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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底线为什么不能打破
央行界定互联网金融底线
本届互联网大会分论坛“互联网金融·中国峰会”的现场热度让主持人都不得不感叹“我和我的酗伴们都惊呆金融支付工具底线了”。面对传统金融行业的“搅局者”金融支付工具底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金融支付工具底线,互联网金融正在为科学发展和包容性增长贡献越来越多的正能量,但互联网金融的两个底线不能碰: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是非法集资。
互联网金融提供正能量
事实上,继本月初央行发布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首次提及“互联网金融”以来,央行对互联网金融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表态,认为互联网金融业在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之间,提供了有别于传统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的新渠道,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是现有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聂林海认为,互联网金融依托的数据来源是电子商务的交易。通过互联网金融,利用大数据分析对企业整个经营过程全程监控,可以最大限度地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的问题。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突破8.1万亿元,增长27.9%,网络零售增长更快,已经突破了1.3万亿元,同比增长67%。互联网金融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利润增长点,显然是非常重要的一块。继6月17日阿里巴巴推出余额宝后,京东、国美、苏宁也纷纷试水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挑动金融神经“互联网在不断挑动传统金融的神经。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了相互博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态势。”刘士余说。
据介绍,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有三类: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和众筹融资。以第三方支付来说,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依托于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组织中,真正从事互联网支付且已取得牌照的企业已有97家。2012年,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大体为6万亿元,大概占到整个支付总量的0.5%。作为传统金融业的搅局者,互联网金融一度被视为“门口的野蛮人”。易宝支付CEO唐彬在昨日大会现场表示,中国金融长期被垄断,“给我们三年时间,一定能打破垄断。”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总经理冯薇则认为,互联网金融不能完全替代银行,老百姓不可能把大额资金放在互联网金融。中投副总经理谢平则预见了互联网金融的最高状态,“就是互联网货币,将来发展到互联网货币的形态就是对央行的挑战了。”两个底线不能碰不过,刘士余表示,互联网金融还应注意防范风险,尤其是网络信贷(P2P),如果做成线下,脱离了平台操作功能,就会演变成资金池。“P2P有两个底线不能碰:一个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另一个是非法集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刘士余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但不会把行政手段伸到健康发展的有机体里,是让市撤境自己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徐愈表示,积极规范安全发展互联网金融,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金融浪潮来了 底线在哪儿
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应在理顺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建构“三线”。
首先,要把握权利、义务的界线,明确不同的市场主体、监管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在哪里。这次《指导意见》非常大的好处是划定了这个界线,特别是明确了传统的金融机构也是互联网金融的主体。
其次,要划定风险管理的红线。要防止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必须认识到新增加的风险元素是什么。互联网企业的风险源不一样,特点也不一样,对于风险管理不仅仅是对它的资金额度进行监控分析,而且还要对它的用户进行了解。
再次,就是不触非法集资的底线。对于当前来说,互联网金融要依法制定其规范、管理办法,首先是把现有的法律资源用好、用足、用活。
“从法律上来说,涉嫌违反刑法特别是刑法第176条和刑法第192条,即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集资诈骗,都是非常危险的,监管层是坚决不允许的。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有些平台可能会尝试打擦边球,不会觉得突破得再多一点就成了违法犯罪行为。”肖飒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再次提醒站在互联网金融风口浪尖的人们,拥有“底线思维”才能防微杜渐。
金融工具的特征
金融工具的特征:偿还期,偿还期是指借款人拿到借款开始,到借款全部偿还清为止所经历的时间。流动性,这是指金融资产在转换成货币时,其价值不会蒙受损失的能力。风险性,指投资于金融工具的本金是否会遭受损失的风险。
扩展资料:
金融工具亦称"信用工具"或 "交易工具",资金缺乏部门向资金盈余部门借入资金,或发行者向投资者筹措资金时,依一定格式做成的书面文件,上面确定债务人的义务和债权人的权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它是随信用关系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现代错综复杂的资金融通关系,不可能靠口头协议办事。口说无凭,容易引起争执,也不能使债权或所有权在市场上转让、流通。
为了适应多种信用形式的需要,产生了商业票据、银行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任何金融工具都具有双重性质: 对工具的发行者 (借款者),它是一种债务; 对投资者 (贷款者),它是一种金融资产。
每种金融工具,适应交易的不同需要而各有其特殊内容,但也有些内容是共同的,如: 票面金额、发行者(出票人) 签章、期限、利息率 (单利或复利) 等。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是用来证明贷者与借者之间融通货币余缺的书面证明,其最基本的要素为支付的金额与支付条件。
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货、黄金、外汇、保单等也叫金融产品、金融资产、有价证券。
因为它们是在金融市场可以买卖的产品,故称金融产品;因为它们有不同的功能,能达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资、避险等,故称金融工具;在资产的定性和分类中,它们属于金融资产,故称金融资产;它们是可以证明产权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凭证,故称有价证券。
绝大多数的金融工具或称产品、资产和有价证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风险。
对于金融支付工具底线和金融支付工具底线是什么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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