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信用卡催收涉及的法律知识,以及民法典信用卡催收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 1、2020信用卡逾期新法规
- 2、信用卡催收电话一天几次属于违规或者违法?有法律条款支持么
- 3、我想知道关于信用卡欠款不还的相关刑法,法律法律,多少条,详细说明
- 4、信用卡法律催收员需要知道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
- 5、催收的法律法规知识
2020信用卡逾期新法规
1、违约金取代滞纳金:信用卡新规实施后,逾期所产生的滞纳金会被违约金取代,虽说两者收费标准都是按低于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但是违约金将杜绝利滚利的情况出现。
2、信用卡量刑标准提高:信用卡逾期不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那么会被抓去坐牢。而信用卡逾期新规将这个量刑标准从以前的1万元提高到5万元。
3、最低还款额或低于10%:信用卡新规后,银行最低还款额不一定就是10%了,具体多少这个由银行自己决定。目前有大多数银行仍将最低还款额定位10%,也有的是5%,甚至更低。
4、透支利率设定上下限:以往的信用卡超过免息期都是按万分之五的日利率计息的,而新规则对透支利率设定上下限,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普遍在0.035%—0.05%区间。
5、免息期或超60天:以前的信用卡免息期最短20天,最长不超过56天,但是新规实施后,有的银行免息期最长可达60天,相当于两个月都能免费用卡,对持卡人来说是一件好事。
6、信用卡取现计入最低还款额:以前信用卡取现并不要求一次性还清,而新规规定当月取现金额会进入本月账单最低还款额度,必须一次性还清,否则就会逾期。这样就加大了持卡人的还款压力,所以还是不要轻易取现。
扩展资料
为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家银行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以民生信用卡为例:在发卡环节,严格前端市场客群筛选,根据客户信用情况、还款能力等合理授予信用额度;在客户用卡过程中,通过风险监测管理体系实时监控和预警,多维防范欺诈风险,如发现客户失信行为,将及时对其账户进行管控;对于诚信失约而产生逾期的客户,采取多种合规催收方式,在可控期间内追缴逾期款项。
具体来说,催收前期主要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提醒告知客户按时还款,如违约将面临失信风险;得益于金融科技发展,民生信用卡还将智能语音应用到催收提醒中,实现了催收效率和客户体验“双提升”。
随着客户逾期情况变化,银行会登门拜访,着重从双方权利义务告知、不良法律后果等方面展开沟通。针对恶意长期逾期,更进一层级的方式是司法催收,即通过刑事报案、民事仲裁或诉讼等手段进行催收。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信用卡逾期拒不还款到底会造成多大影响?
信用卡催收电话一天几次属于违规或者违法?有法律条款支持么
没有,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并无限制银行一天可以催几次信用卡逾期提示或催还款。双方应对还款日期达成协议或缴款金额达成共识,如果到期没还款肯定还会来电催还。如果多次没按约定还款,自然催缴的次数会频繁些。
法律分析
信用卡催收手段有:短信催收、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第三方催收和走法律途径催收。这些催收方式往往是根据逾期时间逐渐递进的。短信催收在持卡人逾期的头几天,信用卡催收往往以短信催收为主。一般来说,短信催收主要起到的是提示作用。因此,短信催收常常会被不少持卡人所忽视。电话催收电话催收是目前最常使用的催收手段,一天打一个电话是非常仁慈的,好几个也很正常。在逾期时间比较长的情况下(一般是信用卡逾期3个月以后),持卡人可能会遭遇上门催收。不过,信用卡的上门催收要比那些网贷口子上门催收文明很多,极少出现暴力催收的情况。在自身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银行可能会把信用卡不良资产低价打包出售,由第三方专业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如果银行将催收业务委托给了第三方机构,那么催收的方式就强硬很多。走法律途径催收往往比较麻烦,过程也比较复杂。因此,只有少部分银行会选择将欠款人告到法院去,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欠款人在法院出具判决以后仍拒绝还款,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将欠款人的财产冻结拍卖,也可能把他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想知道关于信用卡欠款不还的相关刑法,法律法律,多少条,详细说明
关于信用卡欠款不还的相关刑法,法律法律,有三条。对于信用卡逾期的相关法律信用卡催收涉及的法律知识,银行报案时候用到的法律就是以下几点信用卡催收涉及的法律知识:
一、《刑法》第196条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催收涉及的法律知识;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催收涉及的法律知识;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仿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年4月
为依法惩治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的犯罪活动,现就办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解释如下:
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金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行为人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案发后至人民检察院起诉前已归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对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银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2月
第六条 《刑法》
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3超过个月仍未归还的,认定为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的数额,指本金,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数额巨大 :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
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
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
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伪造信用卡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
此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谓涂改卡是指被涂改过卡号的无效信用卡。这些信用卡本身因挂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单,但卡上某一个号码被压平后再压上另一个新号码用于逃避黑名单的检索。因此,涂改卡也是伪卡的一个种类。
冒用他人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信用卡催收涉及的法律知识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这也是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
但是,如果信用卡与身份证合放在一起而同时丢失,则可能给拾得者或窃得者创造冒用的机会。这些拾得者或窃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可能会利用持卡人发觉遗失之前,
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时间差,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常见情形。
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
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
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法律催收员需要知道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
应该学习的有:1、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可以学习的有:1、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催收的法律法规知识
【贷款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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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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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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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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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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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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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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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信用卡催收涉及的法律知识和民法典信用卡催收规定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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