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但是需要还款的,不同于国家助学金。下面我整理了2017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供你参考!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开通省份: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河南、江西部分地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青岛市、重庆市、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中国农业银业:(福建省,浙江省)
农村信用社银行:(江西省,福建省,浙江省)
各生源地的具体办理情况要到学生当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因各地的要求不同)。
1.首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官方网站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注册学生信息
2.导出贷款申请,打印纸质文件(两份),按上面的要求加盖公章
3.准备材料:老生一定要先到校学工处开在校生贷款证明带回去。(注:不同地区要求可能有差异)
(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指老生中从没贷过的同学)
(1)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须齐全、准确,借款人要签字、按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民政部门每一单位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老生要求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证明),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4)县资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续贷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须齐全、准确,借款人要签字、按印;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县资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4)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订合同。首次申请需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受理现场;续贷时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往现场申请即可。
(5)学生到校报到后,拿在县教育局与银行的相关贷款时的回执确认到校学工处资助中心提交受理证明(回执单)由资助中心老师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切记!
农村信用社贷款
(开通省份:江西部分地区、福建、黑龙江、云南、)
一、贷款申请与初审
(一)申请人在回家办理前到校学工处开一张在校生证明1份;省外学生需要自己在生源地所在的教育局网站上下载“xx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送到所在村,乡镇(街道)县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三)交当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四)申请贷款审批合格的学生,向县资助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
(3)学生证及复印件;
(4)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和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等;
(5)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资料;(6)县资助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并行核实后批准。
二、签订贷款合同
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的经办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后,经办社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三、高校确认
(一)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校报到注册。
(二)并《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执交到学工处确认回执
(三)在报到后20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将《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送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否则不予发放贷款。
四、学费到帐后,申请人带上学费收据到财务处进行学费变更手续。
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
↓
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
↓
签订借款合同
↓
普通高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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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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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发放和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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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
看了2017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还看:
1. 2017年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
2. 2017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3. 2017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4. 2017大学生新政策
浙江助学贷款
(关于申请程序到查找)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帮助浙江省境内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运用信贷手段支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 第三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由学生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按年申请,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按年审批发放,当地财政部门每季按贷款实际发生数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四条 第四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就近原则由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金融机构)负责办理。
第五条 第五条 各承办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免征营业税。
第六条 第六条 各承办金融机构按有关政策法规和信贷程序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所发生呆坏账,按实际发生额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核销。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第七条 为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由浙江省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和各地相应助学贷款协调小组(由同级人民银行、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成)负责协调处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务。
第八条 第八条 省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理规定,并协调教育、财政、承办金融机构和高校之间的有关事宜。
第九条 第九条 各地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各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协调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与承办金融机构之间的有关事宜。
第十条 第十条 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协助承办金融机构就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与省内、外高校联系;并协助做好有关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等。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在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中安排贴息资金;及时按季拨付贴息资金,并将拨付情况告之承办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高校的主要职责: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本校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向承办金融机构提供学校的账号、学生的变动情况(包括转校、升学、退学及出国等);协助承办金融机构办理学生借款资金的发放与使用。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承办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国家信贷政策,制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操作规程;具体审核借款人的申请材料,按贷款条件审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汇总所辖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贴息资金。
第三章 贷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属商业性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正常的贷款管理。
第十五条 贷款对象: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
第十六条 贷款用途:帮助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自括第二学士学位)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家庭经济确实困难;
(二)借款人信用良好;
(三)学生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
(四)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八条 贷款方式:既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也可采用担保贷款方式。
第十九条 贷款金额:年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其中学费贷款金额不超过学生就读高校专业学费的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金额不超过高校所在地的基本生活费用标准。
第二十条 贷款期限:每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如遇特殊困难可向承办金融机构申请展期,是否展期由承办金融机构确定。
第二十一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分期偿还。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三条 贷款申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承办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
(二)高校缴费通知书;
(三)就读高校账户名称和资金账号;(帐户名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资金帐号:536401040001284)
(四)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第二十四条 贷款审批:承办金融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及时进行贷款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 贷款办理: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与承办金融机构办理签订贷款合同、填写借款借据等有关贷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贷款发放: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为保证贷款专款专用,贷款资金由金融机构直接划入就读高校指定账户。其中生活费贷款资金,由学生到学校财务处凭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贷款合同领取。如有特殊情况,由借款人申请,经承办金融机构同意,可直接领取生活费贷款的部分现金。
第二十七条 贷款变更: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方式等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及时与承办金融机构办妥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贷款终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办金融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
(一)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二)中途退学、被开除、失踪或者死亡者;
(三)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
(四)出现其它已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情况。
第五章 贴息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门对借款人给予利息补贴。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担,其余50%由借款人负担。
第三十条 财政贴息期限随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贷款期间发生的罚息或贷款展期发生的利息,财政部门不予补贴,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贴息资金的申报和拨付:
承办金融机构每季填报《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及时上报上级农村信用联社或商业银行县、市级支行;
农村信用联社或商业银行县、市级支行按季汇总其下属各承办农村信用社或分支机构填报的附件1后,填报《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申报表》(见附件2),在季末前将附件2与下属分支机构填报的附件1报当地财政部门;同时将附件2在季末前报当地人民银行和协调小组备案。
财政部门核对后,及时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有关承办金融机构,并将拨付情况告之农村信用联社或商业银行县、市级分行。
第三十二条 各承办金融机构必须保证上报贴息资金数据的真实与准确。当地人民银行将对辖内承办金融机构上报贴息资金的准确性进行现场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的金融机构,一经认定,财政部门可停止拨付该机构贴息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建立借款人违约记录通报制度。借款人若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使承办金融机构贷款形成风险的,承办金融机构可在有关媒体和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上公布违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浙江省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省有没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的啊!一般都在通知书录取后,所在地的政府会有办理这样有关的贷款的,可以去政府部门问问。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6个: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
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浙江省在其中。
其实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有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能到账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时间一般是在申请助学贷款当年的11月左右,在申请助学贷款时通常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号,助学贷款一般都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在11月左右经过支付宝平台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的支付宝账号里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2019年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材料及盖章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材料及盖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盖几个章子
村里,镇上,县民政局
在浙江读大学申请助学贷款只要盖两个章
当许多大一新生在血拼“开学新三样”——手机、电脑加相机时,贫困大学生却在为路费、学费和生活费发愁。这两天,一则来自湖北的新闻“办助学贷款要盖26个公章”,让不少人打起了退堂鼓。
记者向浙江各高校助学贷款的负责人打听,他们连连摇头,“来浙江读大学,顶多盖2个章就够了!”
