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债是什么
永续债被称为无期债券,债券公司会每过半年向购买永续债的用户支付一次利息,部分债券公司规定用户可以在购买永续债后五年赎回。永续债相当于股份,用户购买永续债的时间越长,股份性质越大。
通俗来讲,用户购买指定的永续债相当于将资金汇入了指定的债券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永续债,是指没有明确到期日或期限非常长的债券,即理论上永久存续。此外,永续债还具有发行人赎回权、高票息率、票面利率跳升或重设机制等特征。
永续债是没有明确的到期日,或者说期限非常长的债券。投资者是不能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得到本金,但是可以定期获取利息。所以,这么来看,永续债是一种介于债权和股权之间的融资工具。永续债在会计账目里面是列为权益,不是负债。公司给永续债持有人还息是不作为利息支出,而是股东权益的“分红”。
国内的话,永续债的会计处理还不是特别明确,具体要依赖政府监管部门的解释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国内永续债的发展)。
永续债虽然没有明确的到期日,但国际上大部分永续债是带有赎回条款的。发行人是拥有在条款约定的某一个时间段按照某种价格赎回的权利,所以永续债也不一定真的是永久的。期限较长,票息可变,流动性较弱,投资者自然会要求更多的风险溢价。发行机构一般是政府、大型的金融机构,高评级企业。次级属性,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股和优先股。
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以股权入账需满足只有发行人有回购债券的权利,发行人有无限期推迟利息支付的选择权和不发放普通股股利的决定权。
永续债发行状况在国际上来说,永续债历史还是蛮悠久的。具体追溯到18世纪英国政府发的第一只永续债,政府在财政困难时期发永续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可以募集到资金而不要偿还本金,永续债的长期债务利率很低,而且如果发生通胀的话,名义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投资者拿到的实际利率可能是负的。香港的情况,龙源电力发行的4亿永续债,华润电力、中信泰富、融创中国。这四家在财务报表里面都是体现权益而不是负债。无形之中就增加了企业净资产。国内的话,恒大地产在13年发了地产永续债,武汉地铁也发了永续债(5年周期,发行人可以延期或者兑付),国电电力发行的永续债里面明确说了没有赎回的话,会补贴投资者较高的利率,武汉地铁在这一方面没有太说清楚,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会减少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可能面临有债无市的状况。
企业发行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为什么是借: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或股本
以下是我猜的: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结转: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你把两个分录合起来,就形成了你说的那个书上的分录,书上可能是简化了。
借: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如何区分优先股和永续债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区分优先股和永续债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的原则:
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实务中,常见的该类合同义务情形包括:
①不能无条件地避免的赎回,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
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
如果发行方最终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对手方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②强制付息,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
企业发行的一项永续债,无固定还款期限且不可赎回、每年按8%的利率强制付息。尽管该项工具的期限永续且不可赎回,但由于企业承担了以利息形式永续支付现金的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2)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例如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股息(即无支付股息的义务),同时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没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没有回售权、或虽有固定期限但发行方有权无限期递延(即无支付本金的义务),则此类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结算条款不构成金融负债。如果发放股利由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则股利是累积股利还是非累积股利本身均不会影响该金融工具被分类为权益工具。
实务中,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发行时还可能会附有与普通股股利支付相联结的合同条款。这类工具常见的联结条款包括“股利制动机制”、“股利推动机制”等。“股利制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不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则其也不能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股利推动机制”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如果宣派或支付普通股股利,则其也需宣派或支付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股利。如果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所联结的是诸如普通股的股利,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则“股利制动机制”及“股利推动机制”本身均不会导致相关金融工具被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
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企业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因此,对于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其分类需要考虑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是可变的还是固定的。
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
(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
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
如果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变化的,使得将交付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恰好等于合同义务的金额,则无论该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的变动而变化,该合同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2)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
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即“固定换固定”),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除非满足“固定换固定”条件,否则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应分类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永续债是负债还是权益
是否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成为判断永续债分类的关键。所以,讨论永续债是负债还是权益,即确定永续债券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不能轻下定论,因为永续债既可以作为权益工具,也可以是金融负债,具体怎样还需要结合永续债券募集合同与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
【拓展资料】
一、永续债券,又称无期债券,是非金融企业(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内含发行人赎回权”的债券。永续债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以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永续债是比较成熟的金融产品。全球共有2146只存量永续债,资金规模达6471亿美元。为提高银行永续债(含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央行票据互换工具可以增加持有银行永续债的金融机构的优质抵押品,提高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增强市场认购银行永续债的意愿,从而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创造有利条件。
三、负债实质上是企业在一定时期之后必须偿还的经济债务,其偿还期或具体金额在它们发生或成立之时就已由合同、法规所规定与制约,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
四、指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所说权益。会计学上指资产。属于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权益,属于债权人的权益叫做债权人权益。两者总称为权益。
五、资本公积:资本本身升值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投资者的共同的权益。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接受捐赠资产,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接受外币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
永续债什么意思
永续债又可以称作无期债券,它是非金融企业(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一种没有固定期限,并且内含发行人赎回权的债券。它并不规定到期的期限,而持有人也不能要求清偿本金,不过持有人可以按期取得利息。
永续债一般仅限于政府债券,而且基本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的。目前全球共有2146支存量永续债,资金规模达到6471亿美元。
拓展资料:
永续债是没有明确的到期日,或者说期限非常长的债券。投资者是不能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得到本金,但是可以定期获取利息。所以,这么来看,永续债是一种介于债权和股权之间的融资工具。
永续债在会计账目里面是列为权益,不是负债。公司给永续债持有人还息是不作为利息支出,而是股东权益的“分红”。国内的话,永续债的会计处理还不是特别明确,具体要依赖政府监管部门的解释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国内永续债的发展)。
永续债虽然没有明确的到期日,但国际上大部分永续债是带有赎回条款的。发行人是拥有在条款约定的某一个时间段按照某种价格赎回的权利,所以永续债也不一定真的是永久的。
期限较长,票息可变,流动性较弱,投资者自然会要求更多的风险溢价。发行机构一般是政府、大型的金融机构,高评级企业。次级属性,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股和优先股。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以股权入账需满足只有发行人有回购债券的权利,发行人有无限期推迟利息支付的选择权和不发放普通股股利的决定权。
在国际上来说,永续债历史还是蛮悠久的。具体追溯到18世纪英国政府发的第一只永续债,政府在财政困难时期发永续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可以募集到资金而不要偿还本金,永续债的长期债务利率很低,而且如果发生通胀的话,名义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投资者拿到的实际利率可能是负的。
对于投资者来说,永续债是可以提供一个稳定的可预测的收入来源。因为利息的支付是有一个规定的日期的,永续债也可能会增加利率。比方说在未来的多少年的年末增加百分之多少的收益率之类的。
对于永续债权益工具支付股利和将永续债划分为权益工具是什么意思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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