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2009年信用卡新规,以及信用卡2018 最高法新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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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信用卡新政策
银行推出了无力偿还信用卡新政策,不仅可以减小持卡人的还款压力,也能为银行的信用卡债务减弱负面影响,一起来看看银行带来了哪五大扶持政策:【1】违约金取代了滞纳金收费标准是按低于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违约金的好处是杜绝了利滚利情况出现。【2】提高了信用卡的量刑标准
信用卡逾期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恶意透支信用卡的会构成信用卡诈骗就会去坐牢,而信用卡逾期新规将这个量刑标准从以前的1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3】免息期或超过60天以前信用卡免息期最短20天,最长不超过56天,但新规实施后有的银行的免息期最长可达60天。【4】最低还款额或低于10%信卡新规规定银行最低还款额不一定就是10%了,具体收多少由银行自己决定,而目前有多数银行仍按最低还款额的10%而定,也有的按5%,甚至更低。【5】信用卡透支利率设定上下限
新规对透支利率设定的上下限,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普遍在0.035%到0.05%区间。
【拓展资料】一、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严重,因此透支消费应适度。虽然信用卡最大的特点就是有透支功能,但事实上构成了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到期不还款,不但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还会承担高额罚息,最重要的是会形成信用不良记录,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除了工行一家实行余额罚息外,其他12家银行仍实行全额罚息。全额罚息是指即使客户偿还了部分款项,但在计算罚息时不扣除偿还部分,利息费用通常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此外有的银行规定,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拖欠时间越久,罚息越高。
二、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2006年央行组建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要是在银行办过卡、贷过款,都会自动在该系统中生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这个报告中的“污点”不容忽视,它会影响到申请各类贷款、上保险、求职、海外留学等,不良记录在国外一般保留7年。在2012年11月,央行新版个人信用报告已经上线,2009年10月以前的信用卡、贷款逾期均不再展示,且此后逾期记录留存的时间为5年。此举意味着市民的逾期负面记录不再伴随终身,若能持续5年按时足额还款,可还回信用清白。
三、新兴的还款方式越来越多,但占据主流的,还是银行提供的在线转账还款、第三方POS机的卡对卡还款,以及电话银行还款等几种媒介,如果有了固定的习惯还款模式和还款周期,每个月的信用卡还款会变成“举手之劳”,绝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更不用去银行人挤人地排长队。另外要提醒的是,选择信用卡的时候,就应该问清楚这家银行支持哪些还款方式,尽量办理还款方式更加多样化的信用卡,不要被“持卡购物优惠”等蝇头小利迷惑,毕竟信用卡方便才是最重要。
国家对信用卡还不起的新政策
一、最低还款额
根据新规,持卡人对于信用卡账单的最低还款金额可以不是账单的10%。持卡人可以就自己当前的经济状况来跟银行协商最低还款额,如果银行那边允许的话,最低可还的金额甚至可以低于10%。
二、账单免息
如果持卡人实在是无力偿还账单,但又有一定的收入能够支撑还款的话,持卡人可以跟银行申请免息还款。根据规定,如果持卡人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信用卡可最高免息60个月,也就是五年时间。
三、逾期起诉
信用卡的量刑标准从之前的1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这里的5万元指的是本金,不包括罚息。如果持卡人欠款金额超过5万元,并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款,银行就会以“恶意透支”等罪名起诉持卡人。如果银行提起的是刑事诉讼,持卡人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为Credit Card。
信用卡消费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原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信用卡的新规定
恶意透支信用卡2009年信用卡新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009年信用卡新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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