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生源地贷款怎么办理
首先,你需要申请,并且符合生源地贷款的申请条件(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四)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五)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六)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和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上学期间的联系方式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七)符合提供助学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其次,需要按照规定时间把这些申请材料报送给所读学院;经学院审核材料属实,可办理生源地贷款。具体信息可查看官网“湖南大学信息公开网”、“湖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全国各地办理时间汇总!
; 在我国,每年有许多大学学子需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2018年后半年,全国各个省份逐渐进入了办理时间。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说说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掌握的情况,全国各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并不相同。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各省的详细情况。
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从2018年7月15日开始,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甘肃:续贷从8月1日开始办理,首贷从8月17日开始办理。
重庆:江北区从8月1日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大渡口从8月2日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贵州:在校学生续贷和首贷从2018年7月11日开始,新生首贷从2018年8月16日开始。
广西:将从2018年7月16日开始接受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云南:云南昆明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从2018年7月15日就可以办理了。
宁夏:宁夏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时间从7月15日开始。
吉林:吉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从7月23日开始。
山东:在2018年,山东将从8月1日起开始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陕西:陕西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办理的时间为2018年7月1日。
生源地贷款怎么还利息?
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例。
将到期的贷款本金或利息存入银行指定的支付宝还款账号。从学生毕业那年开始,每年都需要偿还利息,银行会在每年的12月20日进行统一批扣,在此日期前将足额利息存入指定支付宝账户,即可还款成功。
贷款本金到期的,在贷款合同到期日前将足额本息存入银行指定支付宝账户中,银行会在贷款合同到期日进行统一批扣。使用支付宝还款,可先对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等),及时对支付宝账户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扩展资料:
正常的付款合同,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本金和利息从11月初应该关注学生的在线平台查询,今年应该支付本金和利息总额应该足够活跃在11月末贷款合同支付宝余额不平衡, 12月20日的最后期限预付电话,白天没有足够的合同支付宝余额后,根据需求被认为是过期了。
根据原籍国的助学贷款政策,贷款利息在每年12月20日结息。毕业后两年内,学生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贷款利息存入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本金和利息等额偿还,在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与本金和利息一并偿还。
希望提前偿还贷款的学生可于第1个月的第10天提出申请。还款日期为每月20日。无需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的批准。但为了确保银行顺利扣款,贷款的学生最好在每月15天前将贷款的本息存入指定账户。如果扣除不成功,借贷者将放弃提前还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需担保 还款期最长14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东莞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受理 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湖南生源地贷款首贷,监护人可以不是父母陪同么?监护人为哥哥或姐姐可以嘛?
你是办理助学贷款,监护人可以不是父母进行陪同,可以是你的哥哥姐姐,他们作为监护人也可以作为担保人,然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但是得注意担保人以及被担保人的征信足够,征信过低也是不能贷款的。
拓展资料:
(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 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 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2、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对于湖南生源地贷款和湖南生源地贷款流程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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