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主要包括什么?
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主要是包括助学贷款的金额,助学贷款的利息和还款年限,然后等到你毕业的时候按照贷款合同按时还款,不要出现逾期的情况。
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贷款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一致;
2、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
3、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若父母不在身边,可由父母委托其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出具委托授权书);
4、贷款合同只有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收到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才正式生效,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则合同自动失效;
5、回执单上必须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以及账号。
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指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毕业后分期偿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第四条 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顺利实行,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组成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组)。教育部设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作为部际协调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协调组织和管理中心。
第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负责按照国家信贷政策,制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审核各学校报送的学生个人贷款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按贷款条件审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具体负责贷款的发放和回收;有权根据贷款的回收情况、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学校在催收贷款方面的配合情况,决定是否发放新的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里面有个补助,需要贷了款的合同,说是网上可以打印,不知道如何打印?
助学贷款是哪个银行开给你的就去哪个银行打印凭证,以下是打印注意事项:
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
3、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因此高校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要匆忙填写(回邮时限为学生到校报到日起20个工作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往返而延误时间,原则上回执单不允许学生自行填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
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从2011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全部采用网上电子回执单发送回执。然后由生源地资助中心开受理证明,上面有校验码回执单。
开学后需要找到学校的学生处或班主任处,然后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会按照自己的回执单和受理证明,在网上专门系统中录入电子回执。特别是院系名称、学号和专业务必要做到准确无误。
四川农信手机银行怎么打印助学贷款合同?
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学生可用vivoX20手机打开版本为v3.0.34的在四川农信蜀信APP进行线上签订电子借款合同的操作,签订完成后在点击下方的贷款合同按钮,选择下载,下载完成之后就可以进行打印了。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一般流程如下:
借款学生在县(区)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高校开具的证明原件1份(内容包括姓名、专业、年级、在校表现以及未办理其他助学贷款,学费、住宿费额度说明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区)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区)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区)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农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自治区资助办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县(区)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区)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自治区资助办和农行提交《××县(区)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银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自治区资助办收到县(区)资助中心《××县(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区)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区)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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