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是什么单位?
国家医疗保障局是事业单位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
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直属机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以往卫生部门、人社部门争论不休的,药品采购工作究竟谁管这个问题,如今国家给出了答案,将由医疗保障局全盘接手。
早在2017年6月28日,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其重要性和急迫性,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到了新的高度。
《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支持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可见,如今,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将极大的促进该文件的落实推进,对于医疗机构、药企都将带来非常重要的影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她将在两大领域发挥政府的调控服务功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新任部长尹蔚民在新部处级以上干部会议讲话指出,这个部门将承担起拟订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劳
动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职责;承担起公务员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职责;承担起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和军转安置制度改革等重要职责。
拓展资料:
医保局是什么机构?
医保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扩展资料:
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医保局咨询电话多少?
统一的社保局电话是区号+12333。
各地区医保中心的号码都是不同的。因此用户需要根据当前所在城市,所在区域来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管理中心的电话。另外因为医保政策有明显的区域性,因此拨打的电话最好是精确到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到其他省市就业的,在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被保险人的年龄跟疾病风险的发生有一定的关系,因而保险人对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加以年龄上的限制。各家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一般由出生后 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而最高的投保年龄限制却大致相同,一般不能超过65周岁。
注意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住院医疗保险中并非听有的住院风险保险公司都会承保。
同时各家保险公司之间险种的保险责任也有一定的差异,如市面上投保人数较多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重大疾病仅仅是保险条款所列明的疾病,而且是投保后第一次确诊患病,像哮喘,糖尿病、肺结核等都不属于该险种的承保范围。不属于承保范围的责任,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医疗保障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医保局: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支
青岛市医保局电话
从青岛市医保局获悉,随着医保征缴业务咨询量的增加,为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市医保中心在市南、市北、李沧三个分中心新增医保征缴业务咨询电话。 市南分中心医保征缴咨询电话:0532—85710157。 市北分中心医保征缴咨询电话:0532—85620095。 李沧分中心医保征缴咨询电话:0532—84650223。
拓展资料:
青岛(简称青),旧称“胶澳”,别称“琴岛”、“岛城”,隶属山东省,是世界啤酒之城、世界帆船之都、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特大城市,被誉为“东方瑞士”,因古代渔村青岛得名。 青岛地处山东半岛南部,东北与烟台市毗邻,西与潍坊市相连,西南与日照市接壤;属温带季风气候,著名景点有崂山、八大关等。唐宋时期,青岛成为贸易口岸;明清时期,是中国北方重要的海防要塞,属山东莱州府境内;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改属山东省辖市。
青岛市市名以古代渔村青岛得名。青岛市专名“青岛”本指城区前海一海湾内的一座小岛,因岛上绿树成荫,终年郁郁葱葱而得名“青岛”,后于明嘉靖年间首度被记载于王士性的《广志绎》中。
明万历七年(1579年),即墨县令许铤主持修编的《地方事宜议·海防》中,有关青岛之名记述为:“本县东南滨海,即中国东界,望之了无津涯,惟岛屿罗峙其间。岛之可人居者,曰青、曰福、曰管”这里的“青”,即指青岛。青岛所在的海湾因岛得名青岛湾,由此入海的一条小河也被称为青岛河。青岛河口于明万历年间建港,称青岛口;河两岸的两个村落分别得名上青岛村和下青岛村;河源头的一座山于1923年也被定名为青岛山。新石器时代,青岛是东夷人繁衍生息的主要地区之一,遗留了丰富多彩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商周时期,青岛是中国海盐的发祥地,位列中国“四大古盐区”和“五大古港”。春秋战国时期,青岛建立了山东地区第二大市镇—即墨,“即墨故城”(平度市境内)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古代城池遗址。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五巡天下,三登琅琊(青岛黄岛区境内)。据记载,中国最早的一次涉洋远航——徐福东渡朝鲜、日本,就是从琅琊起航的。 汉武帝少年时代在不其(城阳区境内)做过胶东王,是中国有记载的到青岛地域巡游次数最多的皇帝。 唐宋时期,青岛作为衔接南北航运的“中转站”,成为中国北方沿海最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贸易口岸。宋时专门在板桥镇(胶州市境内)设“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 元朝,为方便海运漕粮,开凿了中国唯一的海运河——纵贯山东半岛的胶莱运河。 明清时期,青岛是中国北方重要的海防要塞,属山东莱州府境内。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6月14日,清政府在胶澳设防,青岛由此建置。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侵占青岛,青岛沦为殖民地。 民国三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取代德国占领青岛。民国八年(1919年),中国以收回青岛主权为导火索,爆发了“五四运动”,这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分水岭。民国十一年(1922年)12月10日,中国北洋政府收回青岛,辟为商埠。民国十八年(1929年)7月,国民政府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国民政府接管青岛,仍为特别市。
萍乡市安源区医保局电话是什么
1.萍乡市安源区医保局电话::0799-6844566
2.萍乡市安源区医保局电话 : 0799-6844566,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南大道凤翔大厦。如有需要可拨打服务热线咨询。
3.萍乡交通指引 萍乡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 东方宾馆、武警支队、供电局、站前东路、火车站、安源公安分局、市建设局、市中医院、电大、联通公司、宏庆街路口、大有市场、朝阳小区。 萍乡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19路、23路、25路B、25路A、6路、7路、8路、11路、13路、16路、4路、18路等。
拓展资料:
萍乡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实施我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贯彻实施国家、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实施我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实施我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6)贯彻实施我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政策。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一)办公室(医药采购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综治、信访、保密、政务公开、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老工青妇及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医药采购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我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我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主任:刘萍,电话:0799-6333058) (二)待遇保障和信息统计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市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医保扶贫、大病救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统计工作。(科长:钟世荣,电话:0799-6234791) (三)医药服务管理和法规科(政务服务科)。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医保目录准入谈 判规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政策、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职责。(科室负责人:彭殊,电话:0799-6333165) (四)基金监管科。贯彻实施国家、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工作。(科长:李刚,电话:0799-6333856)
扬州医保局电话号码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514-80303010。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
应答时间:2021-06-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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