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分期手续费怎么算
兴业银行现金分期可申请金额需在本人信用卡预借现金的可用额度范围内,最低2000元,最高50000元,分期期数为3、6、12、18、24和36期。虽然方式可以自由选择,但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的手续费总额是一样的。若贷款10000元,分12期偿还,手续费一次性收取的费率为9.6%,即960元,分期收取为每月0.8%,即每月需还款913.3元(含80元手续费),手续费一年合共960元。
且如果要提前还款的话,一次性收取的手续费不可退还,分期收取的手续费则要在提前还款时缴清。另外,办理兴业银行的现金分期如果是转到他行储蓄卡的话,还要收取每笔20元的费用。
扩展资料
兴业银行账单分期的手续费
兴业银行账单分期的手续费是按照不同的分期期数来计算的,共分为3期、6期、12期、18期、24期及36期这6个档次,除此之外还分为一次性收取及分期收取方式, 各分期期数的分期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如下:
分期收取每期手续费=分期本金总额*分期每期手续费率,手续费在分期后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
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续费=分期本金总额*分期手续费率,手续费在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
兴业银行信用卡分期如何撤销和提前还款
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若要撤销信用卡分期,需致电兴业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95561进行申请或在兴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上进行办理。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审批核准的权利。
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若要对提前清偿分期余额,需致电兴业银行客服热线95561进行申请。对于已成功提前还款的分期交易无法给予撤销处理,且该提前还款金额无法再次给予分期处理。
提前还款手续费处理规定:对于手续费分期收取的,兴业银行将一次性扣收尚未偿还的本金以及剩余期数的分期手续费,对于手续费一次性收取的,前期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将不予退还。
兴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介绍
; 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
一、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介绍
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是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已出账单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后,可将其已出人民币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未还部分的90%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二、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规定
申请时间:在当期账单日之后、到期还款日的1个自然日之前(不含到期还款日),申请办理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手机短信申请账单分期业务截止时间为截止日17:00之前。
申请金额:申请办理账单分期付款业务的金额限为其已出人民币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未还部分的 90%,最低为100元。
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率:
三、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申请方法:
1、您可拨打兴业银行客服热线95561 时,请按1 选择“信用卡”,再按8 选择“人工服务”,兴业银行客服专员将受理您的业务申请。兴业银行将保留核准审批的权利。
2、您也可以手机上网访问http:// 普版)或http:// 版),登录兴业银行手机银行申请。
3、您可以登陆信用卡网上银行 进入“账单分期”版块进行申请。
4、您可以编辑手机短信:“CCZD+空格+卡号后4位”发送至:95561自动办理12期账单分期。举例:卡号未4位为1680,编辑“CCZD 1680 ”发送至95561即可自动申请账单分期。
兴业银行信用卡“随兴贷”现金分期付款
一、兴业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付款介绍
兴业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付款业务是为符合条件的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可在其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支取现金,并分期偿还。持卡人需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
本业务仅限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办理,不受理附属卡持卡人自行办理本业务;标准公务卡、马会卡、广州教育基金卡、西单百货卡、建国60周年卡等不参与本业务。
二、兴业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付款规定
申请金额:本业务限人民币币种,持卡人可申请支取的现金金额在本人信用卡预借现金可用额度范围内,持卡人每次申请的金额最低为人民币2000元,最高为人民币50000元,且为1000元的整数倍。
还款方式:现金分期手续费提供按月或一次性收取两种方式,其中按月收取每月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月手续费率,在分期后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
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率:
注:若持卡人支取的现金款项转入他行的人民币储蓄结算账户,则按照10元/次收取跨行转账手续费,并计入持卡人当期账单。
申请方法:持卡人可致电兴业银行24小时客服热线:95561申请办理。
【申请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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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细则
; 兴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信用卡单笔分期付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这两种分期方式也有各自的规定。了解更多分期细则问题可查看:
一、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二、兴业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一、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如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同意申请兴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细则。
