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怎么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在哪条路或那个银行啊?
在南宁申请助学贷款要去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是区内唯一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7号
办理流程:
1. 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学生和高中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借款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入预申请系统,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录入预申请系统。
2. 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 借款学生持已签字申请表与共同人(首贷),前往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打印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4.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受理证明录入电子回执。
5.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贷款合同信息按要求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6.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可申请国开行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申贷额度不超过12000元。
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
南宁市教育局网站-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办事
广西南宁横县 生源地贷款 办理续贷 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资料有
1. 国家开发银行部分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两份,需盖有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其中之一公章。
2.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的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学校出据的学费证明
广西横县生源地农行国家助学贷款怎么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你可以找贷你款的农行支行提出申请,接下来听银行安排就可以了。
2016年,南宁市横县生源地贷款时间是什么时候
每年7月至9月
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大学所在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部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将按照当年同期执行。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的贷款申请表。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比如父母)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学籍证明
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4、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村乡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5、助学贷款申请书,介绍一下是哪里人,想助学贷款。和共同借款人担保书。俩个文件先去镇政府盖章,再去县民政局盖章。最后去县教育局学生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即可,就可以开学了,到时候银行会把钱打到账号上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
基本概述: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贷款金额: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申请方式: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材料:
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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