统完善升级工作的需要,经与市税务局协商一致,现将2022年城乡居民缴费调整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
2022年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是2021年12月31日止。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费用征缴、待遇享受,以及就医结算、医药服务、公共管理服务和基金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坚持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方针,遵循公平与效率兼顾、权利与义务统一、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要求,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筑牢保障底线。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责任共担,全市统一筹资政策、待遇保障政策、协议管理、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将医疗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居民医保宣传动员、参保登记以及缴费等工作。第六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监管事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审计、市场监督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残联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第二章 职工医保第七条 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医保: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和人员。第八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变更、注销及缴费基数申报等手续。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一)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百分之二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百分之六点二的比例、其他用人单位按照百分之六点四的比例缴纳。
用人单位新增或者减少参保人员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实际工资额相应调整确定;新成立单位参保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实际工资额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十计算;超过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计算。
(二)灵活就业人员以省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作为缴费基数,按照百分之六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第十条 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适时提出职工医保缴费比例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含在部队参加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未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以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百分之六比例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补缴的职工医保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其中,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齐;非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由个人负责补齐。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2002年12月1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前国家承认的工龄视同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职工医保中断缴费的,中断前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本办法实施前在本市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个人可以自愿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分情况。
1、本地住院就医,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异地就医办理手续,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市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市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安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办一卡通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需要。根据今年发布的《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一卡通将成为安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载体,通过汇聚各类民生服务新功能,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省内居民服务一卡通用,所以安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办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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