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降至30万,当前形势下为何贷款额度不升反降?
最近,佛山的公积金出现了新政策,个人贷款由原本的最高额度50万人民币降到了30万人民币。
这是佛山的公积金新政策的调整,还包括了对贷款发放对象的标准。
新规中提出了各项细则调整,比如:
第一,住房超过了144方平方米,将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在手中已有两套住房的员工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共计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或者缴纳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两套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第三,佛山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降至30万。
根据佛山市公积金的可用量来决定最高贷款的额度,详细规则是:按时缴纳足够的住房公积金,在一年以下两年以上的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在两年或者三年以下的,最高不得超过,25万人民币,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三年以上的,不得超过30万人民币。
如果公积金贷款的数目不足以购房,而且职工个人拥有偿还能力,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两者组合贷款。
为什么贷款额度不升反降,突然之间将最高额度调低?
在今年三月份就对房价问题进行了讨论,很多城市的房价持续上涨,购房人的压力极大。现在因为疫情的影响,金融风险中的不确定性偏大,不管是国际资本的流动,还是国内资本的波动都有较大起伏,为了面对这种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国家决定调整贷款的投放增量,全力抗疫,保持主体市场的稳定发展和经济的社会发展,作为实现经济的正增长的支撑点。
目前,房价持续上涨,在会议中代表们强调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是用来住的,所以将对房地产产业实行管理制度,因地制宜的去协调发展。
佛山市的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的需要一直不低,且一直在增长,也因此导致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不足,即使政府已经实现了多项举措,但仍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贷款资金缺口日益增大的问题,这次根据国务院的会议作出的公积金调整政策,是根据佛山当地的实际情况修正的新规。
调整后的行政将在2021年到5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
广州公积金可以在佛山贷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广州的公积金可以在佛山买房。为异地公积金贷款。但是购买的重要的条件,是购房者或购房者的配偶为佛山本地人,在广州工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就能够到佛山贷款买房。
异地贷款买房的流程:
1、贷款之前,最开始应做咨询工作。倘若购房者是透过公积金贷款,对于异地贷款特别的重要。应当咨询了解一下是否可以进行异地贷款,要是可以,应当准备什么材料,符合哪些条件才行贷款。
2、如果可以异地贷款,就可向本地的公积金单位提交请求,相关人员会对申请者所提交的资料办理审核。确定申请者所提供的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可信的,审核通过,会为购房者开出一份异地贷款的使用证明。
3、申请者带上身份证,买房协议,还有证明材料前往所在地的公积金单位,把全部的资料上交给工作人员,对所有的资料进行审核,辨别确切性以及完整性。审核没问题之后,就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只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19公积金异地申贷需满足限购条件
公积金异地申贷需满足限购条件
日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对公积金缴存和申贷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异地互贷的内容备受关注。《通知》规定,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据悉,佛山虽未执行《通知》内容,但珠三角8市之前早就可以互贷,不过需要先满足限购条件。
珠三角8市早可互贷
《通知》出台后,网友佩林问记者,她的公积金在上海,但想在佛山买房。针对外省地区的公积金能否在佛山申贷,记者未得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确切答复。但据了解,珠三角8市早就可以互贷。在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当然,公积金互贷的前提是满足限购要求。根据广州、佛山两地的限购政策,前者需要在本地连续缴纳3年 社保 才具备买房资格,佛山也需要缴纳1年社保才具备买房资格。若想要动用广州公积金,在佛山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买房,必须在佛山具备购房资格。同时,外地人来佛山购房,贷款额度只能根据佛山的要求。
此外,《通知》规定,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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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多少
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含)以上,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
第十四条 符合贷款对象和条件的借款人,可按下列规定的额度申请贷款:
(一)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可用量确定最高贷款额。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含)以上,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够的,且个人有偿还能力,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即(借款人当前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
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月至前半年(6个月)于应缴额定内实缴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值×当月至退休的月数。退休时间统一按60周岁计算。
(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时,必须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款,即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房款减首期款,建房、翻建、大修理住房也按此原则处理。
(四)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借款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房产支出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不能大于收入的50%。
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不能大于收入的55%。本办法所指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申报登记的个人计缴工资基数为准。
(五)贷款额的核定同时涉及上述(一)至(四)点贷款额度的设定,以额度低的一条为准。
第十六条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贷款。认定属购买第几套住房,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记录情况为准。
第十七条 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以交易价为基础,由受委托银行作出的贷款风险评估,以低的价格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购房总房款”值。申请贷款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以工程预算总额为基础,由受委托银行作出贷款风险评估,以低的价格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购房总房款”值。
第十八条 贷款年期:
(一)购买商品房的贷款年期,最长不能超过30年,即360期(月)。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确定贷款期限的原则,购买“二手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贷款年期,最长不超过20年,即240期(月),同时不长于房屋余下的土地使用终止年期。
(三)贷款年期加年龄不超过65年。
贷款年期的核定,如同时涉及上述(一)至(三)点中的设定,以年期低的一条为准。
扩展资料
贷款对象和条件: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
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条第(二)款。判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二)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符合我市《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佛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商品化改革试行方案作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1998〕122号)规定的引进人才以及军转干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三)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第十三条 申请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二)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三)申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表等资料。
(四)缴交首期款的凭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发票。
(五)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认的借款抵押合同书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证明书;如购房共有人年龄未达法律规定、需由监护人代为签名的,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
(六)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需提供户口薄,以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提取、贷款情况证明。
(七)特殊原因需提交的资料。
参考资料: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
佛山的公积金三万在广西贵港市平南县能贷款多少钱买房?
目前广西贵港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这样规定的,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60万元。但是具体的贷款额度是要按照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所以具体的贷款额度是不确定的,你如果想要知道可以到你贷款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
如果还有什么贷款方面的问题可以到数财网咨询了解一下。
目前佛山购房商业贷款利率多少?怎么计算的?
截止至2020年1月,贷款年利率是4.35%;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
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
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扩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2、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3、金融机构应利用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电话、短信、邮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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