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详细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帐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后,交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帐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以上资料来源于易贷中国官方网站
助学贷款续贷,需要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吗?
现在有相当一些的学生家庭因为经济困难,就读大学需要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一般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第一,备齐申请资料。主要包括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证明及其他的一些相关材料。第二,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
三是下载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这个需要在个人信息页面进行下载。下载后把这个表格打印出来,然后进行一些基本信息的填写。要保持字迹工整,不能涂改。四是去资助中心进行审核。由借款学生带上申请表及其他的相关资料到县级资助中心去进行审核。五、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六,学生将贷款合同回执给学校,学校再将贷款信息录入系统。
第七,等待银行放款。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各个地方具体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需要将学生和其家长列为共同借款人。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偿还义务。贷款的利息一般是由政府来进行支付的。 那么助学贷款如果要续贷的话,应该怎么操作呢?其实这个续贷的流程,与初次去办理的流程是差不多的。
首先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左侧的申请按钮,再点击新增。第二是在线上填写续贷声明,这个声明不能少于150字,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第三,下载贷款申请表并进行打印。第四,学生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携带贷款申请表、身份证及其他的相关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注意,有些地方的县级资助中心可能会要求学校开具证明。审核通过后将贷款回执单提交到学校的资助中心。第七,学校将贷款回执单录入系统。第八,发放贷款。
最后说下国家助学贷款。跟生源地助学贷款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是需要生源地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可以一次性申请几年的助学贷款,银行是按年来发放的。可以分期偿还,最迟在六年之内要还清。毕业前的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
县级资助中心在哪里?
县级资助中心在县教育局。
资助中心一般都是指户口本所在地,与学籍无关。
2006年2月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并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具有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与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的要求,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
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机构与职能
(1)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处:
参与制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高校其他学生资助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地方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开展高校资助政策宣传、咨询、培训与信访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组织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等工作。
负责落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交办的事项。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处:
参与制定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负责推动落实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措施;管理中职学生资助信息。
开展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咨询与信访工作,受理相关举报投诉;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地方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3)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处:
参与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工作。
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等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地方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开展中小学和学前资助政策宣传、咨询、培训与信访工作;负责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部级协调小组交办的事项。
(4)信息与法律处:
参与制定高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数据统计制度与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资助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高校学费补偿与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发布学生资助工作动态信息与简报。
组织开展高校和地方学生资助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有关学生资助工作中法律事务的咨询与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法律事务;组织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
(5)外资贷款处:
参与外资贷款与赠款项目的谈判和前期论证工作;负责外资贷款与赠款教育项目的执行与管理;组织开展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6)政府采购处:
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组织实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外资贷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7)财务处:
负责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等学生资助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与外资贷款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事业经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8)办公室:
负责保障中心业务正常运行的综合协调、重大事项督办与日常事务管理。负责人事、劳资、保险、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公文登记、运转、档案等管理工作。
负责工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办公场所安全与后勤保障服务;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务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所在县资助中心
此题不知所要咨询何事。谢谢
扩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办理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需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申请表加盖公章。 申请表上需要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
(4)学生需要准备所需材料。学生本人签字并需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5)签订合同。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6)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并录入系统。
2、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办理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需要填写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表。
(2)把续贷声明交给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3)打印申请表,需要由学生本人或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签字。
(4)续贷申请审核通过,借款学生或申请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带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任意一方签字的申请表,到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借款学生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并录入系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
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河南省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借款学生及其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帐户。
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后,交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帐户。
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助学贷款在哪里办理?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2.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拓展资料:
一、 贷款形式有
1、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2、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二、 在学校也可办理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校资助中心提出助学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给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中心。
2.学校初步审核:
学校资助中心对学生提交的助学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银行最终审核:
学校将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资料上交给银行,银行对申请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学校。
4.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审核通过后,会及时通知学校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通知申请学生到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
5.发放贷款:
银行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学生指定账户发放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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