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一、资助对象
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对“大学生村干部”,往届毕业生也符合代偿政策。
二、资助标准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后贷款所产生的自付利息不再代偿。
三、服务范围
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原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具体名单见附件)。农村特岗教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市、县。
四、办理流程
1.符合代偿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信息,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审批通过后,学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服务所在地的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中,甲方指的是谁
贷款人即学生本人。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022年河南本科助学贷款可以贷款多少
大学生最高助学贷款为每年1.2万元。助学贷款,这是一项针对贫困学生的补贴政策,也是高校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一项重要举措。
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由哪家银行负责承办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承办的。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需要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成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该项贷款业务。
拓展资料:
一、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具体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详细时刻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借款请求,学校首先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借款请求材料进行资历检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担任,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借款请求后20个工作日内完结。
2.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借款合同及欠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结束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结束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学校在收到借款合同及欠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
3.签署贷款合同。借款请求被同意后,学校依据经办银行提交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结安排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欠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一致提交的借款合同及欠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结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结束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安排。
4.借款银行发放贷款。由银行为每名学生申请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国家助学借款实施一次请求、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法,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定多个学年的借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借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借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5.按时偿还贷款。借款学生申请助学借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个人信用,准时偿还借款。
二、大学生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
河南省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借款学生及其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帐户。
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后,交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帐户。
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一、资助对象
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对“大学生村干部”,往届毕业生也符合代偿政策。
二、资助标准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后贷款所产生的自付利息不再代偿。
三、服务范围
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原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具体名单见附件)。农村特岗教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市、县。
四、办理流程
1.符合代偿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信息,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审批通过后,学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服务所在地的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对于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和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规定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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