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要分三个阶段
按照准则相关规定,可以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是第一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是第二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是第三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标准
您好,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的标准如下:第一阶段:报告日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第二阶段: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第三阶段:存在客观减值的证据,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法是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一种方法,具体如下: 预期信用损失法适用对象:企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时,应当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 预期信用损失法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为什么同一客户多笔贷款减值阶段划分不同
因为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 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上述三阶段的划分,适用于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关于贷款减值准备三阶段和新会计准则贷款减值三阶段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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