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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 1、信用卡的一些基本知识
- 2、信用卡方面的知识,越详细越好
- 3、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相关知识介绍
- 4、信用卡使用知识
- 5、信用卡知识有哪些?
- 6、关于信用卡的一些知识
信用卡的一些基本知识
下面是信用卡的几个基本知识:
关于持卡人。“持卡人”指向本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卡持卡人应由其单位指定;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
关于信用额度。银行根据大家的申请以及各方面的资料得出大家的信用值,然后转换成大家的信用额度,每个人的申请条件不同,额度也会因人而异。
关于账单日、还款日以及免息期。账单日就是信用卡每月生成当期账单的日子。还款日就是这期账单最晚可以还钱的日子,一般是账单日之后20天左右。免息期就是大家用信用卡消费了一笔钱,到还款日的时间。
关于最低还款额。在还款日前全额还款有困难,应还上最低还款额部分(一般为账单金额的5%或10%),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在将可能被全额罚息外还将被计收滞纳金并影响你的信用状况。
关于滞纳金。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关于年费。现在大部分银行推行首年免年费、刷满几笔免次年年费的政策,但一般白金卡除外,部分白金卡可使用积分兑换年费。
扩展资料:
信用卡(Credit Card),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参考资料:中国建设银行 信用卡使用章程
信用卡方面的知识,越详细越好
目前信用卡申请有四种方式
1、信用卡业务员上门服务;(最优)
优点银行宣传短片信用卡知识:方便省事银行宣传短片信用卡知识,一个电话就有业务员为银行宣传短片信用卡知识你免费服务;申请下来几率最高。
缺点银行宣传短片信用卡知识:安全性没有营业网点高,但只要确认是信用卡业务员来相对还是安全银行宣传短片信用卡知识的。
2、有信用卡,且额度较高的朋友推荐办卡。有了高端卡友的推荐,你的下卡几率和额度也相对较高。(其次)
3、去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第三)
安全系数最高,但是比较麻烦,要自己花时间去银行排队。
4、网上申请;(不推荐)
对网上操作熟悉的朋友比较适合,但是不方便的就是要自己把填写的资料打印出来,并花钱花时间寄到相对应的地址,成功几率比较低,因为哪些是必填,哪些是选填不是很明白,以及对一些注意事项和优惠政策了解比较少。
优点:快捷。
缺点:额度较低下卡几率也不高,特别是同时段多次申请,基本不下卡。
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相关知识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银行宣传短片信用卡知识,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银行宣传短片信用卡知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牡丹信用卡是中国工商银行(含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发卡机构)发行,并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支付后还款,具有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 牡丹信用卡按照发行对象分为单位卡(商务卡)和个人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副卡;按照信用等级分为普通卡、金卡和白金卡;按照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照是否享有免息还款期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按照账户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双币卡;按照是否联名(认同)分为联名(认同)卡和非联名(认同)卡。牡丹信用卡将使用银联、威士、万事达卡、运通和其他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标识。
第四条 发卡机构、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单位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 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银行宣传短片信用卡知识:
“持卡人”指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卡持卡人应由其单位指定;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副卡持卡人。
“信用额度”指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在卡片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
“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机构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支付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取现透支、转账透支和透支扣收等。
“银行记账日”指发卡机构根据持卡人发生的交易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下同)、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对账单日”指发卡机构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出持卡人应还款的日期。
“还款日”指持卡人向发卡机构偿还其欠款的银行记账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机构规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应该偿还其全部应付款项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指对于贷记卡持卡人,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时间段。
“全部应付款项”指截至当前对账单日,贷记卡持卡人累计已经发卡机构记账但未偿还的交易款项,以及利息、费用等的总和。
