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信用卡防诈骗小知识,以及应如何防范信用卡诈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防范诈骗的常识和措施有哪些?
防范诈骗的常识和措施有:
1、防范银行卡诈骗
一些骗子常把自己伪装成学校管理人员、本校师生或遭遇不幸者等,以骗取同学们的信任或同情索要钱财;或以发生意外、紧急需要接收汇款为由,借用同学们的手机或存折、信用卡并套问密码,以达到骗财的目的。
2、“借盗”手机
无论是在校园或是校外,遇到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向你借用手机时,应婉言拒绝;如果对方真有事,可帮助报警,防止有人出于盗窃、诈骗目的“借”得手机后借故溜走。
3、警惕手机短信诈骗
一些骗子向学生手机发短信,以中奖或者告知你在某超市或商场有大额消费等为由,骗取同学们的现金或银行账号、密码。
防范网络诈骗的常识和措施:
1、与信息发布者电话沟通前,可详细了解产品信息,然后在沟通时询问产品的详细信息,如果对方不了解产品信息,需加倍小心。
2、永远不要相信“特殊渠道”“海关罚没”的谎言,拒绝“先付订金”的骗局。
3、如果接到中奖、抽奖等信息,应该拨打媒体上曾经公布过的公司对外电话进行咨询,不要轻易相信来自偏远地区的电话、手机等号码提供的信息。
4、不要把自己的网络帐号,信用卡帐号和密码泄露给别人,使用公用电脑不应进行购物、支付等此类操作。
5、尽量去大型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购物网站购买所需的物品。
6、发现不良信息及不法、涉嫌诈骗的网站应该及时的举报和报案,受骗后也应及时报案。
防诈骗小知识有哪些?
防诈骗小知识有:
1、防范银行卡诈骗
一些骗子常把自己伪装成学校管理人员、本校师生或遭遇不幸者等,以骗取同学们的信任或同情索要钱财;或以发生意外、紧急需要接收汇款为由,借用同学们的手机或存折、信用卡并套问密码,以达到骗财的目的。
2、“借盗”手机
无论是在校园或是校外,遇到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向你借用手机时,应婉言拒绝;如果对方真有事,可帮助报警,防止有人出于盗窃、诈骗目的“借”得手机后借故溜走。
3、警惕手机短信诈骗
一些骗子向学生手机发短信,以中奖或者告知你在某超市或商场有大额消费等为由,骗取同学们的现金或银行账号、密码。
4、警惕诈骗学生家长
常有骗子冒充学校的老师、同学给外地学生家长打电话或发短信,谎称学生在校生重病或发生意外,利用家长的焦急心态以骗取钱财。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生家长要马上与学校取得联系。
5、谢绝宿舍非法推销
学校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时候在教学楼、宿舍楼内从事商业推销等活动,凡进入上述场所进行的推销,都是违反学校规定的活动。所推销商品一般都是次品、假货,且不可因贪图小便宜受骗。
6、不要贪占小便宜
一些校外人员谎称商店倒闭、存货处理、家庭困难等,骗取学生信任,借机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施以小利诱骗学生钱财。
7、防范各类代办、代理业务诈骗
购买车票要到车站或代售点购买,不要相信类似代订车票小广告。办理银行卡等业务要到银行办理,不要相信一些非法人员冒充金融机构人员所做的代办、代理业务。
预防诈骗小知识有哪些?
1、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或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设圈套的机会。
2、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3、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必须汇款、转账的要再三核实对方的信息。万一自己上当受骗或有亲戚朋友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诈骗立案标准:
诈骗立案标准是被骗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可以立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中: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骗或者盗窃、 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三条 犯盗窃、诈骗、 抢夺罪,为窝藏赃物、 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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