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主要有哪些
贷款公司这种称谓仅局限在我国境内,与国内商业银行、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这种可以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在定义和经营范围都有所不同。那么贷款的经营方式和范围有哪些呢?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贷款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希望能帮到你。
贷款的经营范围和方式
业务细分:
(一)办理各项贷款;
(二)办理票据贴现;
(三)办理资产转让;
(四)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信贷额度较高,贷款方式灵活。
按期限分
(一)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二)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贷款。
(三)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按用途分
(一)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构成或组成的工程项目的总和,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全厂性迁建项目、恢复性重建项目等。
(二)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在企业原有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
政策法规
根据《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09〕2号) 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在试点阶段,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限定在注册所在区、县行政区域内发放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可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在试点阶段,每年向三农方面发放的贷款金额不得低于全年累计放贷金额的70%。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3%。
贷款公司的经营优势
因为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贷款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贷款担保机构选择客户的成本比较低,从中选择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就会降低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
另外,在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形成对于小额贷后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免去银行后顾之忧。
其次,事后风险释放,贷款担保机构的优势更是无可替代的,银行直贷的项目出现风险,处置抵押物往往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变现性不佳。担保机构的现金代偿,大大解决了银行处置难的问题,有些贷款担保机构做到1个月(投资担保甚至3天)贷款逾期即代偿,银行的不良贷款及时得到消除,之后再由贷款担保机构通过其相比银行更加灵活的处理手段进行风险化解。
另一,贷款公司时效性快。银行的固有贷款模式和流程,容易造成中小企业主时间的大量浪费,效率难以保障;而担保公司恰恰表现出灵活多变的为不同企业设计专用的融资方案模式。
再者,贷款公司在抵押基础上的授信,额度大大超过抵押资产值。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需求资金。许多投资担保公司,在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化解方面的规范和高效运营,获得了银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银行把贷后催收、贷款资产处置外包给担保公司,双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合作效果。
贷款公司的经营条件
(一)投资人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二)资产规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营业执照可以申请贷款吗
单凭营业执照是无法申请贷款的。
拓展资料: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2018年9月28日,全国首批异地办理的11张营业执照和1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诞生。2019年3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2019年4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告 》显示,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办理业务,市场监管部门1天内予以核准并向企业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其他事项24小时内并行办理完成,企业2-3天即可具备经营条件。
正本与副本的区别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新版营业执照将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经营范围是金融咨询类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
金融咨询属于服务业不能发放贷款。
金融服务类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证券、保险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有无抵押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股权抵押贷款等。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概述:
坚持为三农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用好政策,采取灵活机制,市场化运作,方便快捷操作,小额分散风险。
充分发挥小额贷款“时间短、金额小、周转快”的特点,让贷款更简便、更灵活、更及时。
产品种类有农户贷款、商户贷款,经营短期贷款、过桥贷款。
客户对象:
三农类客户:经营区域内与农业相关的个人及经济组织。
企业类客户:经营区域内的企业法人及其经济组织。
个人类客户:经营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担保方式:
保证贷款:能够提供具有一定信誉的个人或有一定资产规模的企业、经济实力的担当保证。抵押贷款:提供房产、车辆等有价资产。
申请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基本情况介绍等相关资料,借款人居住证明。
保证贷款还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承诺书。
抵押贷款还需提供:抵押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同意抵押声明。
经营短期贷款:
“经营短期贷款”是指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季节性或临时性的资金周转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贷款金额:100万之内。