“最低还款额”指发卡机构规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是上一期账单中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和当前对账单日账户透支余额10%的总和。
“超限费”指贷记卡持卡人超额使用发卡机构为其核定的账户信用额度,且在账户超限当日(即发卡机构对该笔交易金额的记账日)未偿还超额部分,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款项。
“滞纳金”指贷记卡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款项。
第二章 申领条件及手续
第六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向发卡机构申领个人主卡,还可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不超过两张的副卡;主卡持卡人可申请取消副卡或停止副卡的使用;主卡持卡人须承担副卡项下全部债务。
第七条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料向发卡机构申领单位卡。单位可申请若干张单位卡,单位卡持卡人的资格由单位指定或撤销。
第八条 个人和单位申领牡丹信用卡,应按发卡机构要求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和提交发卡机构要求的相关申请资料,并与发卡机构签订领用合约。
第三章 使用及账户管理
第九条 在境内,牡丹信用卡可通过发卡机构指定的特约单位、营业网点、自动柜圆机等或具有银联标识的受理点使用;在境外,人民币卡可在具有银联标识的受理点使用,双币卡还可在有关信用卡组织或公司指定的受理点使用。
第十条 持卡人接到牡丹信用卡后,应及时办理卡片启用,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签名,并在用卡时按规定使用此签名,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
第十一条 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基于持卡人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凭牡丹信用卡磁条、芯片、卡号或密码等电子数据而办理的各项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之一或全部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持卡人遗忘密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牡丹信用卡办理密码重置。
第十二条 持卡人在境内外的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卡机构、特约单位及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等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使用牡丹信用卡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章程、协议和交易规则。
第十三条 持卡人遗失牡丹信用卡应立即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或到发卡机构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生效。持卡人对挂失生效后其牡丹信用卡发生的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持卡人对该交易存在欺诈、串通他人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挂失生效前牡丹信用卡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发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发卡机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或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可按照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第十四条 发卡机构对牡丹信用卡卡片设定有效期,如持卡人到期需要继续使用,应办理更换新卡手续。已过期的牡丹信用卡,持卡人在按照发卡机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前不能继续使用(收入款项除外),如持卡人未及时办理更换新卡手续而造成牡丹信用卡无法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本章程、领用合约及其他业务规定对已过期的牡丹信用卡继续有效,发卡机构继续保留对已过期牡丹信用卡的管理权、追索权等权利。如因发卡机构与合作单位、信用卡组织或公司合作终止等原因导致无法补换卡的,发卡机构可发放其他同信用等级卡片。持卡人不补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牡丹信用卡的,仍须清偿该卡所欠债务。
第十五条 发卡机构为人民币卡持卡人设立人民币账户,核定人民币账户信用额度;为双币卡持卡人设立人民币账户和指定的外币账户,分别核定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信用额度。
第十六条 持卡人通过发卡机构指定的特约单位、营业网点、自动柜圆机和具有银联标识的受理点使用的款项,均记入人民币账户(外币业务除外);在发卡机构指定营业网点等办理外币业务,在国外信用卡组织或公司指定的境外受理点使用的款项,均记入外币账户。
第十七条 个人卡账户的资金以现金存入或以合法款项转账存入。外币账户透支可用持卡人外汇资金偿还,也可以人民币购汇偿还。
第十八条 单位卡存款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或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使用单位卡在境内存取现金。单位卡外币账户透支可从单位具有支付资格的外汇账户转账偿还,也可以单位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资金购汇偿还。
第十九条 发卡机构对于贷记卡持卡人的还款,先偿还已过免息还款期欠款(含交易款项、费用及利息等,下同)、后偿还未过免息还款期欠款,还款均以银行记账先后顺序为准;对于准贷记卡持卡人的还款,按照先偿还利息,后偿还除利息以外的欠款顺序偿还。
第二十条 发卡机构受理牡丹信用卡销户申请后按照有关业务规定为其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卡账户的资金应转回其基本存款账户或外汇账户。
第四章 计息及费用规定
第二十一条 贷记卡计息及费用规定
