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
【法律分析】: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是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 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子的所有人继续还贷的,那么房子所有人就要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不过,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后按揭购房的,双方为共同还贷人。 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何一方的还贷义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 否则的话,尚未解除还贷义务,另一方仍要按约定还款。另外,实践中,离婚后还贷时会按以下确定,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即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为一方所有, 那么尚未还清的房贷为个人债务,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定由个人承担还贷义务。那么,也即为房子所有人离婚后要承担还贷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双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银行的还贷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因为为共同还贷人,一旦双方对此做了约定,离婚时要去银行变更主贷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了,房子留给女方,房贷由谁还
离婚了房子留给女方,房贷由谁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需要两人共同承担。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由个人偿还。房屋产权由一方所有转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房贷则根据实际情况由获取房屋的一方补偿给另一方。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子谁还贷款写谁名字?
房子一般是先确定由谁贷款,然后再过户写谁的名字(一般针对现房,确定贷款审批通过了再办证拿去给银行抵押),或者期房的时候预审可以贷款了再备案,备案后拿去办理预抵押然后银行放款。也就是说,在你还贷款之前就已经确定房子写谁的名字了,至于你房子定了名字,贷款下来后每个月到底是谁掏钱还贷款银行并不管,房管部门也不理,只要你按时把钱打到还贷银行卡就可以。不存在你帮别人还贷款,房子就改成你名字的说法,除非你们商量好了等还清贷款了房子写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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