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算不可抗力因素吗?
【法律分析】: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突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按照甲类传染病的标准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停产停工,居民居家隔离,从其产生和形成的突发性、传播和影响的广泛性及控制和阻断的艰巨性来看,新冠肺炎疫情确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确实属于基于外来因素而发生的,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防治行政措施的采取,对于一般当事人而言亦是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也具备不可抗力的特征。一般可认定新冠肺炎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因受本次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义务而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应按照不可抗力的规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在具体个案中不能一概地将疫情认定为不可抗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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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信用卡,借贷等还不上,逾期了,上了征信,可以到法院起诉按不可抗力消除吗?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A.不可预见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而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但结果这种偶然事件真的出现了,这类事件仍然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
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
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
二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水平、职业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综合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
B.不可控制的客观性。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偶然性,决定了人们不可能列举出它的全部外延,不能穷尽人类和自然界可能发生的种种偶然事件。所以,尽管世界各国都承认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是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确切地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而且由于习惯和法律意识不同,各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理解也不同。
根据我国实践、国际贸易惯例和多数国家有关法律的解释,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
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而对上述事件以外的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罢工、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以及政府禁令、禁运及政府行为等归入不可抗力事件常引起争议。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具体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实上,各国都允许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自行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实际上等于自订免责条款。
对于当前的新患肺炎,香港银行推出了哪些应对疫情的金融支援措施?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每个地区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严重打击香港经济,香港大部分银行已经宣布推出临时纾缓措施,其中包括包括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个人及工商客户按揭贷款可以暂时“还息不还本”。 同时金管局已协调香港银行业为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支持措施,协助其抵御疫情冲击。
1.对于企业
银行大多都认为在此次疫情中,受到疫情冲击的中小企业众多、涉及层面非常的广泛,除了零售、餐饮,酒店这些消费行业以外,其中还包括进出口和运输行业同样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银行为了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香港银行已经推出相应的支援措施。采取的措施有很多,例如延迟还款或贷款展期,进一步减免费用,提供无抵押贷款产品予以企业应急,设立特快审批通道处理贷款申请,为进出口行业延长贸易融资还款期以配合被疫情拖长的贸易周期;允许用户申请将贸易融资额度暂时转为现金透支额度,使企业可以灵活调配资金;为部分受影响的运输行业客户提供还息不还本或贷款展期安排等。这些支援措施都能够有效帮助到中小型企业。
2.对于个人
香港银行均已经或将于短期内推出纾缓个人财务困难的措施,其中包括容许住宅按揭贷款暂缓偿还本金、减免信用卡借款费用等。
(1).住宅按揭贷款暂缓偿还本金的安排,金管局在会上表明,尽管银行在正常情况下须遵守住宅按揭贷款期不超过30年上限的监管要求,但如果客户有特殊需要,银行可以根据个别情况弹性处理贷款年期上限。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在会上表示,鉴于银行为借款人提供“还息不还本”或贷款展期的安排,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也会允许使用“按揭保险计划”的借款人申请这些措施。
(2).减免信用卡借款费用,减免一部分信用卡借款所产生的一部分费用,减轻还款的压力。
总的来说,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香港银行都做出来相应的金融措施,减轻了大家的负担,同时让很多小型企业以及个人度过了难关。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
属于,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此次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但其并不是所有合同履行过程中减免责的挡箭牌。以上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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