(一)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全部应付款项,则无需支付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的透支利息。持卡人使用信用额度取现及转账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并应支付所用款项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二)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照上述计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
(三)持卡人超额使用发卡机构批准的账户信用额度,如在账户超限当日(即发卡机构对该笔交易金额的记账日)未偿还超额部分,应对超额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超限费。因持卡人在临时调高额度期限届满前未归还欠款导致超过信用额度,或因利息、费用等其他原因导致超过信用额度的,属于超额使用信用额度。
(四)发卡机构对持卡人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费用等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透支利息,有权按月计收复利并从持卡人账户中扣收(含透支扣收,下同),透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贷记卡账户内存款不计付利息。
第二十二条 准贷记卡计息规定
(一)准贷记卡透支利息自银行记账日起,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透支利率计收单利,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二)准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付利息。
第二十三条 发卡机构按照对外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有变动,以发卡机构最新公告为准。
第五章 当事人权利义务
第二十四条 发卡机构的权利
(一)发卡机构有权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申请人资信、财产及相关情况,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有权索取、留存和使用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及资信状况确定是否同意发卡、发卡的种类和信用额度,发卡机构受理申请人申请后,无论是否同意其办卡申请,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均不予退还。
(二)发卡机构有权根据持卡人消费、还款记录情况、资信状况变化或突发性欺诈风险等情况调整其牡丹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或要求持卡人按照规定提供担保。
(三)持卡人未在发卡机构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欠款的,发卡机构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电话、上门、公告或司法渠道等方式向其催收欠款。如持卡人经催收仍未清偿欠款,发卡机构有权选择采取或同时采取如下措施:停止该卡使用;停止持卡人所有牡丹信用卡使用;行使质权;从持卡人在中国工商银行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向担保人追索;将持卡人违约信息公布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下同)上等。
(四)发卡机构有权基于持卡人资信状况下降等原因或为维护持卡人账户资金安全等目的,在已通知持卡人或因持卡人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暂时停止持卡人使用牡丹信用卡;持卡人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章程和领用合约约定的,发卡机构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牡丹信用卡;如给发卡机构造成损失,发卡机构有权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发卡机构为持卡人的交易累计积分或向持卡人提供免费增值服务的,发卡机构保留变更积分累计规则、增值服务种类及内容或清理积分、终止有关增值服务的权利,且无须事先征得持卡人同意;发卡机构行使此项权利时应进行公告,且公告一经发布即对持卡人产生法律效力。
(六)因供电、通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持卡人用卡受阻的,发卡机构可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因此可能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发卡机构的义务
(一)发卡机构应书面或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等提供牡丹信用卡使用的有关资料,包括章程、领用合约、使用说明、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二)发卡机构应按约定通过有关服务渠道为持卡人提供牡丹信用卡服务。
(三)发卡机构应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向持卡人提供业务咨询、账户查询、投诉受理及挂失办理等服务。
(四)对有交易发生或虽未发生交易但账户有未清偿欠款的,发卡机构应通过对账单、电子账单、对账簿等方式,定期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发卡机构应依法对持卡人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者持卡人与发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持卡人的权利
(一)牡丹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发卡机构,持卡人享有按照规定使用牡丹信用卡的权利。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牡丹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
(三)持卡人有权要求发卡机构按约定提供牡丹信用卡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四)持卡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机构索取对账单,或通过发卡机构有关服务渠道了解其账务变动情况。
