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的基本规定及账务处理方法
银行国内结算方式介绍
企业单位合理选择银行结算方式对加速资金周转,抑制货款拖欠,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种结算方式各具特色,各有针对性、局限性,使用范围也存在差异,下面对常用的结算方式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品种介绍:
1、 支票
支票由出票单位签发,出票单位开户银行为支票的付款人,手续简便;既有现金支票,可以提现,又有转账支票,可以转账,还有普通支票既可以转账,又可提现,方便灵活,要求收妥抵用,在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范围内使用。但在支票结算中可能存在签发空头支票,支票上的实际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等问题,存在一定风险。
2、 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是企业间款项结算的主要方式之一,通用性强,适用于异地结算。目前银行都开办了对公通存通兑业务,办理跨机构间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款项收、付,并实现资金即时达账。.
3、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签发银行作为付款人,付款保证性强;代付款人先付款,后清算资金;特别适用于交易额不确定的款项结算与异地采购之用。如选取银行汇票结算,一方面票据自带,可以避免携带大额现金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采取汇兑结算,款项付出后拿不到货物的风险。
4、 商业汇票
(1)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极强的融资功能,承兑申请人可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申请银行承兑,以承兑银行的信誉作为付款保证,获得急需的生产资料;持票人急需生产资金时,既可以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也可以向供货单位背书转让票据;提供贴现贷款的银行急需资金时,既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也可以向其他商业银行申请转贴现;票据到期,承兑申请人不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兑付票款后,将不足部分转入其逾期贷款户。它是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完美结合的一种结算方式。如选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就可以降低乃至避免采取托收承付结算中,货已发出,难以及时、足额收到货款等风险的发生;但由于票据的流转环节多,提示付款期限长,查询难度大,容易被复制,风险也较大。同城异地结算均可使用。
(2)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持票人需要资金时,既可以申请贴现,也可以背书转让。承兑人作为付款人,付款保证程度视企业的信誉高低而定,商业银行、被背书人接受票据的难易程度也视承兑人的信誉而定。一般讲它的付款保证性没有银行承兑汇票高。同城、异地交易均可使用。
5、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如同现金,出票银行作为付款人,付款保证性很高。既有定额本票,又有不定额本票,可以灵活使用。如选取银行本票结算,就可以避免因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而使企业财产被人欺骗的风险;缺点是由银行签发,与支票相比手续相对繁杂。在同城范围内使用。
6、 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适用于清偿债务、收取公用事业费。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必须具有可靠、有力的收款依据,或者双方事先约定。属于商业信用,付款保证性相对较差,只用于收款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的结算。同城、异地结算都可以使用。
7、 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先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结算,购销双方必须签定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付款争议较多,目前仅限于收、付款单位为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及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间使用。
8、 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结算适用于国内企业间的商品交易款项的结算,不能用于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付款保证性强,申请开证时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只要受益人遵守了信用证条款,开证行就必须无条件付款;具有融资功能,受益人在信用证到期前需要资金时,可以向指定的议付行申请议付;通过银行进行传递,手续严密,不可背书转让,流转环节少;灵活性强,信用证开出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随着购销活动的变化,经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已确定的信用证条款;开证行作为付款中介,负责单据与已订立信用证条款的核对工作,很好地保护了收、付款双方的利益。但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对货运单据的合法性、规范性要求高,手续相对繁杂,手续费也比较高。
会计中的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分别是什么意思
结算又称货币结算,是各单位、个人之间由于商品、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
结算方式,包括:a.现金结算是收付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货币收付行为。
转帐结算枣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方帐户划转到收款方帐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现行结算方式:
国内结算方式:
同城结算:支票
银行本票
异地结算:银行汇票
汇兑
托收承付
同城、异地通用结算:委托收款
商业汇票
信用卡
国际结算方式:汇付结算
托收结算
信用证结算
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企业主要采用的银行结算办法包括: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和信用证。
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支付结算方式)有哪些
支付结算的支付工具主要有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七种。
支付结算体系主要包括支付工具,支付系统,支付服务组织和相关的法规制度等。支付结算是一项政策性强,与当事人利益息息相关的活动,因此,必须对其实行统一的管理。
银行在支付结算中是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扩展资料
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支付工具也越来越多,开始逐渐产生一批虚拟支付工具,开始向电子化支付工具转变。流行的网上银行、支付宝、财付通、百付宝、手机支付、快钱、手机充值卡等都是最新的虚拟支付工具。
新兴的支付工具在国内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依托大型B2C、C2C、M2C网站的支付工具,比如淘宝网上交易的时候由支付宝完成支付;二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快钱等),整合了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手段,正在迅速成长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付结算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付结算
会计结算方式有哪几种,什么区别
会计与出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该要熟知以下9种银行结算方式。以下是各种结算方式的介绍和区别。
01银行汇票
单位或个人,同城或异地,一个月,按实际金额付款,可背书,可转账也可支现,取消500元起点限制。
1.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2.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
3.实务操作:某公司为取得银行汇票将20000元款项交与银行,并于数日后使用汇票购买商品取得发票价税共计金额11300元,之后将余额退还开户银行,则所做会计分录如下:
02商业汇票
单位,同城或异地,提示后10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1.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4.特点:
⑴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⑵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⑶必须经过承兑。
⑷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⑸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03 银行本票
单位或个人,同城,2个月,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可背书,单位不予签发现金本票。
1.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2.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3.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4.实务操作:同银行汇票的操作,把“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换成“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04支票
单位或个人,同城,出票后10天,划线支票只能转账,空头支票处罚(银行5%不低于1000,持票人2%),取消了100元起点限制。
1.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一般为同城支付。
2.分类: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既可以用来支付现金,也可以用来转账。
3.实务操作:出纳人员到开户银行的对公业务窗口,填写票据领购单,写清公司名称、账号、购买票据种类等,盖上财务章、法人章,有些银行规定一次最少买一本(25张×0.8元=20元),也有银行可以一次买一张0.8元,费用从公司账号里扣。
企业需要从银行账户提取现金的话,就填写一张现金支票,递交到开户银行,银行审核无误后,取现金给你;企业需要给往来单位付款的话,可以填写一张转账支票,递交到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划拨给收款账户。
因为支票的填写要求比较严格,很多细节需要注意,稍微有一点不合格银行都会拒绝付款,曾经一个出纳朋友去银行取钱,填了8张支票才填对。所以这一次叔就详细说说。
05 信用卡
单位或个人,同城或异地,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结算和支取现金。
06汇兑
单位或个人,异地信汇和电汇。
1.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2.分类:信汇和电汇。
07 委托收款
单位或个人,同城或异地,3日内通知,邮寄或电报,取消了部分拒付。
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2.分类:邮寄和电报划回。3.适用:同城和异地结算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08 托收承付
国有企业、供销社、审查同意的集体企业,异地,3日或10日,承付起点单位金额10000元、新华书店1000元,必须是商品交易和因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不含代销、寄销、赊销商品。
1、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2、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09信用卡
异地,国际结算,商业银行或分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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