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跟大家探讨下货币作为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以及国际贸易主要支付工具对应的知识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以备日后需要哇。
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国际支付货币有哪些
国际支付货币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人民币、德国马克、瑞士法郎、法国法郎、意大利里拉、荷兰盾、比利时法郎、丹麦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奥地利先令、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新加坡元等。
扩展资料:
人民币在国际支付货币中的地位:
2015年8月,人民币占支付市场份额升至2.79%,创历史新高。2014年1月这一数值仅为1.39%,近两年内人民币支付的市场份额实现了翻番。
按照价值计算,全球人民币支付金额8月增加了9.13%,而所有货币支付金额则减少了8.3%。其中截至8月,全球使用人民币支付的国家有100多个,90%的支付集中在10个国家,新加坡占比高达24.4%,英国紧随其后占到21.6%。
2015年8月,央行调整人民币中间价定价机制,引导市场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中发挥更大作用,可能是8月份人民币使用率出现较大变化的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结算货币
国际贸易中主要的支付工具是
国际贸易的主要支付工具为支票、本票和汇票,都是票据,所以选B.票据
什么是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一)货币
货币在国际贸易中可作为计价、结算和支付的手段。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以货币作为支付工具的情形,却不多见。因为以货币清偿国际债权债务,不仅涉及到直接运送大量现金所引起的各种危险和不便,而且产生资金周转的缓慢。所以,现代国际贸易的结算,以货币作为支付工具的情形,可说是例外。
(二)票据
票据(bills)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标的,而依票据法发行的,可以转让流通的证券(transferable and negotiable instrument),即指汇票、本票及支票而言。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一般都使用一定的票据作为支付工具,透过银行进行非现金的结算。票据固然具有代替现金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作用,但它本身毕竟不是货币。
票据与法定货币的主要区别在于票据所凭借的是发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的私人信用,它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强制通用效力。因此,当债务人以法定货币清偿债务时,在法律上称为法偿(legal tender),债权人必须予以接受。但如债务人拟以票据清偿债务时,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在契约中予以规定,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
以下就有关票据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简要的介绍。
(三)票据法及其统一运动
票据法属于商事法的一种,由于各国商事习惯不同,各自制定的票据法存在着一些分歧和差异。这对国际间流通的票据的解释势必产生冲突,从而阻碍在国际上的流通,因而有制定统一票据法的必要性。
制定一些有关票据的统一公约。经过长期的酝酿准备,终于在1930年代初期通过了四项关于票据的日内瓦公约,即:11930年统一汇票暨本票法公约、21930年解决汇票暨本票法律抵触事项公约、31931年统一支票法公约、41931年解决支票法律抵触事项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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