(五)持卡人对牡丹信用卡交易和账户情况有疑问的,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机构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经查询交易确为持卡人所为,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持卡人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向发卡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并同意发卡机构可向相关单位或机构提供其有关资料。
(二)发卡机构按规定调整持卡人信用额度后,如持卡人不愿调整其信用额度,应及时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向发卡机构提出,但仍需清偿已经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及费用。
(三)持卡人应承担牡丹信用卡(其中,个人卡含副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并在发卡机构规定的还款期限偿还欠款。发卡机构可从其账户中扣收因牡丹信用卡(其中,个人卡含副卡)而发生的全部交易款项、利息及费用。持卡人不得以与特约单位或受理单位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发卡机构的款项,不得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资金、积分、奖品或增值服务。
(四)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牡丹信用卡及其卡片信息、密码、交易凭证和身份证件等,不得将牡丹信用卡卡片信息、密码等相关信息泄漏给他人,且不得出租或转借牡丹信用卡,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或损失。
(五)持卡人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身份证件号码)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发卡机构办理资料变更,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或损失。持卡人同意发卡机构可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其发送与牡丹信用卡有关的信息,并保留终止发送的权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的处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章程、领用合约和发卡机构相关业务规定;在使用联名牡丹信用卡、芯片卡或磁条芯片复合卡或发卡机构电子银行等服务时,还应遵守该类卡或该类服务相关规定。牡丹信用卡交易还须执行有关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发卡机构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发卡机构如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将通过营业网点或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修改后的章程自公告满30日即为生效。在公告期内,持卡人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牡丹信用卡,持卡人如对章程变更有异议而决定不继续使用牡丹信用卡,可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满,持卡人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章程的变更。
第三十条 发卡机构以合法方式发布的,在持卡人用卡期间持续有效的公告(包括领取牡丹信用卡之前和之后发布的),均同样适用于持卡人。如该公告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发布在后的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2009年2月22日起正式实施,原《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中国工商银行牡丹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中关于贷记卡的规定自然适用于原牡丹国际信用卡和原牡丹贷记卡持卡人,准贷记卡的规定自然适用于原牡丹信用卡持卡人;关于双币卡的规定自然适用于原牡丹国际信用卡持卡人,人民币卡的规定自然适用于原牡丹贷记卡和原牡丹信用卡持卡人;未指明卡种的规定,均自然适用于原牡丹国际信用卡、原牡丹贷记卡和原牡丹信用卡持卡人。
信用卡使用知识
信用卡的定义信用卡是
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
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贷记卡是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则是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的信用卡。
我们现在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最通俗的说法就是:当您的购物需求超出了您的支付能力,您可以向银行借钱,信用卡就是银行根据您的诚信状况答应借钱给您的凭证,您的信用卡将提示您,您可以借银行多少钱、什么时候还。信用卡也将记录您的个人资料和消费明细,以便为您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
在外形上,信用卡大小如同身份证,一般用特殊的塑料制成,正面上印有特别设计的图案、发卡机构的名称及标识,并有用凸字或平面方式印制的卡号、持有者的姓名、有效期限等信息;卡片背面则有用于记录有关信息的磁条、供持卡人签字的签名条及发卡机构的说明等。是一种消费支付工具,也是目前仅次于现金、最普遍受欢迎的塑料货币。
由银行或公司签发的证明持有人信誉良好,可以在指定商店或场所进行记账消费的信用凭证。普通信用卡尺寸大小如身份证,一般用特种塑料制成,信用卡上印有持有者的姓名、号码、有效期限等,均为凸字。
为了防止冒领,近年来有的信用卡上印有持卡人照片。当顾客购货结帐时,只需将信用卡交商店,由收款员把信用卡放在压印机上压印一下,那些凸字就会印在一式三联的单据上,然后持卡人在单据上签字,商店收款员将单据上的签字与信用卡上的签字式样核对相符后,即承认记账消费,持卡人不必付现金就可以购买所需的货物。信用卡的持卡人除了可以在特约商户凭卡签字购买各种商品、就餐、娱乐、住宿外,还可以向发卡机构指定的银行透支一定限额的现金。特约商户和指定受理银行凭持卡人签字的帐单向发卡机构收款,再由发卡机构送持卡人核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至持卡人付清时,发卡机构按规定计收透支款项利息。如到期未付清,则要计收罚息。信用卡的由来信用卡于1915年起源于美国。
