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跟大家探讨下外币支付凭证或工具,以及外币兑换凭证对应的知识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以备日后需要哇。
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 1、什么是外币支付凭证
- 2、外汇从协议上讲是一种以什么货币表示的支付手段
- 3、什么是外汇?简单介绍一下?
- 4、请教一个问题:我想买几张真实可流通的美元纸币做收藏,总面额不超过100美元,是否构成违法?
什么是外币支付凭证
目前,外汇的基本形态主要有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存款、外币现钞及其他外汇资金。
外币支付凭证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具有一定格式、一定金额,于见票时或指定到期日,在指定地点,由发票人或委托他人为付款人,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款项的书面凭证。
外币支付凭证的要素
外汇的外币支付凭证必须具有三个要素:
1、具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基础。
2、票面所标示的货币一定是可兑换货币。
3、是一国外汇资财,能用以偿还国际债券。
外币支付凭证的类型
国际上常用的外币支付凭证主要有: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等各种支付工具。
1、汇票(Bill of Exchange or Draft),是由发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对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汇票通常由债权人开立,如出口商、债权银行等。
2、本票(Promissory Note),是由发票人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签发的保证在指定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这里发票人一般是债务人。
3、支票(Oheque or Check),是由发票人向收款人签发的委托银行见票后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从这个定义可看出支票与前述的汇票较相似,都是要求付款人付款而签发的书面命令,不过这两种票据还是有些区别:首先发票人不同,汇票的发票人是债权人,而支票一般是债务人;其次支票必须是以银行为付款人,而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其他当事人。最后支票要求付款人见票即付,因而支票仅仅起支付工具的作用,而汇票并不一定要求付款人见票即付,这样汇票就不仅具有支付工具的职能,还具有信贷工具的作用:比如卖方开出180天付款的汇票,就等于给了对方六个月的短期融资。
4、信用卡(Credit Card),是信用机构对具有一定信用的顾客提供的一种赋予信用的卡片。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信用卡有美洲银行卡、万事达卡和运通卡等。
上述支付凭证,可以是银行签发的,也可以是当事人(即银行的顾客)签发的。对于银行签发的支付凭证,可以视为绝对付款的保证,因为银行所签发的支付凭证,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遭退票,则表明该银行已丧失移动国际资金的媒介人的信用,从而无法维持其在国内及国际的地位。对于银行以外的人签发的支付凭证,则并非是绝对付款的保证:有时可能遭到拒付,如私人开出的“空头支票”就是一例。
外汇从协议上讲是一种以什么货币表示的支付手段
外汇是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它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换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
外汇是国际贸易的产物,是国际贸易清偿的支付手段。外汇(ForeignExchange)即国外汇兑,“汇”是货币异地转移,“兑”是货币之间进行转换,从动态上讲,外汇就是把一国货币转换成另一国货币,并在国际间流通用以清算因国际经济往来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从静态上讲外汇又表现为进行国际清算的手段和工具,如外国货币,以外币计价的各种证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给外汇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其中包括由中央银行及政府间协议而发生的在市场上不流通的债券,而不问它是以债务国货币还是以债权国货币表示。”根据IMF的定义,我国对外汇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对外汇规定如下:外汇是指
1.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
2.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
3.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电储蓄凭证;
4.其它外汇资金。从形式上看,外汇是某种外国货币或外币资产,但不能认为所有的非本国货币都是外汇,只是那些具有可兑换性的外国货币才能成为外汇。凡是接受IMF协定第八条规定的国家的货币在国际上被承认为可自由兑换货币。这些国家必须履行三条法规:
1.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
2.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
3.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50多个国家的货币可自由兑换。此外,凡是接受IMF协定第十四条规定的国家,其货币被视作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这些货币的共同特征表现为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各种限制。如限制居民的自由兑换或限制资本项目外汇的兑换。我国的人民币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在我国,有20余种外币可以在外汇市场上挂牌买卖,它们是:美元(USD)、德国马克(DEM)、欧元(EUR)、日元(JPY)、英镑(GBP)、瑞士法郎(CHF)、法国法郎(FRF)、意大利里拉(ITL)、荷兰盾(NLG)、比利时法郎(BEC)、丹麦克郎(DKK)、瑞典克郎(SEK)、奥地利先令(ATS)、港元(HKD)、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亚元(AUD)、新西兰元(NZD)、新加坡元(SIN)、澳门元(MOP)、马来西亚林吉特(MYR)等。
什么是外汇?简单介绍一下?
外汇是国外汇兑的简称,它有两层含义。从静态上来说,外汇就是外币,以及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从动态上来说,外汇也指将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的行为,其实质就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的国际支付,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它是国际间汇兑的简称。
请教一个问题:我想买几张真实可流通的美元纸币做收藏,总面额不超过100美元,是否构成违法?
不构成违法。
只要是真实货币,获取手段合法,总面额超过多少都可以。因为都属于外币支付凭证或工具你个人财产,总不能有人因为这个管你。你甚至可以靠他升值赚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外币支付凭证或工具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外币支付凭证或工具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外币支付凭证或工具: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外币支付凭证或工具;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对于外币支付凭证或工具和外币兑换凭证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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