1、账单分期付款是本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已出账单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后,可将其已出人民币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未还部分的90%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2、持卡人可申请办理账单分期付款业务的金额限为其已出人民币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未还部分的 90%,最低为100元,可通过本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服热线 95561及手机短信申请办理账单分期付款业务;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 3期、6期、12期、18期、24期(每期为一个月)。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仅可申请期数为12期的账单分期。持卡人暂不可选择其他金额(包括低于已出人民币账单的消费交易未还部分 90% 的金额)申请账单分期付款。持卡人申请账单分期业务当日的还款交易不计入已还部分。本行保留核准审批的权利。
3、持卡人须在当期账单日之后、到期还款日的1个自然日之前(不含到期还款日),申请办理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手机短信申请账单分期业务截止时间为截止日17:00之前。
4、持卡人在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后,本期账单只需在到期还款偿还账单分期以外的金额。如持卡人未偿还本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将作为逾期处理;如持卡人未对账单分期以外的金额进行全部偿还,将视为未全额还款,不享受消费交易的免息期。
5、本业务仅限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办理,如消费交易产生的卡片为挂失等不正常状态则不能参与本业务;不受理附属卡持卡人自行办理本业务;标准公务卡不参与本业务。
6、下列交易金额不可申请账单分期付款:
(1)、取现交易、转账交易、购汇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及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
(2)、美元账户交易;
(3)、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
(4)、其他本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内容。
7、每期应还本金及分期手续费
(1)、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于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
(2)、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3)、各分期期数的分期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参看《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介绍》内容。
(4)、每期应还本金、分期手续费将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
8、持卡人申请的账单分期交易一经成功办理,不可进行撤销,不可对分期期数进行更改。
9、持卡人成功申请账单分期后,申请分期的金额将作为分期未还本金继续冻结其额度,冻结额度会随持卡人每期还款而逐期减少,直至持卡人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
10、用于办理账单分期付款业务的消费交易根据《兴业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细则》的规定计算积分,账单分期付款交易不计算积分。
11、持卡人若按期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的本金部分。
12、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并获得卡片续期,账单分期业务不因此而终止,将自动转入新续卡片;持卡人若卡片到期不再续卡,分期付款未还欠款将在卡片到期的下一期账单一次性全额下账,持卡人须全额清偿。
13、持卡人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卡片,分期付款未还欠款须先予以清偿。
14、提前还款
持卡人若要对已分摊的账单分期付款交易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需致电本行客服热线:95561 进行申请,经本行信用卡中心核准后方可提前还款。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15、退货
持卡人对已出账单中的消费交易进行退货处理时,已成功办理的账单分期交易不受影响,将继续正常进行。
16、如本行信用卡中心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认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持卡人的未付分期余额则全部为到期应付,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本行信用卡中心取消、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或有关通知已经发出);
(2)、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任何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任何其他结欠款项;
(3)、持卡人违反了兴业银行信用卡的领用合约或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
(4)、持卡人已经破产或身故;
(5)、本行信用卡中心认为任何可能导致持卡人无法或不履行其在此条款及细则或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17、如本行信用卡中心行使本条款及细则第 16 条项下的权利时,持卡人的所有未还分期金额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须立即向本行信用卡中心支付一切信用卡账户之欠款,包括未偿付分期余额和未偿付分期手续费,且前期已经扣收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18、持卡人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条款及细则,本条款及细则为兴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附加条款。
19、本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及终止本业务的权利,并通过本行信用卡中心认为合适的方式将此等修改或终止本业务事宜向持卡人公告。
二、兴业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如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同意申请兴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细则。
1、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是本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后,可将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2、单笔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及以上、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可通过本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服热线 95561及手机短信申请办理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本行保留核准审批的权利。
3、持卡人须在消费交易记账后,当期账单日之前(不含当期账单日),申请办理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手机短信申请消费分期业务截止时间为截止日17:00之前。
4、申请消费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金额须为该单笔交易的全部金额,持卡人不可选择就该笔交易的部分金额申请分期付款。通过手机短信申请消费分期时,输入金额需精确至分,即包括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申请金额输入不准确将可能导致分期申请失败或申请金额错误;若客户同一张卡片下有多笔金额相同的消费均满足消费分期申请条件,编辑并回复相应短信后将自动为本账期内交易时间最早的一笔消费申请消费分期;