贷款期限:半年内。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还本或分期还本。
申请条件,年满2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内居民,有固定的住所,收入稳定、还款能力可靠、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合法的经营执照,在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内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企业法人单位,贷款投资对象符合国家政策
担保方式。
个体营业执照怎么贷款需要什么证件
营业执照是否可以贷款,具体要看银行贷款要求,通常个体经营营业执照注册经营一年以上方可申请的,刚办理的营业执照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营业执照贷款。另外,还需借贷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良好的信用情况和稳定的收入证明,否则单凭营业执照也是无法申请贷款的。
营业执照办理贷款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贷款申请书、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纳税登记证、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人代表简介、法人贷款身份证、由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银行所需的资料。
除了营业执照办理贷款外,现在有很多助力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信贷平台,记得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比如度小满金融,额度高利率低,据了解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大品牌更安心。
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超越经营范围发放贷款,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对于融资困难的公司来说,如果能有其他公司可以提供资金支持,也许就能渡过难关,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梦想与抱负。有买家就有卖家,有需求就有供应,对于资金方而言,出借资金的法律风险务必重点关注。
非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发放贷款,若只是偶尔出借资金,则只需关注资信审查、合同条款、担保责任等民事问题,一般不涉及刑事风险,但如果主营业务是以提供资金赚取利息、管理费等收益,就需要排除“非法经营罪”的刑事风险。
此时问题就来了: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9年10月21日,为了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高院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针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四)项的适用作出明确解释,将火力对准了 “非法放贷” 。
根据《意见》第一条, “非法放贷”的定义是“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条定义有三个重点:经常性、不特定对象、情节严重。
1.经常性。 所谓“经常性”,在《意见》第一条第二款中明确给出解释,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2.不特定对象。 《意见》第一条虽然没有对“不特定对象”的概念作出解释,但结合《意见》第四条,若只是向亲友、单位内部成员提供借款,不属于“不特定对象”;同时,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特征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宣传”,即公开或半公开发出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前来借入资金。
3.情节严重。 同样地,《意见》第一条也没有直接对“情节严重”的认定给出解释,但在第二条用整整一条的篇幅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对于公司来说,放贷数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累计400万元以上、放贷对象累计150人以上,满足任何一个条件就属于“情节严重”从而涉嫌非法经营罪。
但这有个前提:出借资金的实际年利率超过36%。 从《意见》第二条的文义来看,“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和“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经常性、不特定对象、情节严重)是并列关系,只有在实际年利率超过36%时才有必要进入“非法经营罪”的打击范围;而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不能作为“非法经营罪”论处。
为了印证这个结论的正确性,笔者查阅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于《人民司法(应用)》2019年第34期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下称《理解与适用》)。《理解与适用》指出:
此时我们可以逻辑地得出结论:出借资金的实际年利率不超过36%的,不属于“情节严重”,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就为公司和个人出借资金的刑事责任划定了明确的边界。
但似乎不能高兴得太早,我们尚不能得出“以低于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就安全的结论。 同样根据这篇《理解与适用》,划定36%这根红线的目的之一是“为行政执法留出必要空间”,换句话说,非法放贷年利率低于36%的,刑法不追究,但会交给银监会实施行政处罚。这里的 “行政执法” 令人悚然一惊!
根据我国法律和政策,理论上,没有人可以在缺乏金融资质的情况下从事金融业务,不要说年利率36%,哪怕年利率3.85%,主管部门仍然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本身还不是最重要的,无非就是没收违法所得、最高五倍罚款。 但根据《意见》第三条,“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放贷对象人数只需要达到《意见》第二条规定的80%,就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直接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照理说,既然《意见》剑指“高利贷”,此处“受过行政处罚2次”的情形,也应当限制在“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范围,但法条本身没有声明。且《理解与适用》一文对此作出的解释更令人不安:
上文说要给行政执法留出(年利率36%以下的)空间,下文又说受过行政处罚拒不悔改再次实施,这就给暧昧难明的法条平添了几分倾向性,让人不得不怀疑法条的意思是:即便放贷年利率低于36%,只要受过两次行政处罚,依然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
当然,这仅仅是一种合理推测。律师的推测喜欢有理有据,以理服人,但实践中少数公安干警可能没工夫这么讲究,这就让法条的文义之争变成了实实在在的风险,并且是牢狱之灾的风险,实在是不得不防。
经营范围贷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经营范围贷款相关、经营范围贷款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