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借款人和贷款人是什么意思,两者有何区别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2、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借款和贷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贷款通则》
第19条,借款人的义务:
1、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第22条,贷款人的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借款人贷款人区别
1、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2、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拓展资料
如果贷款人未能还款,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证是指:当事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只要签订了保证合同,借款人不还款,就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他不还,你就应该替他还,至于是否危机到你的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要看银行是否查到你的固定资产,知道你的银行账号。
1. 只要签订了保证合同,借款人不还款,就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他不还,你就应该替他还,至于是否危机到你的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要看银行是否查到你的固定资产,知道你的银行账号。
2.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贷款人和借款人区别是什么
贷款人是指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和借款人的主要区别是借款人是借进资金,贷款人是借_资金,是放款人,两者是一种对等关系。
《贷款通则》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及时依法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借款人应依法接受贷款人对其财务状况以及使用贷款情况的监督。
贷款人和借款人区别
借款人范围比贷款人范围更广,贷款人一般是指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客户。贷款人和借款人是借贷关系中相对应的双方,借款人作为申请贷款的一方,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从贷款人处获得信贷资金。而贷款人作为贷款审批/发放的一方,可以将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成功获得贷款的借款人 除了需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之外还需按昭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不能正常还款需向贷款人说明情况,协商外理。相对于借款人贷款人看提供贷款的业务和对借款人贷款使用情况监督的权利。如果贷款用途不合规范,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拓展资料】
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
什么叫贷款人,和借款人有何区别?
贷款人是指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和借款人的主要区别是借款人是借进资金,贷款人是借岀资金,是放款人,两者是一种对等关系。
根据《贷款通则》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及时依法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第二十条 借款人应依法接受贷款人对其财务状况以及使用贷款情况的监督。
扩展资料:
根据《贷款通则》
第十七条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或境内有效居住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或资产,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四)管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使用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违反国家规定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投资;
(四)财政预算性收支;
(五)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款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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