开一张贫困证明
最多两个章
昨天,记者联系上 浙江理工大学 [微博]纺织工程专业大二学生小杨。小杨在河南的一个小山村长大。“两年前,我收到 浙江理工大学 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里就夹着一张大学生贷款专用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
填完这份证明的所有空格,附上一张家长[微博]意见书,小杨到离家不远的村委会盖章。“大家都住一个村,村委会的人对我家情况再清楚不过了,二话没说就盖了章。隔天,我拿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又去县里民政局盖了章。统共就盖了这两个章。”小杨说。
报到当天,小杨拿出录取通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还有盖了章的贫困证明和家长意见书,不用交学费,在学校“绿色通道”办完入学手续。
“不过助学贷款一般在年底发放,路费和部分生活费还是要准备的。”小杨以过来人的身份建议。
“按照浙江省的助学政策,学生开学前只需要预备一张贫困证明。这张证明,只要有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1个章就行。不过民政部门不可能像村委会一样,对学生家庭情况那么清楚,所以一般会要求村委会加盖一个章。接下来一系列申请手续,在学生报到后,学校有专人帮忙统一办理。” 浙江中医药大学 资助办公室主任蒋笑燕解释。
生源地贷款
要多敲几个章
湖北大学 [微博]生办助学贷款要盖26个章,后来证实是新生自己估算出来的,报道有失实。浙江多所高校助学贷款的负责人推测,那位 湖北大学 生申请的是国家生源地贷款。
“现在有两种贷款方式,一种是国家生源地贷款,学生自己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或者家庭所在地的农村合作信用社申请,每家银行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都不一样;另一种是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到校后走绿色通道,只需提供一份贫困证明,其余由学校协助办理。” 浙江理工大学 学工部助学贷款负责人李一介绍说。
相比有学校协助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要自行申请的生源地贷款手续会复杂一些。记者以杭州贫困生的身份,向杭州联合银行咨询如何申请生源地贷款,得到的答复是:“申请生源地贷款,需要材料挺多的,还要大学提供你的入学证明,你要学校、老家来回跑。可能你去学校报到时,在就学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更方便。”
浙江科技学院相关负责人邵小卿说:“各省生源地贷款政策不同。因为很多学生会回老家工作,生源地贷款在还款方面更便利,所以现在部分学生会申请生源地贷款。”
浙江学生去外省
如何申请贷款
浙江寒门生去外省念大学,怎么办?
“带上一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敲上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证明就行!”记者从北京、天津、上海等多所外地高校,得到了相同的答案。除了这份全国统一的调查表,部分学校也有自行设计的贫困证明模板,都会附在录取通知里,直接送到学生手上。
南开大学 [微博]相关负责人说:“据我所知,每所高校有细微差别,像我们学校会要求父母写一份确认书,只要父母签字就行,要盖章的只有那份家庭情况调查表。所以,我建议打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浙江学生,到了学校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事先,最好向学校确认一下所需材料。”
“像我们学校有专门的新生报到系统,可以事先联系到未来的班级辅导员,不仅能咨询怎么办理贷款,而且提前告之家庭情况,进校后还有补助。” 复旦大学 [微博]的老师告诉记者。
小贴士
需要再贷款
不能有挂科
新生报到要带的:
申请就学地贷款,需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盖过章的贫困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长签字的确认书(部分学校要求村委会盖章)。
申请生源地贷款,各银行不同。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需要申请表,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县资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可以打95593进行咨询。
容易弄错的:
就学地贷款的盖章,分别是村委会(街道)和民政局字样的印章,后者经常会盖错。
生源地贷款,要从当地教育局或者资助管理中心下载表格,不是到学校领取表格,因为每个省稍微区别。
要注意的:
要先学会自己看文件,对照录取通知书里的相关文件,先问清楚需要哪些材料,然后再去办。
不要因为成绩的原因导致自己不能贷款。大二续贷需要提供成绩单,一旦出现挂科,银行贷款就有可能要暂缓了 ;
对于浙江生源地贷款和浙江生源地贷款额度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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