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团体意外险怎么赔偿
工地工伤团体意外险,一般包含意外医疗、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这三个保障内容。
1、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一般是根据实际的花费,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比例进行报销,遵循补偿原则,报销的钱不会超过实际花费。
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给付残疾保险金。残疾保险金一般先要进行残疾鉴定,然后按照残疾等级,按比例理赔。一般情况下,赔付了残疾保险金,会同比例的等额扣减身故保险金的金额。
3、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给付死亡保险金,理赔的身故金根据合同的保险金额来。
如果在保障期间,工人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医疗支出时,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赔偿:
1.个人/亲属或个人所在公司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个人或所在公司准备好申请理赔所需资料,一般包括被保险人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意外事故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若被保险人身故,则还需提供死亡证明等材料;
3.提交申请理赔的资料,通过审核后,保险公司即可进行报销或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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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入了团体意外险,我在工地意外受伤,医疗费保险公司全部理赔吗?
一般建筑工地都买集体意外保险,工地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它的保障内容为工地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机械、人员等的伤亡及损失,以及本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的伤亡或损失。
什么是建工团体意外险
建工团体意外险,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人员均可参保。每一位进入工地的工作人员(不管是甲方、乙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人还是工地管理人员)都会被“建工一切险”所保护。
建工一切险,是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由建设单位购买,每一个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受相关部门监管的工程都有购买的正规的施工工地上都有。
它的保障内容为工地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机械、人员等的伤亡及损失,以及本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的伤亡或损失。
举个栗子,广东地区台风较多,每次台风过后,前公司会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工地各种损失(主要是财物的损失比较多,比如围护结构损坏、设备泡水受损之类的)进行评估,然后到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核实后进行赔偿。
工地上交叉作业多,相对来说,意外事故较多,很多的工程公司会额外再给工人和管理人员购买“团体意外险”。
它的保障内容一般是: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等。以上两种意外险都是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保险,覆盖面广但保额不高,除开之外,最好是能自己再配一份保费不高、保障内容齐全的意外险。
1建工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
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意外伤残
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造成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将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据第180日的身体情况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
(四)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约定限额天数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伤害而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给予补贴。
建工团体意外险的投保方式
建筑工程意外险有三种投保方式:
1.按工程总造价投保;
2.按工程建筑总面积投保;
3.按人员投保。
建工团体意外险保险期间
一般自批准正式开工、建筑施工合同已签订的次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日24时止。
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工程因故延长工期或停工的,要办理保险期限顺延手续。
项目理赔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 在发生保险事故24小时内报案,通知保险理赔人员现场查勘。若不及时报案可能导致被保险人自已承担部分责任。
※保险公司对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之和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保险公司仅对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承担责任。
一般建筑工地都买集体意外保险,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又哪些?包括误工费吗?
一般建筑工地都买集体意外保险,其中的意外险一般是工地意外险,不包括误工费,赔偿范围如下:
1、伤残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而残疾,保险公司通过评估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的伤残情况或残疾等级后,依约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伤残保险金。
2、身故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而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死亡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3、医疗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需要就医治疗,从而产生一系列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需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4、住院津贴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需要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依照约定,每日为被保险人支付一笔固定金额的住院津贴。住院津贴通常会设置有最长住院天数,如90天或180天等。
5、失能给付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遇意外而失去工作能力,中断收入,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月给付保险金,以补偿被保险人失去的工资收入。
拓展资料:
1、 意外险,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遭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就可以申请理赔。但是投保有关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并以公告形式在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2、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投保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收益人的,应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在办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可以为建筑工人指定受益人,但应取得建筑工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建筑工人同意,该指定无效。在实践中,施工企业大都不会告知建筑工人投保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事故后,用理赔的保险金来抵作工伤保险赔偿的赔偿款。
工程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
工程意外险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
1、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主要保障范围是工地、宿舍及两地之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这类意外保险一般费用相对较低。有三种计费方式:按人数计算、按工程面积计算和按工程造价计算。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主要保障每天24小时内的意外伤害事故,一般费用相对稍高。
3、雇主责任险:一般不记名,但发生赔偿时手续较麻烦,以约定的工资为计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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