最早发行信用卡的机构并不是银行,而是一些百货商店、饮食业、娱乐业和汽油公司。美国的一些商店、饮食店为招徕顾客,推销商品,扩大营业额,有选择地在一定范围内发给顾客一种类似金属徽章的信用筹码,后来演变成为用塑料制成的卡片,作为客户购货消费的凭证,开展了凭信用筹码在本商号或公司或汽油站购货的赊销服务业务,顾客可以在这些发行筹码的商店及其分号赊购商品,约期付款。这就是信用卡的雏形。据说有一天,美国商人弗兰克-麦克纳马拉在纽约一家饭店招待客人用餐,就餐后发现他的钱包忘记带在身边,因而深感难堪,不得不打电话叫妻子带现金来饭店结账。于是麦克纳马拉产生了创建信用卡公司的想法。1950年春,麦克纳马拉与他的好友施奈德合作投资一万美元,在纽约创立了"大来俱乐部"(DinersClub),即大来信用卡公司的前身。大来俱乐部为会员们提供一种能够证明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会员凭卡片可以记账消费。这种无须银行办理的信用卡的性质仍属于商业信用卡。195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首先发行了银行信用卡。1959年,美国的美洲银行在加利福尼亚州发行了美洲银行卡。此后,许多银行加入了发卡银行的行列。到了六十年代,银行信用卡很快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并得到迅速发展,信用卡不仅在美国,而且在英国、日本、加拿大以及欧洲各国也盛行起来。从七十年代开始,香港、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发行信用卡业务。
信用卡有哪些分类?信用卡的种类很多,通常可按以下六种标准划分:
(1)按照信用卡发行机构划分,可以分为银行卡和非银行卡;
(2)按照信用卡信息存储媒介划分,可以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
(3)根据清偿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和借记卡;
(4)按照信用卡结算货币不同,可以分为外币卡和本币卡;
(5)按照流通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6)按照信用卡帐户币种数目,可以分为单币种信用卡和双币种信用卡;
(7)按照信用卡从属关系,可以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8)按照信用卡发卡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公司卡和个人卡;
(9)按照持卡人信誉地位和资信情况,可以分为无限卡、白金卡、金卡、普通卡。
(10)按照信用卡形状不同,可以分为标准信用卡和异形信用卡。
信用卡知识有哪些?
一、信用卡申请条件主要有两点:
1. 年龄要求:18-60周岁;
2. 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二、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件:
1、国内居民,只需要提供:填写完整且亲笔签名的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
2、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还需另外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居留事由必须为就业)或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就业证;
3、如果您是私营业主,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显示申请人姓名、企业名称和开始经营日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如果想申请额度比较大的信用卡,需提供良好经济实力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户(信用良好,逾期不超过60天)或存单复印件等。
四、信用卡取现:
1. 信用卡透支取现:
A手续费:具体视各银行规定,如建行信用卡境内按取现金额的0.5%收取,最低人民币2元/笔,最高100元/笔;招行信用卡境内按取现金额1%收取,最低人民币10元/笔;
B利息: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
2.信用卡溢缴款取现:有的银行需要收取手续费,有的不需要,如招行银行手续费为领回金额的0.5%,最低收取¥5元或者$1美元。
五、信用卡在POS机刷卡消费:
1.按时全额还款,免利息;
2.按时还最低还款,按日息万分之五收取;
3.逾期还款,除上述利息外,还有滞纳金。
关于信用卡的一些知识
由新加坡顶尖银行成立的星网电子付款私人有限公司(Network for Electronic Transfers Singapore Pte Ltd,简称NETS ),旨在经营付款网络并推动电子付款的普遍使用,在近二十年来,一直处在新加坡迈向无现金社会的前锋地位。
威士卡(VISA)(Visa International Service Association)
又译为维萨、维信,是一个信用卡品牌,由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三藩市的Visa国际组织(Visa International Service Association)负责经营和管理。VISA国际组织是一个由全球2万1千多家金融机构会员所组成的非股份、非盈利性国际银行卡组织。
"银联"标识以红、绿、蓝三种不同颜色银行卡的平行排列为背景,衬托出白颜色的"银联"汉字造型,突出了银行卡连网联合的主题。三种颜色,红色象征合作、诚信;蓝色象征畅通、高效;绿色象征安全。三种不同颜色银行卡的紧密排列象征着银行卡的联合。
"银联"标识卡的含义
"银联"标识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国内各发卡金融机构发行,采用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可以跨行跨地区使用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您的银行卡的右下脚有一个银联的标志,那么的您的这张卡就是银联卡,一般国内各大银行目前办理的银行卡绝大多数储蓄卡都是银联卡,这种卡可以在国内任何有银联标志的ATM机上取出现金(当然前提的你的卡帐户里有现金,ATM机里面有供你取的现金),最后还要注意的是,建议你尽量在本行(你所开户取得银联卡的银行)取款.因为在别的银行都要加收手续费.
比如你是银联的单币卡,只能在有银联标识的POS上刷卡消费,无法在只有VISA上的刷卡机消费。
当然如果你的卡片式双币卡,刷银联或是刷外卡线路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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