5、持卡人可以对多笔交易分别申请消费分期付款业务,但申请的分期期数和金额仍以单笔交易为单位,不能以多笔交易的汇总金额申请分期。
6、本业务仅限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办理,如消费交易产生的卡片为挂失等不正常状态则不能参与本业务;不受理附属卡持卡人自行办理本业务;标准公务卡不参与本业务。
7、下列交易金额不可申请分期付款:
(1)、取现交易、转账交易、购汇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及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
(2)、美元账户交易;
(3)、已出账单的消费交易;
(4)、本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内容。
8、分期期数、每期应还本金及分期手续费
(1)、持卡人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 3 期、6 期、12 期、18 期、24 期(每期为一个月)。 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仅可申请期数为12期的消费分期。
(2)、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于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
(3)、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各分期期数的分期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参看《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介绍》
(5)、每期应还本金、分期手续费将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
9、持卡人成功申请消费分期付款业务后,原消费交易金额所占额度将被转为分期未还本金继续冻结其额度,冻结额度会随持卡人每期还款而逐期减少,直至持卡人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
10、办理消费分期付款业务的原始消费交易根据《兴业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细则》的规定计算积分。消费分期的每月分摊交易不计算积分。
11、持卡人若按期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的本金部分。
12、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并获得卡片续期,消费分期业务不因此而终止,将自动转入新续卡片;持卡人若卡片到期不再续卡,分期付款未还欠款将在卡片到期的下一期账单一次性全额下账,持卡人须全额清偿。
13、持卡人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卡片,分期付款未还欠款须先予以清偿。
14、分期期数更改
持卡人成功办理消费分期业务后,如需要调整分期期数,需在账单日之前(不含账单日)对尚未分摊的消费分期交易进行撤销并重新申请。
15、撤销
持卡人若要对尚未分摊的消费分期付款交易予以撤销时,需致电本行客服热线 95561 进行申请或在本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上进行办理。本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审批核准的权利。
16、提前还款
持卡人若要对已分摊的消费分期付款交易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需致电本行客服热线:95561 进行申请或在本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上进行办理,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将不予退还。本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审批核准的权利。
17、退货
持卡人与商户间发生退换货等退款情形,已成功办理的消费分期交易不受影响,将继续正常进行。
若需要对消费分期交易进行撤销或提前还款,可按照本条款及细则第 15 、 16 条项进行办理。
18、本行信用卡中心将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认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持卡人的未付分期余额则全部为到期应付,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本行信用卡中心取消、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或有关通知已经发出);
(2)、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任何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任何其他结欠款项;
(3)、持卡人违反了兴业银行信用卡的领用合约或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
(4)、持卡人已经破产或身故;
(5)、本行信用卡中心认为任何可能导致持卡人无法或不履行其在此条款及细则或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19、若本行信用卡中心行使本条款及细则第 18 条项下的权利时,持卡人的所有未还分期金额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须立即向本行信用卡中心支付一切信用卡账户之欠款,包括未偿付分期余额和未偿付分期手续费,且前期已经扣收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20、持卡人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条款及细则,本条款及细则为兴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附加条款。
21、本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及终止本业务的权利,并通过本行信用卡中心认为合适的方式将此等修改或终止本业务事宜向持卡人公告。
兴业信用卡分期利息和手续费怎么算
一、计算方式如下。
1.3期分期一次性收取手续费2.55%或者分期收取0.85%/期;
2.6期分期一次性收取手续费4.20%或者分期收取0.75%/期;
3.12期分期一次性收取手续费8.40%或者分期收取0.75%/期;
4.18期分期一次性收取手续费12.60%或者分期收取0.75%/期;
5.24期分期一次性收取手续费16.80%或者分期收取0.75%/期;
6.36期分期一次性收取手续费23.40%或者分期收取0.72%/期。
7.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是针对已出账单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信用卡分期业务手续费后,可将其已出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其中人民币账单和美元账单需单独申请。
二、分期利息手续费相关内容
1.银行信用卡分期要收手续费,手续费按分期期限不同而不同,分期的期数越多,肯定所需要支付的利息也会不一样。具体费率建议到信用卡官网查询。目前,多数银行采用的7.2%手续费率经过综合计算之后,实际上需要承担的预期年化利率超过了20%。所以请用户考虑清楚分多少期比较划算,而并不是分的期数越多越好。
2.综合来说,由于不能享受“免息期”,且银行会从消费当日开始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收取透支利息,“最低还款额”的方式分期还款的成本一般是所有分期还款方式中最高的。而“账单分期”及“消费分期”的利息成本则会因各家银行的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的差异而各有不同。但无论选择何种分期方式,持卡人都需实际支付远高于6%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预期年化利率的利息或手续费用。因此,我们建议持卡人在选择信用卡分期前无比谨慎权衡,同时详细了解对应的分期成本及发卡行有关提前还款的相关规定,避免盲目选择不必要的分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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